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各位市民:

针对近期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疫工作,满足企业群众政务服务有关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大力推行“网上办公”的通知》(枣办发电〔2020〕15号)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区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时延期全面开放。因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区市民服务中心全面对外开放时间暂时延期至2月10日(正月十七)。

二、实行预约服务和帮办代办。若有紧急类事项需要办理,请提前与大厅或具体办事窗口预约(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预约后带上本人身份证、佩戴好口罩,按约定时间到服务大厅约定窗口办理。要自觉服从市民服务中心防疫工作安排(测量体温),快速办理、快速离开,减少在大厅等待逗留的时间,减少人员交叉感染;伴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请不要到现场办理业务,自觉向社区报告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三、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如无特殊情况,请尽量不要到区市民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业务,可通过网络、手机等渠道进行线上办理。

1、行政审批业务办理可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办理:登陆薛城区政务网(www.xuecheng.gov.cn)“政务服务”专栏,或搜索“山东政务服务网薛城区”(http://zzxczwfw.sd.gov.cn)“办事服务”、“企业开办一窗通”、“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等版块办理各类审批业务。

2、常见涉税业务办理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办理;需要咨询涉税问题,请拨打山东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需要申领发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邮寄送达;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请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您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3、城乡居民社保缴费业务,可以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信办税-社保费-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在线缴费;或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进入小程序进行缴费;登录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社保费缴纳”,确认授权后,选择“居民医疗/居民养老/社保费补缴申报”缴费;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进入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办理。

4、医保业务办理,可以进入支付宝APP搜索“枣庄医保”,选择界面右下角“我的”进入“注册/登陆”界面,进行支付宝授权,成功后返回主界面,进入“枣庄医保”小程序,进行有关医保业务办理,有关医保服务事项包括:就医备案、医保关系、手工报销、参保登记、医疗结算等;可以登录网上(http://zzhrss.zaozhuang.gov.cn/hsp/logonDialog.jsp)办理,新用户需要登陆下方山东省政务统一平台登录进行注册;已注册完用户可以直接输入信息登录。登录后有关医保服务事项包括:维护和查询个人医保信息、医疗缴费和账户查询、医疗待遇和报销进度查询、医疗关系转移和异地就医备案等。

5、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可以选择登录“枣庄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者链接http://zzhrss.zaozhuang.gov.cn/hso/logonDialog_116_with_key.jsp),单位端登录可以办理参保人员增减、信息修改、基数申报、社保费缴纳、缴费查询等34项业务,个人登录可办理基础信息修改、缴费、查询、社保卡申请、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等48项业务;选择“枣庄人社”手机APP(通过安卓、苹果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可提供12项社会保险服务,9项社保卡服务,4项便民服务,2项人事人才服务,以及9项公共查询和9项金融服务;事项咨询可直接拨打12333,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枣庄区号“0632”即可转接,为您提供全部人社业务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

6、公积金业务,可以通过“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开发商版、个人版)”“枣庄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枣庄公积金”手机APP 、支付宝城市服务公积金查询、枣庄政务服务网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等网上服务渠道,查询相关信息或办理部分业务。

7、下载“爱山东.枣庄”APP,通过手机掌上办理各项业务。

8、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请咨询相关业务部门预约电话(见附表)进行办理。

四、暂停各类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全省统一安排,疫情响应终止日前,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投标业务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将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和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适时调整服务时间和窗口开放规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告,以方便您准确、及时获取政务服务信息。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起,即恢复正常窗口服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大厅参照此通知执行。

附: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预约电话

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公告

薛城区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时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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