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新冠病毒影響下,間斷復工和未復工的工資如何發放?望大神指點?

二次創業的老劉


疫情期間工資如何支付?看《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處理指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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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宥才


[小微企業那些事]與您探討:2月工資如何發放是體現一家單位資金流實力和老闆魄力的一個考驗。應從企業實際出發,靈活應用政策,安撫員工。

就以我們自己公司作為例子,來大概講講如何發放的規則把:

  1. 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3天:這3天屬於國家國務院明確規定的法定假期,企業應該安排帶薪休假。如果這3天因疫情防控沒有休假的,公司應該優先安排補休,如果不安排補休的,按照200%計算加班工資。所以,這2天,這個錢得算。

  2. 2月3日-2月29日:國家法律正式的規定是在一個工資支付期限裡面支付正常的薪酬,通俗的理解就是在2月份,因為疫情無法復工的企業應該正常發放員工全額工資。如果你公司實力不錯,且老闆願意付出的話,建議在優先使用年假、調休假這些有薪假之後,給員工發放全額薪資。但是這個對於很多小微企業,是很難做到的,所以後面還有一條規定:對於企業實在有困難的,鼓勵企業通過與員工民主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或者是縮短工時的方式,儘量讓“企業不裁員”。所以,在此期間,如果企業真的發放薪資有困難的,可以擬定出方案,通過員工溝通確認後執行(一定要員工確認)。如下是幾種比較常見的方法,可以靈活採用一種或者多種方式進行:

  • 鼓勵在家辦公:具備在家辦公條件的,在家進行辦公,薪酬可以在原有的基礎上打折,很多企業是70%或者是80%發放,這個方式在跟員工溝通後,員工基本上都是願意接受的。
  • 只發放生活補貼:對於不具備在家辦公條件的,可以溝通以發放生活補貼的形式,這個各地的政策要求不同,以浙江省為例,是發放浙江省2019年最低工資收入的80%作為生活補貼,也就是1608元。
  • 計算為無薪假:這是最無奈的一種解決方式,是企業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採用的,畢竟很多員工在2月份是沒有生活來源的,極容易導致出現疫情後員工離職的情況。所以,建議與1,2兩條相結合起來用。
以上是我對於2月份薪資發放的一些建議,歡迎大家指正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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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保留基本工資

如果可以在家線上辦公的可以事實發放






時間旅行者210


生活會越來越艱苦,負面因素多,打工會更難。



無悔知聽歌


有合同的,是發保底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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