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學校規定教師中午休息時間值班看學生,這樣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規定嗎?

千金一諾


中午安排老師看班,是很多學校的 通用做法,並不違法!

學校讓老師中午時間值班看學生,應該是很多學校的通用的做法。中午時間比較長,學生吃過午飯後,在一起追追打打,吵吵鬧鬧,容易出現安全事故。因此,很多學校中午時間都安排學生午休或者自習。


學生午休,自習,老師不在場的話,紀律很難保證,容易出現問題,因此學校安排科任老師輪流值日,看學生中午午休或者自習。我們學校也是一樣,語文數學老師輪番上陣,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到教室加班。

老師們雖然頗有微詞,但是也理解,畢竟學校工作,安全擺在首位。所以老師們雖不滿,也不會上升到法律層面,質疑這樣的做法是否合法。學校方面也會適當給予值日老師一定的經濟補償,錢不多,一箇中午十來塊錢,雖然跟付出可能不成比例,但聊勝於無,老師們也就當奉獻了。


老師雖然只是一個職業,我們靠著這個職業養家餬口,但是老師的職業還是有一定的特殊性,有時候還是要講一點奉獻。但是也不能因為老師素質高,講奉獻,就什麼任務都往老師頭上攤派,什麼普法宣傳,扶貧上戶走訪,各種迎檢材料表冊,數不勝數,防不勝防!

以午休看學生而言,應當看做是學校組織老師的加班,既然是加班,當然要有一定的經濟補償,所以首先要解決中午看班老師的加班費的來源。其次是中午時間除了安排老師看班以外,還可以安排值日學生巡查,確保午休時間學生的安全。


總結語:中午時間學校安排老師看班,並沒有不合法,因為嚴格講來,從作息時間安排表來看,中午時間也是屬於老師的上班時間,學校安排一點臨時性工作,也並非過分,當然本著多勞多得的精神可以給值日老師適當經濟補償。


周老師教育談


看到這個標題,有種想哭的感覺。說說我的情況,估計值班看學生的老師會覺得是不是好一些。我是在一所鄉鎮中學初一數學老師。

在我們學校,午休時間都是給數學老師的,而且不是單純地看學生上自習,而是講練習或是講課,只要不講新課就行。我們是11:20下課,然後學生排隊去食堂用餐,11:40就開始午休課了,也就是數學課。前段時間有午休時間的時候,我都是兩個班串著講課,在這個班講一半再去另一個班講一半,基本上每天中午從11:40要上到12:30,然後再休息一小時。現在執行冬季作息時間了,取消午休時間,所以現在每天,每個班午休課從11:40到12:50各安排35分鐘,也就是中午基本上也是上滿一個小時,我在1班上課時,2班上語文或是英語,我在2班上課,1班就是語文或英語,也就是語文英語老師現在隔一天上一次,數學老師是天天午休課。

最痛苦的是如果上午最後一節課有課,基本上也是11:20上課,然後再去食堂吃飯,吃飯都吃得急匆匆,哎,好心累啊,原來自己讀書時,午休就午休了,現在沒想到還要上課,關鍵是你不上其他老師上,你少講了,自然考不過別人又不行,只能盡力去講。不知道符不符合法律規定,反正在我們這樣一個小中學,這就是約定俗成的事情,大家都習慣了。

其他老師那是什麼情況呢?


梅子老師數學屋


我沒有遇到這樣的情況。因為一般午休的時候,老師,也要午休。我記得上初中的時候,每到午休的時候就要專門的一個老師來回進行巡查,如果有學生進行說話那麼老師就會批評。如果屢教不改,那麼老師一般會讓全體的同學站出來站在宿舍門外。

但是這個一般來說都是輪流的,一個老師可能要看好幾十號人。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確實比較少見,如果是每天老師都要去看自己的學生,那麼我相信老師的壓力或者是精神也會受到傷害。

一般來說都是教師學校安排保衛處或者是保衛科進行輪流檢查。因為對於老師來說也要休息,一般老師每天都要休息,下午還要上課。工作了確實很大,還有的就是學校聘用。臨時人員進行督導檢查或者是校長。

教導處的負責人親自進行巡邏檢查,我記得我上高中的時候,校長京朝跑到宿舍進行檢查,而且要看你有沒有睡著。

因為那時候高中比較學習緊,有一些學生可能在午休的時候要看書。這也是不允許的,有一次我們的一個。是學生,就是因為作業還沒有做完,就在午休的起家做作業,被學校點名批評。


體制公文寫作大講堂


不符合法律要求,但是合情合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我們仔細計算教師的每天的工作時間,工作時間早就超過了八小時。雖然有法律規定,但是,現在的情況還不允許教師們如此較真。教師雖然享有教育教學權和休息休假的權利,但至於利用中午午休時間看班也是合情合理的。用人單位可以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適當給予一定的報酬,給不給還得看各個學校的校長是否人性化。據我所知,很多農村校長都是不給的,教師全是義務勞動,連週六週日加班也是如此,雖然教師敢怒敢言,但都無濟於事,因為全縣都是如此。


