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借條到期後,借錢人還不能還錢,怎樣才能不讓借條過期?

齊向東123


關於借貸民事行為,原來的訴訟時效是兩年,現在新的《民法總則》規定為三年。

這個三年的意思是,從借條約定的還款時間開始,滿三年你不主動主張權利,則今後再主張權利,得不到法律的保護。也就是說,你訴訟要求對方還錢,對方辯稱訴訟時效過了,法官會裁定駁回起訴。

現在很多品行不良的人,對法律研究的很透徹,你不及時主張權利,他正好可以規避他的還款義務。

怎樣才能不讓借條過期?

基本的思路兩個。

一個是借條約定的還款時間到了,及時提起訴訟(注意在到期啊三年內起訴)。即便是對方玩失蹤,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這樣就可以通過法院的判決把你的權利永久固定下來。注意,法院判決以後,應當在判決生效兩年內提起強制執行申請,無論對方是否露面。

另一個是,在約定還款期到來之前,自己催告一下,並保留催告的證據。

例如,隔段時間打個電話,或者發個短信,寄個ems,給對方,提醒對方及時還款。注意打電話留下錄音,發短信也留下截圖,總之無論你用什麼方式提醒對方,都要留下你提醒對方的證據。這樣的話,訴訟時效隨著你的不斷提醒不斷向後推遲。

以上兩種方法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靈活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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