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做人要堂堂正正,做事要踏踏实实,做官要圆圆通通;也有人说做人要奸诈圆滑,做事要谨小慎微,做官要为民务实;更有人说做人要像个人样,做官不要像个官样,做事要人模人样。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慧者见慧。但笔者的观点不敢苟同,大家不妨往下品读:
做人学道家老子。其精髓就是“弱者生存”。其出路即是“弱、忍、让”。所谓“弱”:他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贼惦记谁?钱多的人,你无需弄这么多钱,不就没人惦记了?树大招风,你变成小草,不就没事了?什么道理?峣峣者易折,姣姣者易污。你把自己弄得太刚硬,就很容易被折断;你把自己弄得太干净,就很容易被污染。那又该怎么办?把自己搞得脏一点,穷一点,酸一点。难怪老子一再强调,“弱一点好,软一点好,柔一点好”。并且以楚庄王与孙叔敖的故事来阐述自己的思想。楚庄王,春秋五霸之一,孙叔敖,帮助庄王成就霸业的功臣。但是这个功臣,为人处世十分低调,据《吕氏春秋 孟冬纪》,孙叔敖临终时,把儿子叫到跟前,嘱咐他说,老爸生前,多次谢绝大王的封赏。我死之后,大王一定会给你加封,但又谢绝不了的。这样吧,你就挑一块最差的。孙叔敖的儿子果真按照老爸的嘱咐去做,结果怎么样呢?依据楚国的政策,功臣的封地,两代以后就要收回,只有孙叔敖儿子的封地延续了好几代。为什么?就因为他那块地太差,连鬼都不愿要。
说道“忍”:越王勾践、楚王韩信、太史公司马迁,便都是榜样。勾践忍辱负重,卧薪藏胆,委曲求全,以君王之身,为敌国臣虏,受尽种种屈辱,终于反败为胜,为己报仇,给家解恨,替国雪耻。韩信忍气吞声,受胯下之辱,才有了后来的叱咤风云、驰骋疆场、功成名就。请大家想想,如果当时韩信拔剑而起,像杨志杀牛二一样杀了那小子,还有未来吗?如果司马迁不能忍受“宫刑之辱”,愤而自杀,还会有《史记》吗?所以苏东坡说,受到侮辱,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这不是真正的勇敢。真正的勇者,应该是“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这其实就是老子思想的应用了。言及“让”:这方面的榜样也很多。比如清代康熙年间,安徽桐城人张英在朝廷做官,官居文华大学士,礼部尚书。因为邻居吴家建房,要占用两家之间的通道,家人便写信要张英出面干涉。张英却回信说:“千里来信为一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意思,主动让出三尺。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结果,两家之间便形成一个巷子,名曰“六尺巷”,至今传为美谈。这就是“让”的作用。
做官学法家韩非子。其精髓就是“依法治国”。其出路便是“两面三刀”。何为“两面”:韩非称为“两柄”。韩非说,英明的君王靠什么来引导和控制臣下?无非两种手段。一个叫“刑”,一个叫“德”。杀戮谓之“刑”,庆赏谓之“德”。也就是“奖”与“惩”、“赏”与“罚”,全是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与道德无关。“两面”血的教顺反复告诫我们定须掌握好其中的利害关系。奖,奖到顶,罚,罚到位。否则,害人害己、害君害臣、害国害家。《韩非子 内储说上》说,有一次,魏惠王问一个名叫卜皮的人:据先生所知,寡人的名声怎么样?卜皮说:臣听说大王是一个慈惠的人。魏惠王听后十分高兴,洋洋得意的问:寡人慈惠到什么地步呢?卜皮说:快到亡国的地步。魏惠王大吃一惊,说慈惠不是行善吗?怎么会亡国?卜皮说,慈则不忍,惠则好施。结果是应该杀的不杀,不该赏的乱赏。“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这样的国家岂有不亡?显然,在韩非看来,魏惠王的问题,就在于没有用好奖惩赏罚“二柄”。又如宋国的大夫子罕对宋桓公说,咱们治国的手段,无外乎是威逼利诱,问题是大家全喜欢奖赏赐予,憎恶杀戮惩罚。要不这么着,讨好人的事,君上去做,得罪人的事,臣下去干。宋桓公觉得子罕这人够意思,欣然同意。最后是害怕惩罚的人都归顺了子罕,子罕只用一年功夫就把宋桓公干掉了。为什么?原因特简单,和臣下共掌权威,分享二柄。
