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9 夏朝存在的四大鐵證:五星聚合、堯典、喇家洪水和二里頭等遺址


自西學東漸以來,中國古文獻一直飽受西方學者及顧頡剛等人的質疑,夏朝的存在似乎也成了一個需要證明的問題。而因為甲骨文中沒有找到有關“夏”的記載,二里頭等遺址也無文字自證,所以中國學者雖然自王國維開始,一直都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夏商周斷代工程可以視為一種解決問題的常事),但迄今為止給出的證據都是間接的,也就使夏朝至今仍得不到西方學術界的承認。西方的各類著作,不但如斯塔夫裡阿諾斯的通俗著作《全球通史》、劍橋和哈佛編輯的專門中國史,不承認中國夏朝的存在,一些其他學科的著作如《統治史》、《政治秩序的起源》等也受此影響同樣不認可夏朝的存在。這也使我們宣揚的中國的5000年文明史很難得到世界認同,像印度就習慣把自己同古埃及和蘇美爾文明並列為世界三大最古老文明,而不認同中國是四大古文明之一。

那麼,我們有沒有直接證據來證明夏朝的存在呢?

當然是有的,本人經過數年研究,已確定可以根據五星聚年代、《尚書▪堯典》、大禹所治青海喇家洪水和二里頭考古遺址測年等四個方面來證明夏朝的存在。這方面的證據本來已經收在我的《中國上古王年新考》系列文章中,不過由於本人影響力不夠,文章也寫得不夠精彩,所以相關證據並沒有得到大家認可。網上還是充斥著不少關於夏朝是古埃及、夏朝還有待考古證明之類言論,所以我在這裡把相關證據又重新匯聚一下,希望大家能廣為轉發,以期相關證據能接受專業人士的檢驗,早日解決夏朝存在問題。也歡迎大家參與討論!

一,五星聚合天象


夏朝存在的四大鐵證:五星聚合、堯典、喇家洪水和二里頭等遺址


中國有很長的五星聚合觀測史,也留下了不少資料,然而,夏商周斷代工程對此沒有很好利用,因而,這些資料對夏商周斷代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而我曾經在《中國上古王年新考(三):夏商西周年代框架》中根據五星聚年代給出了夏朝的年代框架(前1953年-前1518年),這一年代框架其實主要就是根據大禹和湯受命的兩個五星聚天象年代計算出來的。當然,這一結果是考慮了大禹即位前曾擔任35年方國國君的情況做出調整後才與《古本紀年》中關於夏朝471年的記錄相符。

由此,有人會認為,你這種計算也是調整來調整去後湊出來的結果,有可能是湊巧碰上了而已,還不足以證明夏朝的存在。

那如果我告訴你,如果從堯70年到帝辛17年的五次五星聚合年代,都與文獻記載吻合呢?那你還能認為這是湊巧嗎?要知道古人是不會推算五星聚合年代的,這些記載也就沒有造假的可能。也就是說,從堯到文王,這些五星聚合都只能是當時的觀測者實際觀察並記錄下來的。而這五次五星聚合構成了一個年代序列,且其年代完全與文獻中的年代記載吻合,你能說堯舜禹不存在嗎?

有了我這一發現,中國有精確紀年的歷史至少能從堯元年(前4083年)開始算起,從而徹底推翻易中天等學者認為的中國文明只有3600年曆史的結論,足足能把我們的可靠歷史提前500年(陶寺遺址的存在也為堯的存在提供了考古證據)。不得不說,這是一個足以改寫我國文明史的大發現。


下面,我將對這一結論給出詳細的證明(《中國上古王年新考(三):夏商西周年代框架》對相關文獻的討論是較為簡略的):


夏朝存在的四大鐵證:五星聚合、堯典、喇家洪水和二里頭等遺址

堯舜禹湯文王五個時代的五星聚合時間


表中五星聚合年代由相關天文學家計算,見於《五星聚合與夏商周年代研究》一書,下面我來逐一討論:

1,今本《紀年》:帝(堯)在位七十年,景星出翼,鳳皇在庭,朱草生,嘉禾秀,甘露潤,醴泉出,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今本《紀年》這一條其實是引自《宋書▪符瑞志》,所以這一條的可靠性是沒有問題的,而伴隨這一五星聚合天象的出現,是舜走上歷史舞臺:

帝曰:“諮!四嶽。朕在位七十載,汝能庸命,巽朕位?”……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嶽曰:“瞽子,父頑,母囂,像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帝曰:“我其試哉!女於時,觀厥刑于二女。”釐降二女於媯汭,嬪於虞。帝曰:“欽哉!”

