03.03 海岱文化的太阳崇拜到华夏"昊"崇拜的演变过程

导言:海岱地区是考古学

"海岱历史文化区"的简省称谓,大致范围是以泰沂山脉为中心的黄河及淮河下游地区,约相当于《尚书·禹贡》中所载的"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

海岱文化是中国古文明重要文化源流之一,它对于理解我国早期文明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生活在此地区的东夷族群,在大汶口时期获得了文化的繁盛,有学者根据通过大汶口文化图像文字符号并结合古史进行考察,认为大汶口文化就是传说中的"太昊""少昊"文化,并认为史前海岱先民有着太阳崇拜及鸟信仰的原始宗教观念。

然另一方面,此前人们大都是聚焦于陶器文字,而忽略海岱地区史前崇信状况。

如较早时期

北辛文化的一些器物上已经有简单刻画的太阳纹,可看作是海岱地区史前太阳崇拜之肇始。

海岱文化的太阳崇拜到华夏

大汶口遗址彩体陶

大汶口文化阶段频频出现的八角星纹,是史前东夷文化与其它地区文化交流互动的结果,蕴涵着深刻的文化人类学含义。

和陶器文字同时代或者稍后出现的陶鬶及其后龙山文化鸟喙鼎足,便是太阳崇拜与鸟信仰相结合并发展到一定程度之产物。

另有大汶口遗址出土的玉梳上"S"形图案等,诸如此类器物之上多少都隐藏着一定的太阳崇信观念。

一、"射线+圆圈"=太阳纹

1、 大汶口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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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盖IVT715⑤:A:67

器盖IVT715⑤:A:67,夹砂褐红陶,其壁刻划有六角星样图案,又在各角尖填满平行划纹斜线,出土于大汶口遗址北辛文化层,是海岱地区可见较早的太阳纹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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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纺轮IT218④C:4

陶纺轮IT218④C:4,出土于大汶口文化早期灰坑。泥质红陶,体薄,作扁薄长方形,小圆孔周围饰有放射线状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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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纺轮IT218④C:4

彩陶钵M2018:9,其上太阳纹由圆心或方心白色彩圈以及向四周射出的辐射线组成。

在M2018:9钵肩部配以平行水波纹,托住四组太阳纹,犹如日出水面,其所处墓葬M2018为长梯形土坑竖穴墓,随葬陶器34件。

时代为大汶口早期二段。

2、大墩子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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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轮M8:2

纺轮M8:2,云母片岩制,扁平圆饼形,中穿一孔,面上刻辐射线纹,为刘林类型墓葬出土遗物,时代相当于大汶口文化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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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轮M25:1

纺轮M25:1,夹砂红陶。边缘弧形,中部两面凹进,有穿孔,其中一面刻划锐角状辐射状纹饰,与纺轮中心圆孔构成一幅太阳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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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钵M252:6

彩陶钵M252:6,圆形的器口边线和肩部一周十个弧三角彩陶图案,正好构成一幅光芒四射的太阳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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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钵M96:5

彩陶钵M96:5,随葬于大墩子遗址花厅类型墓葬,与前述大汶口遗址中彩陶钵

由上可知,在海岱地区发现的新石器较早时段(如北辛文化时期、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太阳纹,

大都以"射线(或锐角)+圆圈"形式描绘,以直白方式表达出太阳崇拜。观察其他地区对于太阳的描画,如河姆渡、贾湖、高庙遗址等,其早期描绘方式大致与海岱地区相同,说明在原始农业生产伊始,先民对于太阳的崇拜是朴素、自发的。

特别是大汶口遗址北辛文化晚期的太阳形象,已非纯写实形式表达,而是用锐角来表示光芒,且以器盖为载体,显示出史前海岱先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太阳的关注与认知。

二、八角星纹及其在海岱文化区的特殊涵义

1、大汶口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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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1018:32

