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安家》包子夫妇给儿子全款买房,加上儿媳名字若离婚房产咋办?

纹身哥哥


《安家》剧中的严叔严婶在上海开间包子铺,好不容易攒够了一套房的钱。他们的儿子结婚,婚房就提上了日程。在买房签约的过程中,儿子突然提出在房产证加上儿媳的名字。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但严叔严婶一听儿媳妇怀了孩子,心里高兴就同意了!

父母出资给儿子买婚房,要不要加儿媳的名字?这个问题在生活中太常见了,也困扰了非常多的人。所以,这件事也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到底应不应该加?加了会有什么影响?

婚前买房

1.一方父母出全款

1)若是一方父母婚前出全款,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在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将购房的出资赠与双方的情形下,法律视为该出资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受赠人将父母的出资用于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法律上视为其将房产的一部分赠与了对方,房产因而成为了双方的共同财产。

2)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房产,取得产证,且房屋落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产权;

2.个人出资买房

1)个人全款买房,或者在婚前还清个人贷款,取得产证,且房屋落在个人名下的,属于个人产权;

2)婚前全款,或者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产证,房屋落在个人名下的,仍认定为个人产权;

3)婚前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4)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3.双方出资

1)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房屋落在其中一人名下: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婚后买房

1.一方父母全款买房

1)剧中这种情况,严叔严婶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妇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严叔严婶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是对自己儿子的赠予,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2.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

1)出资方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予自己子女,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子女适当多分;

2)双方或者对方名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3.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买房

1)支付全款买房,落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

2)只支付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双方共同财产买房

1)房屋落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只落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均出资买房

1)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夫妻双方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剧中这种情况,严叔严婶全款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妇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离婚,那么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剧中的徐文昌劝老严最好不要全款买房,所有积蓄都投进买房上风险太大,建议贷款买房,多出的钱可以做投资或者应对突发情况。其实投资应该是个托词,还是希望老严老两口老年生活更有保障。

房似锦这里给严叔严婶一顿操作,严叔严婶最终坚持全款买下。从后面剧情发展来看,对剧中严叔严婶一家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下,以上提到的各种房产分割方式并不是固定的,根据具体现实案情的不同也会有所变化,买房是一件大事,大家还是要慎重考虑。

持续分享房产知识,欢迎加关注~


上海信义房屋


唉!你题的这个问题就是现实生活所迫的一个最大的问题,在我们农村为了给儿子能成个家一辈子都在还责,可是谁能想到自己的儿媳妇又能过一辈子。不象以前我们这一辈只要结婚生子,就会为了孩子也要过一辈子的,说实在我也是女人,现在的孩子也不把婚姻当回事儿了。那儿有一个没有吵吵闹闹的夫妻,一点不到就离婚,唉!苦了孩子也害了自己。说真的我真的不想看到也不想听到有谁的孩子们在离婚的,这么多年来看到了不少离了婚的家庭的孩子们唉真的么里难爱。怎么办只有我们的国家能有一个好的公道的政策呀!只希望全国人民的夫妻都相互的多一份理解和支持也多一份相互尊重和信任,走到白头到老。


老陈241795423


老生常谈的大问题~财产分割

从电视剧《安家》来看吧,站在个人角度分析财产分割:

1.包子夫妇 包子夫妇年龄已经到了养老的阶段啦,他们用自己的双手,每天起早贪黑,顶着酷暑严寒的,每年365天的工作~买菜,挑菜,洗菜,切菜,拌料,搅拌,和面等工序,去一个一个的卖包子。每一个包子都是血汗钱呀,他们这么勤劳,苦劳的卖包子,没有享受一天轻松的生活,他们卖包子也是为了老年的生活,有一个安定居所,有一个平静的老年生活~

我个人觉得,包子老夫妇,年轻人居住老人用一生辛苦挣的血汗钱买的房子,全额买的房子,拥有权,分配权属于他们老夫妇!

2.包子夫妇儿子 包子老夫妇的儿子,父母含辛茹苦的把你养大成人,你就应该独立承担你自己的责任了,应该是你回报父母养育之恩的时候了!虽然,你年轻,需要扶持,我也相信每个父母都会帮助孩子的,请你不要贪婪!