帝曰:“格!汝舜。詢事考言,乃言底可績,三載。汝陟帝位。”

按照《堯典》,舜在堯73年開始攝政。28年後,堯崩,舜即天子位: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考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

這裡涉及到一個所謂“三年之喪”的問題,其實以後世夏朝商朝周朝的情況看,帝王其實是沒有三年之喪的,但對《堯典》的記載也不宜輕易否定。所以,對舜即位的時間具體是哪一年,我們可以結合下文再具體確定。

《史記▪五帝本紀》關於堯舜禹的內容基本來自《堯典》,不過多了下面一段:

堯立七十年得舜,二十年而老,令舜攝行天子之政,薦之於天。堯闢位凡二十八年而崩。百姓悲哀,如喪父母。三年,四方莫舉樂,以思堯。堯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於是乃權授舜。授舜,則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則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堯曰“終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堯崩,三年之喪畢,舜讓闢丹朱於南河之南。諸侯朝覲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獄訟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丹朱而謳歌舜。舜曰“天也”,夫而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是為帝舜。

這其中所謂“二十年而老,令舜攝行天子之政”其實是不符合事實的,舜應該在堯73年即已攝政(如果參照湯和文王的情況,其實際可能在堯71年已稱王)。之後在堯99年即天子位(堯於98年崩)。當然,即使按《五帝本紀》,舜即天子位的時間不受影響,總紀年也就不受影響。

2,今本《紀年》:(舜)在位十有四年……群臣鹹進,頓首曰:“明明上天,爛然星陳。日月光華,弘於一人。”帝乃再歌曰:“日月有常,星辰有行。四時從經,萬姓允誠。於予論樂,配天之靈。遷於聖賢,莫不鹹聽。鼚乎鼓之,軒乎舞之。精華已竭,褰裳去之。”……(出《宋書▪符瑞志》。)

這一條同樣出自《宋書▪符瑞志》,所以其紀年是在舜14年也是沒有問題的。這條記載並未明確是五星聚合天象,但根據“明明上天,爛然星陳”可以看出這是一次有幾大行星聚合的天象,但由於跨度比較大,當時的觀測者沒有發現是一次五星聚合天象。而根據文獻,自堯70年到舜14年,中間應該是隔了41年(28+14-1)(無三年之喪)或44(28+14+3-1)(有三年之喪)年;所以我們認為“前1973年5月”這次五星聚合天象就是舜14年這次天象,其距堯70年正好是41年。因而也就可以確認舜是在堯崩的第二年即位的,並沒有舉行所謂三年之喪。而此次五星聚合的出現,也使得禹登上舞臺,開始攝政。

今文《堯典》(古文《尚書》則是《虞書·大禹謨》):

帝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於勤。汝惟不怠,總朕師。”

這一條的33年其實是指舜在天子位上的總年數(即天子位後14年,禹攝政19年)

而《五帝本紀》:“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這一條說舜在位50載,應該是把舜攝政的28年,加上在天子位的33年,一起計算。應為60年左右,不過,這是按照《堯典》計算的結果。那麼此處的“五”應該是“六”之誤(舜實際是前2013年攝政,前1953年崩)。“庸三十”可能是“庸三年”

如果按《五帝本紀》記載的舜在30被徵、50攝政的情況,舜應該是攝政10年或8年,加上其在天子位的33年,其在位時間應該在40年左右;所以“五”應該是“四”之誤;“庸三十”指其被徵而未攝政的時間,所以可能是錯記,應為“庸二十”。

考慮到金文“六”容易被誤認為“五”,所以我認為,此處的正解是舜生三十徵,庸三年,在位六十載,陟方乃死。”

3,《太平御覽》卷七引《禹時鈞命決》曰:星累累若貫珠,炳炳如連璧。

這次五星聚合天象今本《紀年》沒有記載,卻是歷次五星聚合天象中最顯著的一次,所以《禹時鈞命決》記載了下來。

今文《堯典》(古文《尚書》則是《虞書·大禹謨》)記載舜在天子位33年:

帝(舜)曰:“格,汝禹!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耄期倦於勤。汝惟不怠,總朕師。”

按照舜在堯99年(前1986年)即天子位再在位33年(在位14年、禹攝政19年)的時間計算,此次五星聚合天象顯然就是“前1953年2月”這次。由於這次五星聚合按夏曆其實是在年底,所以大禹雖然是在第二年登上帝位,但按公曆仍在同一年。

《史記▪五帝本紀》:

舜年二十以孝聞,年三十堯舉之,年五十攝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堯崩,年六十一代堯踐帝位。踐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於蒼梧之野。葬於江南九疑,是為零陵。舜之踐帝位,載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謹,如子道。封弟象為諸侯。舜子商均亦不肖,舜乃豫薦禹於天。十七年而崩。三年喪畢,禹亦乃讓舜子,如舜讓堯子。諸侯歸之,然後禹踐天子位。堯子丹朱,舜子商均,皆有疆土,以奉先祀。服其服,禮樂如之。以客見天子,天子弗臣,示不敢專也。

