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跪求告訴,農村自建房該如何賣出去呢?

用戶65989238


大家好,我是(邢國濤)優質三農領域創作者,我是一個農民,現在長期在家耕田、畜牧、自家也有13畝魚塘,10只羊🐑6頭牛🐮,目前從事這個行業已經8年已久,對三農這塊還是有著自己獨特的見解,平時在這塊也深有研究,我來回答下筆友的這個問題:

第一,雖然農村自建房可以自由地向農村戶口居民買賣,但買賣房屋必須嚴格遵循“一戶一房”的原則。如果出售對象已經擁有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積符合國家允許的標準,則購買的宅基地很可能被收回或作為違法建築拆除。

第二種是現有的宅基地,但是宅基地的面積還沒有達到國家標準,那麼申請也可以在宅基地上購買房屋,但是如果購買的一些房屋超過了國家標準面積,那麼就可能要為超出部分支付罰款。


邢國濤


不知道你們那裡農村房有沒有人買,我們老家農村以前十萬元建的房子,現在一萬元也沒人買,就是白讓人住都沒有人住,農村只有老年人,其他人基本都去縣城買房子,最低是鎮上,孩子上學全部進城,男孩找對象縣城沒房農村房子一百萬建的也找不到對象,一句話在我們那裡農村的房子不論多麼便宜根本沒人要,我農村的房子在那裡放了十幾年了,別說賣了找人住都沒人去住。


遨遊暢揚


這些年,我所在村屯有二起賣自建房的事情被鄰居當作人生經驗告誡後輩的。如今我就從個人角度來分析對待這二起賣房經過、結果,希望那些準備賣掉自建房的朋友們能夠在賣房之前冷靜一下再做決定。

一、有證人在場,將村裡的樓房賣給同村人,要比賣給外地人更方便辦理手續。

九二年,一個姓曾的村上人以一萬二(有人說一萬多)的價格將房屋及田地賣給一個同村人(兩兄弟,只有一套老房子,其他的田地又不太適合建房子),當時在賣房屋過程中,他們還請大隊幹部到場做見證人,再到鄉政府辦好相關手續才完成房到轉讓的事情。事隔兩年,姓曾的村上人突然回來,想以一萬五(有人說是一萬八,反正不超過二萬)的價格買回原來賣掉的房屋及田地,阿筆(當時買房人)不同意,姓曾的再次請大隊幹部來調解,沒有結果,時隔多年,都沒有看到姓曾的回到村裡。

準備賣掉農村自建房的朋友,在賣房時要有證人在場,最好將房屋賣給同村人,村上人都會認為這次賣房只不過是將使用權轉給村上人而已,這樣也方便辦理過戶手續。若是賣給別村的人,村上人不一定會接受,買房人也不見得願意購買,即使真的賣給外地人,辦理手續也比較麻煩。

二、手裡有房產證,樓房實際居住人並不是自己,這種樓房根本賣不出去。

二0一九年七月,村裡突然傳出瑤哥、七哥的房產證抵押給一個堂侄(沒有證人),再讓這位堂侄卻將他在縣城的樓房抵押給銀行,抵押所得的七十多萬(有人說是一百萬)當作三個人一起做生意本錢。若是實實在在做生意,有虧有賺都可以說得去,但是這筆錢財最終都成了別人的嘴裡肉,被騙局得一分不剩。當這個侄子拿著瑤哥、七哥的房產證來到村裡,希望兩位堂叔能夠用錢買回自己的房產證時,瑤哥、七哥只說:我承認欠你的錢,現在沒有錢要回房產證,你就拿著吧。

如今,這個侄子根本就拿不到錢,也沒辦法讓瑤哥、七哥搬出去,更不用想著將這兩棟樓房賣掉的事兒,退一 萬步來說,在農村誰會買這樣有爭議的樓房?如今,這次抵押房產證的事兒所導致的後果就是:瑤哥、七哥雖然房產證不在手裡,現實中仍然繼續住在自己的樓房裡;這個侄子為了自己縣城房屋不給銀行收回去,只能一個人承擔每個月差不多六千的銀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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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原則上不允許上市交易。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國家規定不允許交易,但在村集體內部可以流轉,地上建築屬於個人財產,是可以買賣使用權的,個別地方不允許再建,(實際算是長期租賃,但個別地方為吸引投資買了可以辦證)。村外人及有城市戶口的不允許購買,實際不受法律保護。 第二:實際私下還是有很多買賣的。買方經過賣房及賣房人利益關係人同意,私下籤訂協議,村集團蓋章,長期在那住也沒有問題,有些地方能重建,一般拿不到土地證,實際也算長期租賃。風險就是賣房人反悔及拆遷補償會有糾紛,也會存在一房多賣,因為房管局沒有備案。最後建議知根知底的熟人親戚朋友可以私下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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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裡面蓋的房子怎麼賣出去?這是一個非常又有人覺得奇怪的問題。你們都想在農村裡面蓋個房子啊,你為什麼要賣房子呢?