(1)彩陶盆M1018:32,泥质红陶,腹部以红衣为底,上绘四个等距白彩圆心八角纹,并以熟褐色彩勾八角边沿及填入圆心,构成太阳状图案。

沿面上以白色为地绘红、熟褐等彩的半月形和竖道条纹相间组成鲜艳之图。其所在墓

M1018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主经鉴定为女性成年。随葬器物共45件,其中陶器22件,骨器中有针和锥,以及装饰品笄、牙束发器、猪牙等。

时间相当于大汶口文化中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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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豆M2005:49

(2)彩陶豆M2005:49,泥质红陶,通体施深红色陶衣。沿面绘白色彩地,其上用褐、赭红等彩绘出半月形与若干竖线相间图案。

腹部用白彩在深红色陶衣上绘有五个方形八角星状纹样,在八角星之间均由两列竖线分隔。

圈足在熟褐色彩带上绘一圈白彩连续"状纹样。其所在墓葬M2005为一长方形土坑墓,墓室修建较为讲究。从残留人骨鉴定为男性成年,随葬器物共104件,其中陶器58件,石器2件,骨牙器44件,显示出格外丰富的厚葬现象,其年代相当于大汶口文化中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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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豆M1013:1

(3) 彩陶豆M1013:1,彩陶豆,泥质红陶,着深红色陶衣。

沿面与腹部彩纹与M2005:49相同,只在圈足上饰两圈熟褐色彩带,上饰白色贝形纹样。

其所在墓葬M1013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单人仰身直肢葬,女性,年龄24-28岁,头部枕骨变形,拔去上侧门齿。随葬器物14件,其中陶器11件,三足盘内盛有猪头骨和蹄骨,三足钵和钵形豆内盛猪的其他骨,时间约为大汶口文化中期。

2、野店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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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35:2

彩陶盆M35:2,微敛口,宽沿斜折。腹部绘满彩色图案,在上、下部的深褐宽带上绘白色斜栅纹。

其间有四等距白彩勾深褐彩方心八角星纹,每两个八角星之间又以白彩椭圆圈相接,其

内又置四白彩圆圈,构成繁缛画面。

M35为残存一90°角土坑墓,人骨已破坏,随葬品共44件陶器,整猪一架(头部破坏),时代处于野店遗址第四期,相当于大汶口文化中期阶段

3、大墩子遗址;

(1) 彩陶盆M44:4,腹部施红衣为底,并绕腹一周以白彩绘出七个八角星,星中部露出方形空地、周边以黑线画出轮廓,在每两个八角星之间又绘以两道白竖条纹,腹下部有一周白色弦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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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44:4

大汶口文化早期刘林类型

M44墓主为男性,年龄约30岁,身躯高大(1.85米),骨骼粗壮,随葬器物丰富,共53件之多。其中罐形鼎、圈足杯各4,钵形鼎2,罐、缸、三足高柄杯、彩陶盆各1,带骨柄獐牙勾形器1,獐牙勾2对,骨锥13,骨针8,穿孔龟甲2,骨刮削器2,骨鱼鳔、骨柶、骨管、骨帽各1,穿孔石斧、穿孔石铲、石环各1。

另有一具狗骨架卧在左腿侧的彩陶盆和陶缸之上。

这墓有两个现象值得注意:

两副龟甲分置腹部左右两处,右边的一副M44:13内盛6枚粗骨针,左边的一副M44:26内盛6根骨锥。

骨管套在右手指上,而类似的骨管在M4中也发现两个,看来此墓主身份比较重要。

丰富的随葬品并有狗殉葬,可能说明其地位较为特殊。大量随葬生产用具,又说明墓主人亦参加生产劳动。

发掘报告中描述道:"该人身躯高大、骨骼粗壮,而且只有三十岁左右,这种年轻力壮的人在劳动生产中,其能力显然会超过常人,我们估计墓主人在当时应是一位社会地位较高、受尊敬之人。"

(2) 陶纺轮T3:1,泥质灰陶,扁平圆饼形,弧边,中有穿孔,表面有八角星形划纹。纺轮出土于刘林期之后的花厅期,相当于大汶口文化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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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纺轮T3:1

