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 欠錢的人現在沒有任何財產,債主起訴他還有意義嗎?

每一個人都有其心酸的故事,尤其是欠款方面的,更為讓人歡喜讓人憂。歡喜的是外面有一筆或幾筆債權,憂的是這一筆筆欠款遲遲收不上來。該如何辦呢?本期《法律實務講座》龔俊峰律師將介紹幾個小案例,希望能夠指導當事人訴訟或指明方向。(本文的欠款是指借款、貨款、工程款等各種類型的欠款。)

欠錢的人現在沒有任何財產,債主起訴他還有意義嗎?

第一個問題:欠我錢的人,現在沒有任何錢和財產,我起訴他還有意義嗎?這個問題,也是律師執業過程中經常被問的問題之一。龔俊峰律師一般都會反問當事人,你還想要回錢嗎?對方這輩子是不是都沒有錢或財產了?如果想要回錢,就要起訴?否則訴訟時效過了,對方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可能你的錢法律就難以支持,更別說拿回錢了。換句話說,如果對方這一輩子都無法掙到錢,那不起訴也是對的,就當打水漂了。但龔俊峰律師還是認為,一定不能讓欠債人好過,一定要在法律的範圍內對對方進行一定的懲罰,說不定對方就會積極還款。不要讓權利睡覺。

第二個問題:諮詢不是免費的嗎?你能給我要回錢,我願意付諮詢費?龔俊峰律師認為,諮詢確實不是免費的,因為免費的是最貴的。沒有誰該免費為你服務,就像你去醫院看病一樣。諮詢律師不是你說的簡單諮詢一下。負責的律師都會詳細給你講解案件流程和如何證據固定?免費的諮詢,一般都會話到嘴邊留三分。你付一定數額諮詢費比如100元,你要求律師能夠要到錢,你認為這難道不違背最基本的規則嗎?100元兩個人吃飯夠嗎?坐個動車一趟夠嗎?所以諮詢費不是代理費。即便代理委託律師也不會保證你一定就能拿到錢,因為法律法規有規定,律師不得作出這樣的承諾。諮詢費顧名思義就是解答你的法律問題,指導你的訴訟,教你固定證據。你千萬不要小瞧諮詢的價值,否則你盲目訴訟後果很嚴重。

第三個問題:過了訴訟時效,還能打贏官司嗎?法院還會受理嗎?龔俊峰律師認為,現在普通的民商事案件訴訟時效三年。超過三年了,又無法聯繫上債務人,此時,去法院起訴。能否打贏官司?在能否打贏官司之前,我們先來回答你法院是否會受理?回答是肯定的,法院必須受理。能否打贏官司取決於對方是否會提出訴訟時效的抗辯。如果不提出訴訟時效的問題,那就直接勝訴了,因為法院不審查訴訟時效的問題。當然了,如果過了訴訟時效,也是可以延長訴訟時效的,比如重新簽訂借條,寫個還款計劃,電話錄音催債等等。具體案情具體分析,建議還是諮詢律師給出具體的意見建議。

欠錢的人現在沒有任何財產,債主起訴他還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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