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6 “圍標、串標、陪標”市場的36計(潛規則揭露,請勿效仿)

招投標市場從都不是一方淨土,招標人、投標人、代理人等等為了各自的利益,或明或暗的遊走在法律的邊緣。小編在這個市場上呆了幾年,撰寫此文,只為讓各位看清事情本質,請勿學以致用。


1、瞞天過海:

招標人故意向中意的投標人洩露投其他投標人數量、投標人名單、評標委員會名單的等關鍵信息。以供中意投標人掌控局面;

2、量身定製:

招標人根據投標人,“量身定做”有明顯傾向性的條款,根據投標人的自身條件,設置加分條款,其他投標人就完全沒有了競爭力;

3、暗度陳倉:

招標文件中設置兩種或三種價格評標辦法選擇一種,讓其它招標人報價上顧此失彼。但開標時,通過暗箱操作,價格評標辦法都是招標人預先設定好的。

4、利益均沾:

招標人將一個既定標段拆分成多個標段,然後將內定的中標人分別安排在不同的標段,讓各方利益均沾。

讓招標人之間與招標代理機構,另行約定,比如:給予未中標的其他投標人費用補償;

5、借刀殺人

指使、暗示或強迫要求評標委員會,進行傾向性引導;

指使招標代理機構為內定的中標人提供幫助,進行區別對待;

6、拋磚引玉

與招標單位議定:採取欺詐的方式,用大大低於成本價的低價中標,然後在項目實施中,通過變更、簽證等手段,提高最終結算價格;

7、裝瘋賣傻

招標人發現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等人員有在同一個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繼續參加投標。

招標人發現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關係的幾個利害關係人,攜帶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人的企業資料參與資格審查、領取招標資料,或代表兩個以上(含兩個)投標人參加招標答疑會等情形視而不見,同意其繼續參加投標。

招標人在資格審查或開標時發現不同投標人的投標資料(包括電子資料)相互混裝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過資格審查或繼續參加評標。

開標中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有明顯串標跡象視而不見,評標委員會提出來也授意評委繼續評審;

7、肆無忌憚

評標過程中存在瑕疵或中標單位存在明顯問題,但未中標公司提出質疑後,招標單位複議後還依舊維持原來評審結果;

8、骨肉相連

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事前約定好誰中標、誰陪標,誰棄標。

相互約定,價格策略和投標策略。

相互約定,給予未中標的投標人費用補償;

9、無中生有

招標人故意在招標文件中設置模稜兩可的審查條款,一旦發現可能的潛在中標人不是預定,就立即啟動該條款,廢除有威脅潛在中標人標書;


10、水漲船高

投標人通過自身社會資源,借進大量企業資質,一個人已不同企業名義投標,抬高整體評標價格,達到控制評標價格的目標。

“圍標、串標、陪標”市場的36計(潛規則揭露,請勿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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