"八角星纹"在海岱史前文化中的特殊内涵

是史前先民所创造的表达太阳崇拜思想的特殊纹饰,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年代的此类纹饰出土于湖南高庙遗址,它首先在长江中游地区传播。

7000年左右长江下游地区的马家浜先民在纺轮上亦刻有此纹。

距今约5500~5000年之间的大汶口文化中期,八角星纹频频出现,海岱居民将其绘于珍贵彩陶器之上。

据推测这类陶器在当时也只能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人所占有,如大汶口墓地中的M1018、M2005、M1013,皆为随葬陶器较多的墓葬,特别是M2005中显示出格外丰厚的随葬现象,共有104件器物,陶器就有53件!

其中有盛牛头的三足红陶大盆,盛猪头、下颚骨和肢骨、蹄骨的三足钵,钵形豆及鼎、壶等数十件。

另外从墓葬形制来看,墓室修建讲究,坑内四周有熟土二层台,显示出M2005墓主不但是大汶口社会早期最富有的人,还应该是当时身份最高的人。

这从其周围以之为中心而掩埋的四座墓也可以看出,由此发掘报告中推测道:"M2005的墓主,很可能是一位战功显赫的族长之类的人物。

同观墓葬M1018和M1013之主人也是墓葬群中较为富有者,邹县野店遗址第四期大墓之一M35墓主的身份情况应该与之差不多相同,暗示了八角星纹彩陶器在当时海岱社会是比较珍贵之物品,且只能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可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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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星纹

大墩子墓地中唯一拥有八角星纹彩陶盆的M44墓之情况发人深思,其墓主在"大墩子社会"中之身份无疑是特殊的。

如前前文叙,该人身材高大(约1.85米)、骨骼粗壮,随葬有骨针、骨锥等等。从随葬物品数量可以看出,此人财富多并受人尊敬,

虽从随葬有工具可以看出其并未脱离劳动,当然拥有如此多的器物也不一定全部为其劳动所得,当少数人掌握了某些知识能为族人进行一些非生产性的活动时,就理所应当地占有更多的生活资料。

反观其大量的随葬品中也不完全是生活用品,因此有学者判断其墓中的三足高柄杯、八角星彩陶盆、带柄钩形器等器物都是祭祀所用的法器和礼器,从龟甲的穿孔和其中的骨针推测,M44墓主可能还具有巫医之身份。

整个墓葬群中唯一的八角星纹彩陶出于此墓中,则进一步证实了此类纹饰在大汶口文化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大汶口文化符号及背壶图案之含义

大汶口文化晚期即距今约4800~4600年,海岱地区流行着一类"图文符号",从现有资料来看,较集中分布于山东东南部,即沭河流域的莒县盆地及其周围地区。

这些遗址有的直线距离并不算很近,如前寨和尉迟寺两地之间的直线距离约350公里,这表明在当时海岱社会中各个聚落中的居民对于这些符号也是承认和接受的,即使不属于文字,也至少可称得上是"意识共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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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形制稍有不同,后者是前者减省,二者指称意义同一,这一点已基本得到认可。

对于其具体含义则有种种说法:有释为"旦",也有释为"炅山",或是释为"日月山",考古学界认为这是太昊族太皡、少皡之徽号。

在这之前有认为其代表"日月神"即明神,认为和远古时代礼制之起源有关。

但其中又有种种说法,比如:

(1) 东海日出说。

(2) 太阳从活火山"汤谷"吸取热量带着火焰升起的神话形象。

(3) 二月、八月日出正东的形象,是一依山头纪历的图画文字。

(4) 春、秋分有翼太阳从五峰山上方升起之形象。

(5) 山海经中"日月所出"、"日月所入"之山的真实写照。

(6) 花瓣、花心之象形,寓意女阴和生殖崇拜。

(7) 泰山封禅有关,释为"在大山顶上放火燎祭于日"。

(8) 火星观察、祭祀和观象授时有关。

(9) 与仰韶文化庙底沟彩陶残片上的鸟纹图案与大汶口刻符进行对比,认为二者皆为神话中的"三足乌",且为汉画像石中"金乌负日"图像之源。

诸如此类解释夥矣,但近年来其阐释方式已渐趋于同一,即表现了大汶口人对于太阳的认知及崇拜心理。

在众家观点之中,以《释"昊"》对于此类图像文字的演变归纳最为精当,其文中将此两种符号和大汶口遗址背壶M75中的朱色符号联系起来,通过殷墟卜辞中的相似甲骨文来求证。

