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安家》包子夫婦給兒子全款買房,加上兒媳名字若離婚房產咋辦?

紋身哥哥


《安家》劇中的嚴叔嚴嬸在上海開間包子鋪,好不容易攢夠了一套房的錢。他們的兒子結婚,婚房就提上了日程。在買房簽約的過程中,兒子突然提出在房產證加上兒媳的名字。一時間,氣氛有些尷尬,但嚴叔嚴嬸一聽兒媳婦懷了孩子,心裡高興就同意了!

父母出資給兒子買婚房,要不要加兒媳的名字?這個問題在生活中太常見了,也困擾了非常多的人。所以,這件事也引起了大家的討論,到底應不應該加?加了會有什麼影響?

婚前買房

1.一方父母出全款

1)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全款,登記在兒子兒媳名下的情況下。在司法實踐中,在一方父母未明確表示將購房的出資贈與雙方的情形下,法律視為該出資是父母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受贈人將父母的出資用於購房,並將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法律上視為其將房產的一部分贈與了對方,房產因而成為了雙方的共同財產。

2)一方父母出全款購買房產,取得產證,且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屬於個人產權;

2.個人出資買房

1)個人全款買房,或者在婚前還清個人貸款,取得產證,且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屬於個人產權;

2)婚前全款,或者還清全部貸款,但婚後才取得產證,房屋落在個人名下的,仍認定為個人產權;

3)婚前付了首付款,並向銀行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司法實踐中,將該房屋認定為個人財產,而夫妻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以及房屋相對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雙方平分;而尚未償還的貸款則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

4)房屋落在雙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3.雙方出資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不考慮出資情況,一律平分;

2)房屋落在其中一人名下:對於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證據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於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若配偶方同時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則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宜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同樣,其按揭貸款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產時,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數額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也應一併考慮,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進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婚後買房

1.一方父母全款買房

1)劇中這種情況,嚴叔嚴嬸全款買房,登記在兒子兒媳婦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嚴叔嚴嬸全款買房,登記在兒子一人名下,是對自己兒子的贈予,屬於兒子個人財產。

2.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1)出資方子女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予自己子女,離婚分割時,出資父母子女適當多分;

2)雙方或者對方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3.一方以婚前個人財產買房

1)支付全款買房,落在個人名下,屬於個人財產;

2)只支付首付款,房屋按個人財產處理;只不過房屋尚未償還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雙方共同財產買房

1)房屋落在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只落在一方名下,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5.雙方父母均出資買房

1)房子落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夫妻雙方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劇中這種情況,嚴叔嚴嬸全款買房,登記在兒子兒媳婦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離婚,那麼應該是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來分割。

劇中的徐文昌勸老嚴最好不要全款買房,所有積蓄都投進買房上風險太大,建議貸款買房,多出的錢可以做投資或者應對突發情況。其實投資應該是個託詞,還是希望老嚴老兩口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房似錦這裡給嚴叔嚴嬸一頓操作,嚴叔嚴嬸最終堅持全款買下。從後面劇情發展來看,對劇中嚴叔嚴嬸一家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以上提到的各種房產分割方式並不是固定的,根據具體現實案情的不同也會有所變化,買房是一件大事,大家還是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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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義房屋


唉!你題的這個問題就是現實生活所迫的一個最大的問題,在我們農村為了給兒子能成個家一輩子都在還責,可是誰能想到自己的兒媳婦又能過一輩子。不象以前我們這一輩只要結婚生子,就會為了孩子也要過一輩子的,說實在我也是女人,現在的孩子也不把婚姻當回事兒了。那兒有一個沒有吵吵鬧鬧的夫妻,一點不到就離婚,唉!苦了孩子也害了自己。說真的我真的不想看到也不想聽到有誰的孩子們在離婚的,這麼多年來看到了不少離了婚的家庭的孩子們唉真的麼裡難愛。怎麼辦只有我們的國家能有一個好的公道的政策呀!只希望全國人民的夫妻都相互的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也多一份相互尊重和信任,走到白頭到老。


老陳241795423


老生常談的大問題~財產分割

從電視劇《安家》來看吧,站在個人角度分析財產分割:

1.包子夫婦 包子夫婦年齡已經到了養老的階段啦,他們用自己的雙手,每天起早貪黑,頂著酷暑嚴寒的,每年365天的工作~買菜,挑菜,洗菜,切菜,拌料,攪拌,和麵等工序,去一個一個的賣包子。每一個包子都是血汗錢呀,他們這麼勤勞,苦勞的賣包子,沒有享受一天輕鬆的生活,他們賣包子也是為了老年的生活,有一個安定居所,有一個平靜的老年生活~

我個人覺得,包子老夫婦,年輕人居住老人用一生辛苦掙的血汗錢買的房子,全額買的房子,擁有權,分配權屬於他們老夫婦!

