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公元前209年,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的地方官派了兩個軍官,押著九百名民夫送到漁陽(今北京市密雲西南)去防守。軍官從這批壯丁當中挑了兩個辦事能幹的人當屯長,叫他們管理其他的人。這兩個人一個叫陳勝,陽城人,字涉,是個給人當長工的;一個叫吳廣,陽夏人,是個貧苦農民。

據《史記·陳涉世家》記載:“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當他們的隊伍到達大澤鄉的時候,恰遇天下大雨,道路不通,他們估計已經誤了到達漁陽規定的期限,過了規定的期限,按照法津規定是都該殺頭的!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陳勝、吳廣就商量說:“如今過了規定的期限,到了也是死,逃走也是死,不如起義幹一番大事業,說不定還有一番作為!”陳勝說:“天下受秦王朝統治之苦已經很久了,我聽說二世皇帝是始皇帝的小兒子,不應該他來繼位,應該繼位的是公子扶蘇,扶蘇因為屢次規勸始皇帝的緣故,始皇帝派他領兵在外地駐守,如今有人聽說他並沒有什麼罪,卻被二世皇帝殺害了。老百姓都聽說他很賢德,不知道他已經死了,項燕原是楚國的將軍,多次立功,愛護士兵,楚國人都很愛戴他。有的人以為他已經死了,有的人以為他逃亡在外躲藏了起來。現在假使我們冒用公子扶蘇和項燕的名義,向天下人民發出起義的號召,應該會有很多人響應。”吳廣認為很對。

於是陳勝、吳廣合力殺死了隊伍中的兩個軍官,隨即召集屬下號召說:”在這裡遇上大雨,大家都誤了期限,誤期按規定要殺頭。即使不被殺頭,但將來戍邊死去的肯定也得十之六七。再說大丈夫不死便罷,要死就要名揚後世,王侯將相難道都是祖傳的嗎!“屬下的人聽了都異口同聲地說:”我們心甘情願地聽憑差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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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大規模的農民起義爆發了!

後世千百年以來一直認為,陳勝領導的“大澤鄉起義”的原因是勞動人民在秦始皇及秦二世殘暴不仁、大興土木,實行殘暴的統治下,為了自保活命,才逼不得已揭竿而起的。

然而,一座古墓群的發現,讓大澤鄉起義的真正原因變得撲朔迷離…………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但在1975年12月,考古學家發掘了一個秦墓群,在發掘編號為M11號的墓時,有了重大發現!編號為M11號的墓主人叫“喜”,生於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生前任縣令史,參預過“治獄”,所以抄錄了大量“治獄”的法律文書,記錄了秦朝大量刑事、經濟、民事、官吏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文,雖然這些條文不是秦律的全部法條,但卻是最常用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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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中法律部分,還有關失期的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曰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意思就是說:政府徵召不去的,要罰兩套盔甲的錢;失期三日到五日,就要受到“誶”的懲處,誶的意思是:責罵;如果遲到六天,要罰一盾的錢;"過旬",就是超過10天,要罰1套盔甲的錢。如果是因為下雨而延期的,免除懲罰(除興)。

既然有這樣一條:如果是因為下雨而延期的,免除懲罰(除興)。那為什麼陳勝要以“失期,法皆斬”為由,帶領起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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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防做一個大膽的假設:有著“鴻鵠之志”的陳勝、吳廣,為了反秦,故意曲解法律,而陳勝、吳廣帶領的幾百名農民大多來自社會的最底層,大字不識一個,對秦王朝的法律更是一無所知,在陳勝、吳廣兩個人的曲解法律和鼓動下為了生存而被迫起義的。

其實,在《史記·陳涉世家》記載,陳涉、吳廣兩個人為了能讓這幾百名農民跟他們起義,於是就用硃砂在一塊白綢子上寫了“陳勝王”三個字,塞進別人用網捕來的魚肚子裡,戍卒買魚回來煮著吃,發現了魚肚中的帛書,對這事自然覺得很奇怪了!“陳勝又暗中派吳廣到駐地附近一草木叢生的古廟裡,在夜裡點燃起篝火,模仿狐狸的聲音叫喊道:”大楚興,陳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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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些事情就可以看出,就可以看出來“大澤鄉起義”就是陳勝、吳廣蓄謀已久的反秦活動。

當然,史學研究者堅持"孤證不立”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只有一條證據支持某個結論,這個結論是不被史學家所接受的。所以,雖然“睡虎地秦墓竹簡”出土已經四十多年了,並沒有影響史學家對秦朝亡國的結論。這就需要更多的資料的發現,從而揭開“大澤鄉起義”真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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