认为和皆是的省体与变体形式符号即是汉字"昊"、"皞"之最初形式,并断定其为一族徽标志。

如此推演归纳出的文字演变形式甚为合理,盖因甲骨文为商人文字,商族与东夷民族有着很大的联系,用甲骨文来演绎推论从方法论上来讲当然行得通。

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其性质及功能运用方面的讨论始终为获得较一致意见。

这种纹饰若是"族徽"的话必然具有神圣意义,但是实际情况是,刻画着此类符号的大口尊有时又充当婴儿瓮棺,而此类功能与族徽所应有的"神圣意义"则稍显不符,因而还是称之为"意识共符"比较合理恰当,说是文字的源流亦不为过,但若解释成"族徽"还是要谨慎对待。

象牙梳上的"S"形图案

大汶口遗址中象牙梳M26:15,长16.7厘米,为长方形象牙皮制成,有十六个细密的梳齿,齿端略薄,把面稍厚,近顶端穿圆孔三个,顶端刻四豁口,梳身镂花纹,用平行的三道条孔组成"S"字形,内里填"T"字形的图案,界框仍由条孔组成,此梳随葬于大汶口晚期早段大墓M26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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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梳M26:15

观察此象牙梳上的纹饰,其"S"字形很容易使人想起后世流行的所谓太极图,其上的平行条

孔更使人联想到"八卦"之卦爻符号,因此推知这是八卦和阴阳之起源亦无不妥。

然而仔细剖析此梳之中意蕴对于理解阴阳的产生有很大帮助。对于这些符号两个T字分别是上下二字,代表着天地,似为天地阴阳变化之意。

"○"为太阳之象征,S图像似乎和阴阳鱼相似。

但所谓的"太极图"只是后世的称谓,其本初含义仍是太阳旋转之意。为此图画表达了天地、乾坤、阴阳的上下变化,正是由于太阳在天空之上和海水之下循环运行所致。

再看M26墓主的随葬品情况,除了这件珍贵的象牙梳以外,还有较多的石、骨、角、牙制工具,连陶器、猪头、装饰品等共达六十余件。

墓中葬一单人,仰卧直肢,墓的一角被M10打破。腿骨左膝以下不见,两手握獐牙。头部左侧即为此透雕象牙梳,头下压着一象牙琮。

颈部有小石珠三颗,左肩上方放象牙琮一件。腰左置石铲一,右边有骨指环一、龟甲一。二膝间放一骨雕筒,从中可以看出M26所葬之人身份特殊。

大汶口晚期乃至整个遗址只有两把象牙梳,另一把出土在大汶口晚期晚段最大的10号墓葬中,似乎暗示了此物的特殊性。

对于墓主人的身份曾经结合其他特殊随葬品,如龟甲器和骨牙雕筒等来推测这两座墓主都是部落首领兼祭司或者巫师,在这里就很容易使人联想到前述八角星彩陶器的出土墓葬,其墓主的身份也都并不一般,说明海岱地区史前社会对于太阳祭祀活动很有可能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些人一旦有了神权,就会渐渐将一些政治权利汇拢于己。

陶鬶及鸟喙鼎足的文化人类学意义

(1)陶鬶形制变革的文化意义:

海岱地区新石器时代典型器物,二者皆为三足器。考古学上的研究证明,鼎是海岱地区最早出现的三足炊器,是北辛文化居民在器物上的伟大发明。

后来亦为大汶口居民所继承,并随着生活的需要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获得新的灵感,将三足形制移植于其他器物上,这就产生了