2.包子夫婦兒子 包子老夫婦的兒子,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你養大成人,你就應該獨立承擔你自己的責任了,應該是你回報父母養育之恩的時候了!雖然,你年輕,需要扶持,我也相信每個父母都會幫助孩子的,請你不要貪婪!

我個人認為吧,包子老夫婦的兒子,是享有繼承權和贈予權。

3.包子夫婦的兒媳婦 包子老夫婦的兒媳婦,作為一個女人嫁人,嫁人後女孩,就意義上失去了可控的自由,時間,因為嫁人後的女人要保持家務,孝順公婆,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失去了婚前的自由自在的輕鬆的生活——單身時,女兒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吃來張口,飯來伸手的公主👸生活!

我作為一個女性,對兒媳婦,如果離婚,請給高額度補償費(電視劇中的媳婦已經懷孕)——付出了青春時間和自由生活

4.對於銷售人員,辦理過戶,買賣手續的時候,也請心懷善良去提示或者詳細講解過程,以及一些家常法律常識和範例,這樣我們買賣都安心!

以上是個人認為的思想。具體財產如何分配,請看我們國家的法律!國家的法律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最後呢,我個人覺得:女人們無論婚前婚後都要懂得生活,去自立的生活,去美好的生活;男人們,請婚前,用自己的智慧和雙手去獨立承擔,獨立應對父母,戀人,社會的責任,婚後,請善待雙方的父母,親朋好友,做好並維護好老公,爸爸,女婿,兒子家庭支柱的重要角色;尊敬的父母們,請你們放手,請您們愛護好自己,去好好享受生活吧~


A笑笑開心


很高興回答你的這個問題,《安家》這部電視劇正在熱播,劇中女主角房似錦由孫儷飾演,可以說孫儷這個演員大家都不陌生,她飾演了很多經典歷史宮廷宮鬥劇,很受歡迎是一個內地實力派演技女演員,這部劇肯定又會很火,劇中故事情節與我們現實生活非常接近,劇中人和事與現實生活中房產中介人基本相似,我也接觸過幾次房產中介,基本就是這樣,只不過電視劇更故事化些,就說這個問題的案例,其實是現實生活中有很多這種情況,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這個事其實沒什麼,這就看站在哪一方的角度考慮問題,所以沒有應不應該,但是考慮到離婚後財產會與女方共同分配,這是肯定的,因為婚前購買房產而且是全款付清,寫上女方名字,等於贈與了兒子兒媳婦兩人,所以房子當然屬於他們兩人共同財產,但是結婚最主要是兩個人相愛要共同生活,考慮怕離婚又怕財產分給對方,乾脆別結婚,肯定分不走財產,要考慮買房的初衷目的,是為了結婚生活居住,所以其他問題都是多餘的,啥都怕就啥也別幹了,這是我個人的理解。








馬曉帥


一次性付款反而能保住老嚴夫婦的利益。

在老嚴夫婦來籤合同的時候,他們的準兒媳突然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套房子是老嚴夫婦辛辛苦苦賣包子,攢了半輩子的錢買的,聽了加名字的話,老兩口心裡不舒服,有所猶豫。

這時徐文昌出於對老嚴夫婦的保護,間接的提醒這二人可以通過貸款的方式買房,讓兒子來還房貸,把其他的錢用於投資。

而房似錦則列出了貸款後他們兒子要背上哪些債務。100多萬的還款利息太沉重,老嚴夫婦不想讓剛工作的兒子背上那麼重的債務,再加上準兒媳婦已經懷孕了,他們就開開心心的付了全款,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

說實話,嚴家兒子找的那個兒媳,一看就不靠譜。這房子是嚴家爸媽全款買的,她自己未出一分錢,裝修錢也不是她出的,就這麼加上了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有點不勞而獲的意味?

新婚姻法讓女人沒有安全感,結婚的時候想要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這一點可以理解。但是他們兩個談戀愛已經有一段時間了,顯然在之前那女孩也見過嚴家夫婦,有加名字的想法完全可以事先說,臨到簽約時才提出,就是沒安好心。

更要命的是老兩口為兒子著想,只寫了兒子和準兒媳的名字,並沒有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如果日後小兩口的感情有了些許變化,那不是相當於把辛苦掙來的100多萬拱手送了兒媳婦?