至于“三刀”:那就是“势、术、法”。“势”,便是权力威势。这个东西很重要。飞龙和腾蛇为什么高高在上?唯独因为他们会腾云驾雾。一旦云开雾散,掉到地上,与蚯蚓、蚂蚁也没什么两样。同样,人君为啥一诺千金、前呼后拥、令行禁止?就因为它们有权有势。“术”,却是政治谋略。《韩非子》一书中,有关政治谋略方面的案例俯首皆是。在《内储说下》这章中。韩非讲了一个晋文公时期的故事。故事说, 一次膳食官端上来的烤肉,有头发缠绕在上面。晋文公勃然大怒,把厨师叫来责问道:你想噎死寡人吗?厨师跪在地上,磕着头说,小人该死,其死罪有三。第一,小人把刀磨得锋利,却只切得开肉,切不断头发;第二,小人用细铁钎穿肉,却只看见了肉,没看见头发;第三,小人把肉放火上烤,却只烤熟了肉,没烧掉头发。小人真是罪该万死!!!晋文公一听,立马知道有人陷害厨师。下令调查,终究真相大白。所以韩非总结说,一个案子发生以后,一定需考察与此案有关的人和事,琢磨他们的利害关系。倘若是祸害国家的,就看对谁有利,假若是贻害臣民的,就看与谁有仇。多么犀利的思维,多么独特的见解,多么缜密的推理,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丁点也不为过!!!“法”,正是严刑峻法。法家所谓的“法”,是指一些规章、制度、条例、刑律、政令、文件等等。今天所言的“法”,指的是纯粹的“法律”。两个概念,天渊之别。法家的“法”是由官方制定的标杆。这个标杆,独独用来决定赏罚的。奖赏谁?谨守法令的人。惩罚谁?触犯禁令的人。谁该守法?谁会犯法?人民。因此,这根标杆,虽然由官方制定,却务必牢牢立在百姓心中。立在那里干什么?让他们知道好歹,明白规矩,晓得厉害。所以说,法家的“法”,说通透点有三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一是要有明文规定,不能随意乱说;二是要由官方制定,不搞人民民主;三是要让人民知道,不可藏着掖着。
由此可见,术与法,无非是统治的两手,一个软,一个硬,一个阴,一个阳,一个明,一个暗。明的硬控制是刑罚,暗的软控制是权谋。权谋主要用来对付臣下,刑罚主要用来对付人民。君主无术,必受制于人;民众无法,必犯上作乱。不过君主能够用术用法,还因为他有权有势,否则“术”再高,“法”再严,也是无水之源、无本之木、无米之炊。势立威、术驭臣、法治民,他们完全是人君手中的指挥刀。
做事学儒家孔子。其精髓正是“中庸之道”。“中”是不走极端;“庸”是不唱高调。“中庸之道”说到底为不走极端,不唱高调,切实可行。其出路更是“抓大放小”、“得意忘形”、“各行其是”。“抓大放小”,也就是“大事讲原则,小事讲变通”。中国有些成语如争锋相对、据理力争、各不相让,恐怕不一定好。这样做的结果,无外乎你死我活、残酷斗争、成王败寇。这不是和平的思维,和睦的相处、和谐的哲学。比如中英两国就香港问题谈判,小平同志就说主权问题不能谈。但是,也总该有一些事情是可以商量的。什么都不能商量,那还谈什么判呀?所以原则问题必须争锋相斗,非原则问题,“让他三尺有何妨”!!!中东谈判,不也主张“以土地换和平”吗?怎么能寸土必争?总之,大问题决不让步,小问题不哑不聋。向海瑞那样,手下的文书领办公纸,也得自己数。给你十张,交回来也得十张,这肯定做得有点过头。
最后海瑞派到哪个地方,哪个地方的官员便集体辞职,这明显没处理好“抓大放小”的症结所在。“得意忘形”也正是“意是方向,形是方式”。严格说,你要做什么,努力的方向是什么?终极的目标是什么?最后的出路是什么?这个结果是不能改变的。否则变通就没有意义。但是如何达到目的,是可以坐下商量的。好比你到某个地方去,是乘船、坐车、步行是可以选择的。又好比我们写文章、演讲座、做学问,实质性的、原则性的、规律性的东西定须死守不放,其表达方式、说话语气、言明道理可以随意一点。方向、目标、内容,这是意;方式、路径、形式这是形。只要得意,就可忘形。当然,我们只能以正当的手段达到目的。“各行其是”也便是“下级讲原则,领导要变通”。就是说,在一个单位也好,在一个企业也行,在原则性和灵活性问题上,要有严格的分工。原则性是由下级掌握,灵活性是由领导掌控。办事的人也讲灵活,那就没谱了。领导为什么就可以灵活呢?因为站得高,看得远,析得透。知道什么是西瓜什么是芝麻。而且,你不可能每件事都捅到领导那里去。这样,灵活处理的,总是少数,无碍大局。不至于伤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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