就造型而言,鬶是由大汶口早期的釜形或壶形带鋬鼎形器发展而来,而在大汶口文化较晚时段,鬶的形制发生了由实足变为空足的变化,其颈部更高、更细,流部更加明显,最终发展成为冲天流。

不少学者经过反复观察与研究,确认这是的形象,甚至有些学者已经指出是"三足乌"

这种太阳神鸟的象征,代表着日和鸟崇拜,此说当然正确。但是论者鲜少有注意到鬶和三足乌神话结合的契机和动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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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提及,的原初含义并不在仿生,作为一种生活用具,鼎和鬶的三足都是为了人们生活中放置器物时稳定而被发明出来的,鬶在一开始也并不是鸟的形象,从早期形制来看,毫无仿生意义的表现。

其形表现为颈部粗短,亦并无流部,这种情况表明了鸟的仿生意义是后来加诸于其上的。

现在,又回到刚才的疑问:三足乌这种神话动物与生活器物陶鬶结合的驱动力是什么呢?

回答此问的关键点在于深刻理解"三足乌"的文化含义及发生背景,关于"三足乌",曾认为,其代表了男性为主导的生殖崇拜,即三足和鸟结合是为男根之象征。

从所证据来看是正确的,但是对于男根崇拜的发生机制,他却认为:"人类由女性生殖器崇拜发展到男性生殖器崇拜,其意义非同小可。"

正是男根崇拜和对'种'的推重,为以后父系氏族社会的最终确立提供了血缘根据。

这种分析似乎陷入了本末倒置,男根崇拜并非为父系社会之基础,而是父系社会这种制度为男根崇拜之基础。

因为从人类学的研究成果来看,先民对于女性和男性的生殖作用之认识几乎是同时的,而对于男子在生殖中的作用认识也不会迟到新石器时期晚期,因为新石器时期人类从豢养家畜而获得了丰富的生育经验,远比从女阴崇拜到男根崇拜这样的简单直线进化论复杂。

所以这样的人类学基础证据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以鸟与日的结合形式来表达笼统意义上的生殖崇拜生命崇拜的原始思维方式发生时间,远比一些学者想像得要早,但早期并未明确为男根崇拜之形式。

(2)鸟与男根崇拜:

只有当人类社会生产力和两性关系之认识水平都发展到一定阶段,父系社会来临和行将确立之时,鸟与日结合所代表的生殖崇拜才能继续演进及"复杂化"到以男性为主导的男根崇拜及男性祖先之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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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鸟

"太阳鸟"来代表男性祖先的神性、用

"太阳"来象征男性君长的隐喻功能才正式确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后世将"鸟""日"变作秽语来隐喻以男性为主导的生殖活动,这种表达方式为其"流",而非"源"

结合黄河中游出土"金乌负日"图案的存在年代即仰韶文化庙底沟的时代背景来看,在仰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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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中期家族公社较之前发展,家族公社所有制较之前突出,以母系为主的氏族、胞族、部落在经济上开始退居次要地位。

社会性质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父权制在多数地区形成;私有制正在向前发展,战争已经出现———即"三足乌"这种神话动物是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

父系社会行将确立之际,男性生殖崇拜以及英雄崇拜赋予太阳崇拜和鸟信仰以全新的神话内涵。

这就是对于海岱地区陶鬶演变动因的初步回答。

从海岱地区史前社会发展过程来看,在大汶口文化早期偏晚阶段就酝酿着这场变革,上文中我们谈到的大汶口遗址随葬有八角星彩陶豆的M2005墓葬情况已经使人感受到这种变革的行将来临。

而在稍晚阶段,作为一种

"意识共符"的出现,我们也可将其认作是"三足乌"的形象。

(1)它与庙底沟时期彩陶鸟纹庶几相似,且其存在和消亡过程又有一定的联系。

(2)从年代上看,庙底沟彩陶鸟纹盛行时期比在海岱地区的为早。

庙底沟鸟纹施绘于彩陶器之上,变化多样,以致于到最后已经趋于抽象而使本相隐没不见,而大汶口的刻符,笔画流畅、形式基本上趋于规范、施刻器物唯一、施刻部位稳定,以致于很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种"文字",暗示了这种符号很可能为中原庙底沟文化因素传至黄河下游而为海岱居民吸收和改进的产物。