為此不少觀眾都覺得房似錦這個做法急於成單,唯利是圖,不考慮嚴老夫婦的利益,可能會為日後嚴家的婚姻財產糾紛埋下禍根。房似錦就這樣被扣上了忽悠的帽子。

這麼說對於房似錦不太公平

房似錦在整個賣房子的過程中,只是提出了貸款買房要付出的代價和全款買房的好處,這些都只是客觀陳述,她並沒有直接為老兩口做決定

最終做決定的也是嚴氏夫婦,所以房似錦是在事實的基礎上給出了一些意見,因此也夠不上忽悠。

一旦出了問題,老兩口全款買房,反而是能保住他們財產的最好方式

嚴家兒子的那位女朋友應該多少有一些法律常識,她知道按照婚姻法的規定,婚後加上她的名字,那房子也跟她沒有半毛錢關係,離了婚她照樣是一分錢拿不到。

那女孩兒就是抓住了這點漏洞,才想藉著自己的肚子,逼迫老兩口在婚前就把她加到房本上,來保證自己日後的利益。

然而,這姑娘對法律研究的還是不透。她只看到了法律對於婚前婚後房產的規定,卻並沒研究透婚姻法中的另一條。

嚴氏夫婦在自家兒子結婚前就在房本上加上了準兒媳的名字,按照我們的常規想法看,這套房產就算是婚前贈與。準兒媳就也成了房產的持有者,二人結婚後房子應該算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了那女孩也能分到一半的房款。

新婚姻法在修訂時就考慮到了房子的歸屬這一大難題。法律中有規定,夫妻二人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購買的,那麼即使對方加上自己的名字,離婚時這房子也跟她沒有關係。

簡單點說就是,誰的父母出了全款,那房子依然歸誰。婚前加名,最多算個心理安慰。

老嚴家日後如果出現了離婚事件,他們在簽約時,在場有那麼多的目擊證人都可以作為人證。而銀行的轉賬記錄也能夠證明所有的房款都來源於嚴氏夫婦,他們即便被起訴,也能打贏這場財產保衛戰,

不過讓人擔心的是,老嚴夫婦整日忙著賣包子,賺錢的時間都不夠用,也不太懂婚姻法的新規定,一旦真出了事故,老兩口著急上火,怕是會危及他們的身體健康,惹出事端。這才是房似錦給自己埋下的真正禍根。

《安家》中的這個故事,給了現在年輕人更多關於婚姻財產的提示,無論男女都要自強自立,指望通過婚姻不勞而獲,在新法規的規定下,已經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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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算共有財產。本來婚前全額付清房款,房子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對方就一定佔有房子的份額了,也就是擁有房子的產權。

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後在房產證.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視為對另一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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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得好,應該加強這樣表示對媳婦的認可,把媳婦當做自家人,既然結了婚就應該一心一意對待兒媳,這樣對待兒媳,兒媳也會真心真意的過日子,既然一家人我就不要想離婚,就算離婚給兒媳婦點財產也不算過分,人家跟了你們就算分開了給點補償應該。



農人芹芹


婚姻是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不是各留一手。你若真心對兒媳好,兒媳也會視你為親爹孃。你要是把兒媳當外人,兒媳也會視你為空氣。人心都是相互的。婆媳之間的感情是真心換真心慢慢建立起來的。如果剛買房就擔心兒子兒媳以後離婚時兒媳分走房產,這種公婆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日後家裡必定戰火不斷。老了更別指望兒媳給他們養老。一家人過日子最忌的就是彼此不信任,互相猜疑,各懷鬼胎。人們常說的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就是先有好公婆後有好兒媳。《安家》中的公婆是把兒媳當女兒看了,所以會加兒媳的名字,他們不去想兒媳以後離婚的事,他們是了不起的好公婆!





來自星星的小孩


你好,為了保證回答到準確性,剛剛專門百度了新婚姻法和部分律師的諮詢。

劇中嚴叔是以全款購買的房子,對於子女來說屬於是贈與,這樣來看就等於是只贈與了男方一方,假如婚變,應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但是在購買時加入了女方名字,就相當於贈送給兒子兒媳,兩人均享有房子的所有權,如有婚變,女方也有分割權益。


佛盈


現在新婚姻法規定.婚前出資屬於個人房產.即使過後出資買房.加了名字.只要父母保留好全款出資的證據.比如銀行流水等.打官司房子依然和兒媳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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