其中對舜攝政和即天子位的時間記載與《堯典》有衝突,但其記載禹攝政後20年即天子位的情況是對的(17+3)。其實,《五帝本紀》記載的舜實際執政39年與《堯典》是相符的,但這不是指其在天子位39年,而應指其攝政(25)年數與在天子位執政年數之和(14年)。

為什麼這裡禹在舜崩後才即天子位呢?我認為堯舜禹時期的天子位其實主要是一個祭司角色,需要得到“天”的認可,所以舜和禹攝政、舜即位都是與五星聚合天象有關的。禹在未得到天象認可的情況下,也就不急著即位,而有了五星聚合天象後,才能名正言順地登上天子位。後世的兩位聖王湯和文王也是如此。

《堯典》和《五帝本紀》中的下列記載足以說明問題:

於是帝堯老,命舜攝行天子之政,以觀天命。舜乃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遂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于山川,辯於群神。揖五瑞,擇吉月日,見四嶽諸牧,班瑞。

白話:這時,堯年事已高,讓舜代理天子之政事,藉以觀察他做天子是否合天意。舜於是通過觀測北斗星,來考察日、月及金、木、水、火、土五星的運行是否有異常,接著舉行臨時儀式祭告上帝,用把祭品放在火上燒的儀式祭祀天地四時,用遙祭的儀式祭祀名山大川,又普遍地祭祀了各路神祗。

總結:以上三條,《五帝本紀》與《堯典》的衝突之處,我認為《堯典》是對的,《五帝本紀》的錯誤來自於對一些記載的理解不對,導致了司馬遷的錯誤計算。

4,今本《紀年》:帝癸一名桀。……十年,五星錯行,夜中,星隕如雨。

殷商成湯名履。……十八年癸亥,王即位,居亳。

按照我在《中國上古王年新考(三):夏商西周年代框架》中推定的夏朝年代,可知成湯滅夏的年代在前1518年,此時其稱王已經17年(實際即天子位在第二年),所以其實際稱王在前1534年,正與我們推定的在受命後第二年稱王相符。

5,帝辛名受。……三十二年,五星聚於房。(《文選▪始出尚書省詩》注、《褚淵碑》注、《安陸昭王碑》注、《類聚》十、《御覽》五引《春秋元命苞》:“殷紂之時,五星聚於房。”)

《文選》卷三十《始出尚書省》“青精翼紫軑,黃旗映朱邸。”句有注:“春秋元命苞曰:殷紂之時,五星聚房。房者,蒼神之精,周據而興。”無系年,今本《紀年》本身不可靠,所以此天象不一定在帝辛32年,按照本人考證的結果,帝辛在位共37年,所以此天象發生在帝辛17年,即前1059年5月。

今本《紀年》雖然保存了不少真實史料,但其對很多史料的理解顯然是受了後世的影響,如把文王受命解釋為:

  王錫命西伯,得專征伐。(《史記殷本紀》:“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得專征伐。”)

而按本人的考證,文王受命就是自認為得到天命,第二年即稱王,並非帝辛命他為西伯。文王為西伯應該是較早的事。

對於今本《紀年》,應該承認其中的材料有很多是有價值的,但可能是後人編排的結果,直接使用是不行的。

二,《尚書▪堯典》

前面討論五星聚合年代,用了不少《尚書▪堯典》的材料,這實際也證明的《堯典》正確。而實際上,我們還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證明《堯典》確實是虞夏時代的經典(可能是口傳經典):

1,日本學者能田忠亮計算出《堯典》與《禮記·月令》所記天象差了19度;而根據歲差,他得出了《堯典》所記天象比《禮記·月令》早1400年的結論。由於《禮記·月令》所記天象在前620年左右(可能有200年左右上下的差別),因而《堯典》所記天象應該在前2020年左右。這與陶寺遺址的觀象臺的年代是相符的(前4050年左右),也證明了《堯典》的古老。

2,《堯典》將一年確定為366天,而實際上,在商代後期的周祭中,已經確定了一年為365.25年左右,這說明《堯典》的內容很早(文本可能經過後人整理但內容未變),肯定早於商代,所以《堯典》成文於夏代是沒問題的。如果出於商代或西周,是不會留下1年366天這樣的錯誤的。

