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一個人通過自學掌握了全部中醫理論知識並用自己所學中醫療法治好妻子的病違法嗎?

山中道人


學醫不是單有理論就可看病,即使是剛從醫學院出來的人也是不會看病的,一定有個臨床實可和煅煉的過程。至於違不違法,無證行醫都違法,但一般都是民不告,官不究。如出了命案,是會坐牢的。



違法啦!!!我要舉報我親人非法行醫!治病經驗大多來多年養豬經驗!我們小時候生病小病都是他給治的,當然大病還是找中醫!豬生病也是自已治的,連獸醫治不好的傷寒都給他治好了!鄰居就等這些豬大了給兒子上大學交學費,為了感謝我親人,送了大豬腳,我親人都沒收!冒險啊[汗]!


自家不度度何人


1.從法律上來說,只要你沒有行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不管你是給自己妻子還是別人治病,都是非法行醫,是違法行為。

2.從道義上來講,你這種用自己所學中醫技術治好妻子的病,是站得住腳的。治病是給人解除痛苦,是大善的德行。有的時候人在某種特殊情況下,不得已做出的善行,是可取的。比如有的人,家人病了舉債四處尋醫無果,只有回到家裡,然後自己努力苦學中醫,後來為家人調理身體把病治好了。假若他不這樣做,也許他家人就那樣離去了。

3.這種行為雖說與法不合,但是存在即是合理的。


鄂東北阿峰


從本質上看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不是一個醫學問題。如果把中醫變成西醫,其實本質上也沒有什麼區別。

在中國刑法當中有非法行醫罪。指的是未獲得醫生資格的人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對照這個行為就不難發現,單純從這個法律界定上來說,不構成犯罪。因為沒有發生嚴重情節。既然不犯罪,那麼自然也就沒有刑事處罰。

那麼是否違法呢?從法律層面上來講,確實存在違法行為。中國對於醫生的職業資格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未取得醫生資格而擅自開展醫療行為,當然是違法的。但是究竟應該怎麼處罰,或者要不要處罰,那又是另外一回事情。

民事違法行為和刑事違法行為的處理是有很大差別的。民事糾紛的一個特點是不訴不理。也就是說當事雙方如果不由此事向司法機構提起訴訟,司法機構沒有主動參與進行管理的必要性。在社會生活實踐當中,允許涉事雙方自行協商處理。刑事違法行為當中,有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公訴案件具有強制性,不可能由涉事雙方自行協調處理。不過在刑事案件當中以公訴案件為主,所以刑事案件的一個特點是具有強制性。單純就這個事件來看,沒有發生糾紛的可能性,也就不會出現司法機構主動介入的情況。從實踐上看,就會發生雖然違法但不會受到任何追究的這樣一種結果。

那麼作為第三方有沒有權利提起訴訟,從而使這個事件轉化成為一個司法案例呢?通俗的來理解,就是如果鄰居發現了這樣一種情況,並且向相關機構舉報,相關機構是否接受呢?從民事行為上說,非相關人員是沒有資格提起此類訴訟的。從刑事行為上看,沒有構成非法行醫罪,公安機關也就沒有必要介入。綜合來看第三方實際上是沒有這樣一種權利的。

講到這裡很多人可能會很困惑,為什麼違法反而卻沒有人管呢?

這是因為非法行醫罪和相應的民事侵權行為,在法律上面是存在一定的法律爭議的。無論是犯罪還是侵權,實際上都要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為基礎,在沒有形成事實上的社會危害性的情況下,將其定性為犯罪或者違法,本來就是很有爭議的。

其實在現實中有一些相類似的案例。比如,山東某位尿毒症患者,為了節約透析費用,自行在家建造了一個小型的透析室。透析是一種非常專業的醫療行為,自行透析實際上是有很大風險的,嚴格來說實際上也是一種非法行為,這實際上相當於自己為自己實施醫療服務,當然是在沒有行醫資格證的情況下。嚴格來說是一種違法行為,但是這種行為,既不具備社會危害性,也不可能直接加以禁止或者懲罰。當地的醫療主管部門和醫生都只是表示這種行為風險較大,不推薦,但也不可能主動禁止。


用戶4325101516


人命關天,能把一個即將垂死之人,從鬼門關救回,實乃天大好事,不是壞事,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不算是違法,何況救的是自家人,何來違法呢?

這就好比開車搭客,私家車上載著是自己親人朋友,交警查車時,駕駛員能說出他們名字,說明是認識的,則不給於追究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這都是一樣的道理,共同點都是沒收半毛錢,所以不構成違法事實

另一種說法是,如果自家人輾轉多家醫院都無法醫治,同時又宣佈了最多隻能再世的時間,相信大部分人聽聞,都會心灰意冷了,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們,也都知道了這個事,只好聽天由命。而在這關健時候,剛好你掌握了中醫方面的理療知識,只是想放手一試,便非惡意,但有時往往事與願違,杯水車薪,還是無力迴天,反而加速了離世的時間,人家也不會告你,因為只是遲早的事,也就不算違法了。

反之,如果家人病了,想去醫院就診,你卻百般阻撓,還信誓旦旦地保證能治好,結果搞出了人命,如此看來即是違法,就算動機是好的,出了事是要承擔後果的。所以說,治病救人的事,還是先由醫院來治吧,自己醫治只是下策。


高山壹客老肖


這個問題和中醫西醫無關。

行醫是一個職業,替老婆治病不屬於行醫行為。

治好了當然沒問題,如果治殘治死,該被追究的不是行醫的責任,而是追究你有沒有因為圖謀遺產或者其它不良意圖故意所為,或者過失責任。

活了104歲的某鄧神醫自詡掌握了中醫的全部理論,結果誤診造成老婆兒子二命嗚呼,不也不了了之了嗎?


我是誰誰是我誰是誰o


張仲景自學醫寫成傷寒論,孫思邈自學醫,養己身寫成千金方。他們都是百歲之人,窮其一生。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把古今的醫學論著全部精研一遍,恐窮其一生也不可能。看了幾個偏方,瞎貓碰見了一隻死鼠,而己。無證開方治好了妻子,只要你妻子不告你無證行醫,也不算違法,但違規是肯定的


門泊東吳萬里船


按我國法律,你不僅違法還是犯罪。首先,你不可能掌握全部中醫知識;其二,你非法行醫;其三,你為了顯示你的本領,把你妻子當小白鼠;其四;你妻子在本質上被你控制人身和心靈自由。




土司駐村


有女兒癱瘓,父親學醫把女兒病治得可以行動。有妻子大病,丈夫學醫救妻子的。有丈夫癱瘓,妻子學針灸給治好的。有得尿毒證,自己用藥治癒的。我糖尿病後遺證,自己學養生術打退後遺證。不違法也許會死掉,學醫自救還有個活路。有個尿毒證病人自制透析機活命,不知道違了多大的法?


用戶9652809520611


"非法行醫"是不具備醫師執業證,以醫生名義面向不特定的公眾從事診療活動,並收取費用的行為,包括以醫生名義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兩種情況,這裡指的"開業"包括開辦診所、醫院等醫療機構,還包括在家行醫和上門行醫這兩種事實上的開業。根據"非法行醫"的定義,你沒有醫師執業證,但沒有以醫生名義對外從事診療活動,只是在妻子身上實踐自己的醫學知識,而且沒有收費,不屬於非法行醫。但是如果你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比如造成你妻子傷殘或死亡的後果,會涉嫌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受到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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