但是我們給一個非常符合你的要求的答案給你,不允許農村裡面的房子自由買賣。

農村政策先了解一下。

農村的土地政策先了解一下,對於我們自建房來說到底能不能賣,這是一個法律的問題,雖然說你行為有兩家自行私底下願意交換,但是不一定在法律上面就認可你。

因為在農村裡面宅基地和戶主是綁定的,所以這種基於這種情況來看,你想賣這些房子還不一定能夠賣得出去。

因為你一旦賣了,那麼對於這個問題相對應而言就顯得不專業了,因為很多地方農村裡面的房子是禁止買賣的,禁止上市。因為這些房子一旦流入市場裡面,就會引起恐慌。

所以我們不能夠隨便的售賣這些農村裡面的房子。

以租代賣。

對於這種情況,假如說不要賣,那麼怎麼處理?其實很容易對於我們那是可以換個方法進行解決這個問題的。

不能夠買賣,可以以租代賣,比如說賣不合法,要麼就是租用這些房子應該是合法的。

它也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所以基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個人覺得如果在農村裡面你蓋了個房子,又不想居住可以出租。

很多農村裡面的人都這樣做,很多地方呢,它是有這個需求的,有租房子的需求的,在農村裡面也有這個需求。

留著給自己養老它不香嗎?

對於這個問題來看,我們覺得農村裡面自建房就不應該賣,也不允許賣,也不可以賣。為什麼這樣說呢?我們要知道作為一個農村裡面的人,如果我們把房子賣了,我們的宅基地就沒了。

假如有一天你想要回到農村裡面生活,那麼這個時候呢,你就沒有了宅基地,沒有房子你怎麼去生活呢?

所以我們覺得農村裡面的房子可以出租,但是別賣,因為對於這個問題來看宅基地也是可以進行轉讓的,一旦轉讓出去,一旦在法律範圍內生效之後,你就再也沒有對土地使用的權利了。


農人莫小道


這個問題要跟據實際情況來回答:

1 遠離城市的農村自建房沒多少升值空間,定價有驚喜的容易賣掉。

2 城郊的自建房很吃香,只要你願意賣,買的人一定很多。

3 如果你那裡的環境優美,適合養生,這樣的自建房也容易賣掉。

4 如果你的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環境又差,這樣的自建房可能只有當地有人願意買了,前題是價錢必須絕對優惠。

5 如果你的自建房又破又老,再加上第四點的話,我勸你還是別賣了,不但賣不了幾個錢,雙方都難得費精神, 當然如果你願意當費品處理,那也可以談談。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觀音故里小伍


你好,我是驍驍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農村自建房到底能不能夠進行自由的買賣,農村的宅基地屬於,共有財產是不能夠進行買賣的,而申請宅基地的農村人口也只有土地的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農村對於一戶一宅的限制非常的嚴格,但是對於售賣農村自建房並沒有明確的要求,不過雖然買賣自由,但是對於賣房的主體對象還是有限制的,因為農村自建房必須要賣給有農村戶口的人,是不能夠賣給城市戶口的人的

雖然農村自建房可以向農村戶口的人自由買賣,不過對於農村戶口也會有一定的講究,如果售賣對象本身已經有了宅基地,並且宅基地面積達到了國家允許的標準,那麼再買房的話就是不合適的。

如果同是農村戶口的人買了原宅基地使用人的自建房,那麼其宅基地的使用權也一同轉到買房人的身上,不過在進行房屋買賣之前,最好還是先向當地集體申請,徵得同意之後再進行轉讓買賣。





驍驍媽


農村的自建房!首先要確認一點,是不是蓋在宅基地上。如果不是,就是違建,隨時有被拆的可能,這樣的房子,誰買誰麻煩。

如果是蓋在宅基地上,要把房子買了,因為房子與宅基地是一體的,也就代表著同時把宅基地的使用權一併轉讓出去。根據土地法,宅基地的使用只歸同一個村集體之內的人,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也只能在同一個村集體之內進行。也就是不是這個村集體的人不同擁有這個村集體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說你的房子只能賣給同一個村的人,其它村的人不能買,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是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子,想賣不是問題的,現在的農村宅基地很緊俏,因為三十年來就沒有再分過宅基地,未來三十年也不會再分宅基地。所以,只要想賣,肯定有人願意買。只需要找個熟悉的人,把話放出去就行了。


三農範


農村自建房,按理說跟商品房是兩個性質,在農村蓋房子的目的99%都是自己住的。很少說蓋了賣給別人,如果真正找到買家的話也是很不划算的,因為可能你蓋的房子可能需要50萬,你賣出去只有30多萬40萬是會虧錢的,所以說農村的房子還是留給自己住吧,就不賣了。好好享受一下鄉村生活。


天意Vi0g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及其上面的住房是不可以賣給村集體組織以外的人,只可以在集體組織內部人員之間流轉。個別省市搞試點,允許賣給集體組織以外人員。

事實上,確實存在把宅基地上房子賣給集體組織以外人員的情況,如果雙方都信守承諾,恪守雙方的約定,一般是沒有問題。但是,如果一方反悔,尤其是賣房一方反悔,這個賣房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買房人還是可以要回已賣的房屋。

因此,沒有特別的優勢,是不好轉手的。儘量在村集體內部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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