3,《左傳·文公十八年》所載四凶之事及所引《虞書》,可證明《堯典》之時代遠早於戰國時期。

具體論證見:

https://www.toutiao.com/i6775305976753947149/

夏朝存在的四大鐵證:五星聚合、堯典、喇家洪水和二里頭等遺址

喇家遺址


三,喇家遺址洪水: 2016年8月5日,學術期刊《科學》發表了《公元前1920年的洪水爆發為中國傳說中的大洪水和夏朝的存在提供依據》(Outburst flood at 1920 BCE supports historicity of China’s Great Flood and the Xia dynasty),為大禹傳說中的大洪水提供了地質學證據。

不過,由於該遺址測出的年代是前1920年左右,所以對於此次洪水就是大禹所治洪水的結論,並沒有得到國內學者的認可。而根據我得出的夏代起始年代在前1953年,則可知大禹所治洪水應該發生在前1970年前後,考慮到C-14測年的誤差一般都有幾十年,可以說與此次洪水發生年代是相符的。所以,此次洪水作為夏朝存在的證據是沒有問題的。

在《中國上古王年新考(三):夏商西周年代框架(下)》中我還詳細介紹了長江流域的洪水,這裡就不重複了。

四,二里頭等考古遺址:

經過我的考證,夏朝各王年代如下:

禹:10年(前1953年-前1944年)

啟:39(前1943年-前1905年)

太康 :29年(前1904年-前1876年)

仲康(弟):7年(前1875年-前1869年)

相:28年(前1868年-前1841年)(羿執政8年(前1868年-前1861年),寒浞執政20年(前1860年-前1841年))

寒浞:32年(前1840年-前1809年)

少康:21年(前1809年-前1789年)(當年改元)

予:17年(前1788年-前1772年)

槐:44年(前1771年-前1728年)

芒:58年(前1727年-前1670年)

洩:21年(前1669年-前1649年)

不降:59年(前1648-前1690)

扃:18年(前1589-前1572)

廑:8年(前1571-前1564)

孔甲:9年(前1563-前1555)

皋:3年(前1554-前1552)

發:7年(前1551-前1545)

癸(桀,弟):27年(前1544-前1518)

共436年,如計入禹自立為王的35年,則共471年(含寒浞在位的32年)

對照我這個年表,可知二里頭遺址1-4期完全在夏代紀年之內,而在二里頭文化之前的考古序列新密新砦期和王灣三期後段。

夏朝存在的四大鐵證:五星聚合、堯典、喇家洪水和二里頭等遺址

二里頭


1,國內C-14測年實驗室的建立者和測試權威仇士華等(張雪蓮, 仇士華, 蔡蓮珍)在《鄭州商城和偃師商城的碳十四年代分析》一文中寫道:

二里頭四期的測年數據是:

前1560-1529;1561-1525;1564-1521;1560-1529;

從這些數據可以看出,夏滅亡應該在前1550-1540年左右,當然,考慮到樣本的偏差,實際的夏亡時間晚20年左右,應該是在正常範圍內。

所以,二里頭1-4期的年代應該在前1750年-前1520年

2,新密新砦遺址共分為三期,從早到晚分別為王灣文化三期(龍山文化晚期)、新砦期、二里頭一期。新砦期正好在龍山文化晚期和二里頭文化一期之間,代表了夏代紀年的起點。

新砦期又分早段和晚段,我們這裡只關心早段,其C-14測年數據分別為:

1830-1765;1825-1755;1830-1770;1880-1845;1884-1838

通觀這5個數據,3個在前1800左右,2個在前1860年左右。

所以,新砦期早段的年代應該在前1860-1800左右。前後擴大20年,就是在前1880年-1780年。

3,王灣三期晚段C-14測年與我們計算出的夏代紀年重合:

1960-1885;1960-1889

該遺址的三期晚段器物面貌與二里頭文化器物也明顯是一脈相承的,其分佈範圍也明顯與二里頭文化重合,確實是很明顯的龍山文化晚期向二里頭文化過渡類型,也很有可能是早期夏文化。

如果對照我對夏代各王紀年的考證,可知三個遺址的年代與我們公認的夏代史實是吻合。

其中,新密新砦文化一般認為是后羿代夏文化,而太康失國到少康復國的年代正是前1876年(太康最後一年)-前1809年(少康元年),而新密新砦期是前1880年-1780年,兩者是大體能對應上的。

可以認為王灣三期晚段正是禹到啟時期。這一時期,正是龍山文化發生急劇變化、夏文化仍未建立的時期。這也和禹和啟當時四處征伐、操勞異常的情形相符。

少康復國後,其在文化面貌上的變化是需要一定時間的,所以新密新砦期延續到少康的年代是正常的。

結論:王灣三期晚段、新密新砦和二里頭三個遺址構成了夏朝的三個連續文化,且與文獻記載的夏朝史實相符,這也充分證明了夏朝是確實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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