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監委主任心得:案件審理中要學會說“不”

監委主任心得:案件審理中要學會說“不”

監察體制改革後,對案件質量提出了更嚴更高的要求。保障案件質量是審理工作的生命線,案件審理部門要嚴格履行審核把關和監督制約職責,對發現的問題、不足學會說“不”,並提出補證清單,正確引導審查調查和監督檢查部門取證。近幾年來,萍鄉市案件審理部門嚴格審核把關,全市案件質量穩步提升,2018年案件優秀率達85%以上。經過總結分析,我認為要保障案件質量,案件審理部門要學會說“不”,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要敢於說“不”。案件審理部門是對案件質量進行把關的“系統內法院”,必須牢牢守住案件質量這一底線,敢於“唱黑臉”,對各種不符合案件質量要求的差錯和證據瑕疵,不能放寬尺度、放低要求、放鬆標準,要堅決說“不”。要嚴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針,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的要求,經審核後,對不符合移送條件的,要不予受理或者暫緩受理;對需要補充完善證據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退回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補充調查或完善證據;對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經主要領導批准後退回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重新調查。

二、要能夠說“不”。案件審理部門作為審核把關部門,要切實發揮“關口”“出口”和“窗口”作用。審理人員更要加強政治和業務學習,特別是對黨規黨紀、法律法規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的學習,成為紀檢監察“專家”“骨幹”,要能夠發現案件的質量問題,有能力發現案件證據收集、事實認定和辦案程序上存在的問題或瑕疵。如果案件審理部門只是簡單地對一些程序問題、文書格式問題提出一些補證、修改的建議,那只是發揮了一小部分作用,關鍵是要能夠發現案件在定性量紀上的問題,這才是案件審理部門的重要價值所在。要想把這個價值最大限度地實現好,必須有審查甄別能力,精準適用紀律法律兩把“尺子”。

三、要善於說“不”。要樹立案件審理部門與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共同對案件質量負責的意識,完善雙方的協作溝通機制,一般情況下,由審理部門領導和有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領導先溝通,必要時由各自分管領導協調溝通。既要爭取他們對審理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又要在審理過程中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要善於說“不”。特別是對於檢察機關退回補充調查的案件,要會同審查調查部門共同研究補充調查的方向、補證清單,協助他們完成補充調查工作,在嚴格審核後再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四、要正確說“不”。案件審理部門對做出的暫緩受理、不予受理、退回補充審查調查和退回重新審查調查的決定,要事先與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溝通,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提出合理、可行的補證意見。另一方面,要換位思考,善於從監督檢查部門、審查調查部門的角度想問題,考慮其安全壓力、時間壓力、取證難度等,對因客觀條件原因無法取證或補證的要聽取他們的說明,充分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把審核把關、監督制約與服務配合有機統一起來,盡力幫助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順利推進,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總之,案件審理部門既要嚴格審查把關,敢於說“不”、能夠說“不”,更要善於說“不”、正確說“不”,加強與監督檢查、審查調查部門的溝通、協調與配合,共同保障和提高案件質量,把案件辦成“鐵案”,充分實現案件審理政治效果、紀法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不僅能經得起公訴機關、審判機關的檢驗,更能經得起歷史、實踐和人民的檢驗。(姚宜闖 作者系江西省萍鄉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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