我个人认为吧,包子老夫妇的儿子,是享有继承权和赠予权。

3.包子夫妇的儿媳妇 包子老夫妇的儿媳妇,作为一个女人嫁人,嫁人后女孩,就意义上失去了可控的自由,时间,因为嫁人后的女人要保持家务,孝顺公婆,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失去了婚前的自由自在的轻松的生活——单身时,女儿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吃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公主👸生活!

我作为一个女性,对儿媳妇,如果离婚,请给高额度补偿费(电视剧中的媳妇已经怀孕)——付出了青春时间和自由生活

4.对于销售人员,办理过户,买卖手续的时候,也请心怀善良去提示或者详细讲解过程,以及一些家常法律常识和范例,这样我们买卖都安心!

以上是个人认为的思想。具体财产如何分配,请看我们国家的法律!国家的法律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最后呢,我个人觉得:女人们无论婚前婚后都要懂得生活,去自立的生活,去美好的生活;男人们,请婚前,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去独立承担,独立应对父母,恋人,社会的责任,婚后,请善待双方的父母,亲朋好友,做好并维护好老公,爸爸,女婿,儿子家庭支柱的重要角色;尊敬的父母们,请你们放手,请您们爱护好自己,去好好享受生活吧~


A笑笑开心


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安家》这部电视剧正在热播,剧中女主角房似锦由孙俪饰演,可以说孙俪这个演员大家都不陌生,她饰演了很多经典历史宫廷宫斗剧,很受欢迎是一个内地实力派演技女演员,这部剧肯定又会很火,剧中故事情节与我们现实生活非常接近,剧中人和事与现实生活中房产中介人基本相似,我也接触过几次房产中介,基本就是这样,只不过电视剧更故事化些,就说这个问题的案例,其实是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这种情况,房产证上写上女方的名字,这个事其实没什么,这就看站在哪一方的角度考虑问题,所以没有应不应该,但是考虑到离婚后财产会与女方共同分配,这是肯定的,因为婚前购买房产而且是全款付清,写上女方名字,等于赠与了儿子儿媳妇两人,所以房子当然属于他们两人共同财产,但是结婚最主要是两个人相爱要共同生活,考虑怕离婚又怕财产分给对方,干脆别结婚,肯定分不走财产,要考虑买房的初衷目的,是为了结婚生活居住,所以其他问题都是多余的,啥都怕就啥也别干了,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马晓帅


一次性付款反而能保住老严夫妇的利益。

在老严夫妇来签合同的时候,他们的准儿媳突然提出,要在房本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套房子是老严夫妇辛辛苦苦卖包子,攒了半辈子的钱买的,听了加名字的话,老两口心里不舒服,有所犹豫。

这时徐文昌出于对老严夫妇的保护,间接的提醒这二人可以通过贷款的方式买房,让儿子来还房贷,把其他的钱用于投资。

而房似锦则列出了贷款后他们儿子要背上哪些债务。100多万的还款利息太沉重,老严夫妇不想让刚工作的儿子背上那么重的债务,再加上准儿媳妇已经怀孕了,他们就开开心心的付了全款,加上了准儿媳的名字。

说实话,严家儿子找的那个儿媳,一看就不靠谱。这房子是严家爸妈全款买的,她自己未出一分钱,装修钱也不是她出的,就这么加上了自己的名字,是不是有点不劳而获的意味?

新婚姻法让女人没有安全感,结婚的时候想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这一点可以理解。但是他们两个谈恋爱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显然在之前那女孩也见过严家夫妇,有加名字的想法完全可以事先说,临到签约时才提出,就是没安好心。

更要命的是老两口为儿子着想,只写了儿子和准儿媳的名字,并没有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如果日后小两口的感情有了些许变化,那不是相当于把辛苦挣来的100多万拱手送了儿媳妇?