总结:海岱地区太阳崇拜之历史进程

北辛文化时期,在大汶口遗址上发现的器盖上的太阳纹,已经以直白的方式表达了海岱先民对于太阳的朴素认知和崇拜。 比较其他地区对于太阳的描画,如

河姆渡、贾湖、高庙遗址的表达方式,在早期皆是以直接形象方式表达,说明在原始农业生产伊始,先民对于太阳的崇拜是朴素、自发的,且以器盖、纺轮等圆形生活生产用具为载体,显示出史前海岱先民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太阳的关注和认知。

大汶口中期社会,流行着八角星纹,这种纹饰现在已知年代较早的出土地点为长江中游的湖南高庙遗址,在高庙社会中八角星太阳符号似乎是被视作一种神圣标志。

大汶口遗址早中期的墓葬资料中,我们亦可得知拥有八角纹彩陶者皆为比较富裕之人,甚至有小区域范围内的权力人物如族长一类。

从大汶口周围地区的遗址资料来看,随葬八角星纹器物的人身份似乎也都不一般。

由此可以断定,八角星太阳纹在海岱社会也具有一定神圣意义,而此类纹饰大汶口遗址中相较其他遗址出土最多,这种情况也暗示了大汶口聚落在当时的特殊地位。

大汶口文化中期之后,具有仿生意义的新型器物陶鬶开始流行,八角星纹基本消失不见,这也表明了太阳崇拜已经转化为更高的形式,具有更深层之人类学意义。

即祖先崇拜、生殖崇拜、日神崇拜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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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昊,东方祖神

简言之,就是

"昊"神崇拜,其物化原型是鹰鸮,原初意义是日神,社会含义是男性祖先英雄,制度背景是父权制的确立,这些意义结合起来就是"昊"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少昊作为集众多原型于一身的神,不一定真实存在过,他可能只是当时海岱先民所共同尊奉为祖先、英雄以及太阳神的一个寄托而已。

大汶口时期的人们之所以将其刻于大口尊上,是追忆祖先功绩、祈求保佑,这便是此种"意识共符"频频出现但使用形式又不拘一格之原因所在。

三足乌这种形象及其神话传说的出现可能是黄河中游地区仰韶文化发展强大,即将转变为父系社会的产物。

海岱居民在充分吸收了其以西地区的神话思维和社会观念以后,将

太阳、鹰鸟祖先崇拜结合起来,再加工成"昊",古籍上的"昊"同时具有神性和人性,又有巨大功绩。

若为"昊"成立的话,也恰好能证明他也许并不一定是现实存在的族权领袖,而是大汶口社会晚期阶段,社会发生深刻变革之际,人们想像出来的英雄祖先。

这样或许能解释此符号为何神圣,但并不一定都用于祭祀,甚至更有婴孩之瓮棺上刻有此符号的现象。

龙山时代,以日神和祖先崇拜为内涵的鹰鸟崇拜更为热烈,这不仅表现在海岱地区陶鬶的继续使用和代表鹰鸮形象的"鬼脸足"的盛行,还表现为这种信仰方式已经随着史前文化交流传至周围以及更远的地域。

从各地的考古发现来看,位于长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诸遗址肖家屋脊、罗家柏岭

等地出土有玉飞鹰鹰形笄、并有一例虽有些残缺的符号刻画。

结合古史传说中关于东夷分化的种种文献证据,显示了长江中游与黄河下游地区的文化互动。

参考文献:

《海岱历史文化区》

《江苏邳县四户镇大墩子遗址探掘报告》

《新石器时代典型巫师墓葬剖析》

《古代社会断代新论》

《大汶口"明神"记号与后代礼制》

《从文字和神话看大汶口文化》

《生殖崇拜文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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