为此不少观众都觉得房似锦这个做法急于成单,唯利是图,不考虑严老夫妇的利益,可能会为日后严家的婚姻财产纠纷埋下祸根。房似锦就这样被扣上了忽悠的帽子。

这么说对于房似锦不太公平

房似锦在整个卖房子的过程中,只是提出了贷款买房要付出的代价和全款买房的好处,这些都只是客观陈述,她并没有直接为老两口做决定

最终做决定的也是严氏夫妇,所以房似锦是在事实的基础上给出了一些意见,因此也够不上忽悠。

一旦出了问题,老两口全款买房,反而是能保住他们财产的最好方式

严家儿子的那位女朋友应该多少有一些法律常识,她知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婚后加上她的名字,那房子也跟她没有半毛钱关系,离了婚她照样是一分钱拿不到。

那女孩儿就是抓住了这点漏洞,才想借着自己的肚子,逼迫老两口在婚前就把她加到房本上,来保证自己日后的利益。

然而,这姑娘对法律研究的还是不透。她只看到了法律对于婚前婚后房产的规定,却并没研究透婚姻法中的另一条。

严氏夫妇在自家儿子结婚前就在房本上加上了准儿媳的名字,按照我们的常规想法看,这套房产就算是婚前赠与。准儿媳就也成了房产的持有者,二人结婚后房子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那女孩也能分到一半的房款。

新婚姻法在修订时就考虑到了房子的归属这一大难题。法律中有规定,夫妻二人的房子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即使对方加上自己的名字,离婚时这房子也跟她没有关系。

简单点说就是,谁的父母出了全款,那房子依然归谁。婚前加名,最多算个心理安慰。

老严家日后如果出现了离婚事件,他们在签约时,在场有那么多的目击证人都可以作为人证。而银行的转账记录也能够证明所有的房款都来源于严氏夫妇,他们即便被起诉,也能打赢这场财产保卫战,

不过让人担心的是,老严夫妇整日忙着卖包子,赚钱的时间都不够用,也不太懂婚姻法的新规定,一旦真出了事故,老两口着急上火,怕是会危及他们的身体健康,惹出事端。这才是房似锦给自己埋下的真正祸根。

《安家》中的这个故事,给了现在年轻人更多关于婚姻财产的提示,无论男女都要自强自立,指望通过婚姻不劳而获,在新法规的规定下,已经行不通了。


酒店ing


一、算共有财产。本来婚前全额付清房款,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旦加上女方名字,对方就一定占有房子的份额了,也就是拥有房子的产权。

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无聊视剧


这个问题问得好,应该加强这样表示对媳妇的认可,把媳妇当做自家人,既然结了婚就应该一心一意对待儿媳,这样对待儿媳,儿媳也会真心真意的过日子,既然一家人我就不要想离婚,就算离婚给儿媳妇点财产也不算过分,人家跟了你们就算分开了给点补偿应该。



农人芹芹


婚姻是相互信任,相互理解。不是各留一手。你若真心对儿媳好,儿媳也会视你为亲爹娘。你要是把儿媳当外人,儿媳也会视你为空气。人心都是相互的。婆媳之间的感情是真心换真心慢慢建立起来的。如果刚买房就担心儿子儿媳以后离婚时儿媳分走房产,这种公婆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日后家里必定战火不断。老了更别指望儿媳给他们养老。一家人过日子最忌的就是彼此不信任,互相猜疑,各怀鬼胎。人们常说的十年看婆十年看媳,就是先有好公婆后有好儿媳。《安家》中的公婆是把儿媳当女儿看了,所以会加儿媳的名字,他们不去想儿媳以后离婚的事,他们是了不起的好公婆!





来自星星的小孩


你好,为了保证回答到准确性,刚刚专门百度了新婚姻法和部分律师的咨询。

剧中严叔是以全款购买的房子,对于子女来说属于是赠与,这样来看就等于是只赠与了男方一方,假如婚变,应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但是在购买时加入了女方名字,就相当于赠送给儿子儿媳,两人均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如有婚变,女方也有分割权益。


佛盈


现在新婚姻法规定.婚前出资属于个人房产.即使过后出资买房.加了名字.只要父母保留好全款出资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等.打官司房子依然和儿媳没有关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