沒辦法,教師秉著愛護學生,一切為了學生的精神就義務奉獻了。

至於中午要不要看班?答案是肯定的。中午吃完飯後學生一般早早地到了學校,農村學校尤其如此,家長們很多是吃完飯就下地幹活了,只能把學生早早送到學校。教室內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班級內的紀律得不到保障,這還是小事,最怕的就是打架鬥毆,為了保證學生安全,教師輪流值班還是有必要的。一般情況都是看著學生做老師佈置的作業,或者是看書。



雖然有些怨言,但和學生們的安全相比,算不了什麼,而大多數的教師都懷著一顆仁愛的心孜孜不倦地工作在自己的崗位上。


小李的普通平凡生活


合不合法本人也不清楚,但就算不合法,老師也必須這麼做,因為這是老師的工作。

老師工作從來不是固定的8小時制,老師們也習慣了。

比如初高中老師,都有早晚自習,早上6點到校,晚上10點回家,合法嗎?

老師們也沒人質疑,因為都知道,這就是自己的工作。

學生的安全也是老師工作的一部分。

只要學生在校,老師必須負責孩子們的安全,確保孩子們萬無一失。所以午休時間老師值班再正常不過了。

什麼《勞動法》在很多單位實際都無用。


有人說,這違反了勞動法,加班不應該給雙倍工資嗎?在單位誰敢和領導談加班待遇,能給點就不錯了,就算不給,老師們也得幹。不幹就是沒奉獻精神,沒有師德,政治覺悟低,一大堆帽子都能扣你頭上。

所以在學校,領導安排什麼你就幹什麼,別討論什麼合不合法?不合法又怎樣?

有的學校對老師們的管理確實太不人性化了。

比如,有的學校規定老師必須住校陪住校生。一天兩天還能理解,有的要求每週5天都必須住校,這不是強迫嗎?老師難道沒有孩子沒有家人嗎?學校招幾個宿管老師就行了,何必麻煩上了一天課的老師?

比如中午值班的老師,老師們可以互換,每週每個老師安排一次就行了。千萬不可要求老師們天天值班,誰能受得了?

學生安全要保障,老師們的身體健康也要保障。老師們就算是經常加班加點大部分也不會有什麼怨言,因為知道自己是老師,只要是學生的事,老師們都有義務。但作為領導,千萬要注意方式方法,更要照顧到老師們的身體和家人。

一句話,人性化的管理很重要。


人生如夢LLH


首先從學生角度來說,青少年尤其是兒童需要足夠的睡眠,中午午休有利於學生身體健康,提高學習效率,學生和老師的午休不應該被剝奪,所以所謂中午看班也就不合理。

另一方面老老師奉獻精神可嘉,有的老師張利用中午時間給學生補課,可是新老師和老老師思想觀念不同,除了課餘自願給學生補課,新老師也想有自己的自我空間,除去上課備課各種日常工作和自願給學生補課的時間,老師真正能休息的根本沒多少自己的時間,如果連這些時間也要被剝奪,我個人覺得是非常不合理的。

鑑於有的學校中午有學生不休息,讓值班老師輪流值班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學校就是讓任課老師和班主任隔一天一輪,而音體美老師,生活老師,主任領導,自己平時不用上課(音體美老師上課,但是課少),午自習也只是轉一圈查任課老師在崗情況。我個人覺得非常不合理,學校一些老師也是敢怒不敢言,不願得罪領導,我和幾個新老師被主任約談,說出自己的想法,還被告狀給校長,讓校長約談我們。不知道這種情況有沒有合適的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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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話,這絕對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啊!勞動法明確規定,實行八小時工作制,超過八小時的,以自願為原則算雙倍工資,及假日加班的,以自願為原則,算三倍工資!下面簡單說說我的看法!

第一,多人這麼做=正確?

我們這有幾間小學,基本上都規定老師中午輪流值班,看小孩睡覺。所以說,如果別人都這麼做,我們學校也這麼做,這就是正確的?我不認可這一點!咱們橫穿馬路不走紅綠燈的人多的去了,這就意味著過馬路不走紅綠燈是對的?我認為提出這一點的人,是想推卸責任,正所謂罪不責眾,只要大家都犯這個錯誤,自己也犯,那自己所受的責怪也不會太重!

第二,斤斤計較?

要不然,說這句話的人,把他的工資都給我,如果不給就是斤斤計較!我覺得這個是中國人的思想裡非常落後的一點,把斤斤計較與維護合法權利混淆了!現在是別人違反了相關法律,侵犯了一些人的合法權益,那這些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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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跳進黃河洗不清”的問題,現實中經常遇到!歸根到底,主要是由於其“前因後果”常常將道德與法律的界限攪得渾濁不清!

首先,從法律角度上講,教師有休息權。

從中午12點到下午2點,除醫師、服務、特殊廠礦企業實行“倒班制”外,在一般性行業,都屬午休時間,是可以不上班的。如確需加班,應予以適當的勞務補助。

但是,當我們身陷其中時,實際上沒哪個願同領導談法律及權利。否則,就會被戴上職業道德缺失的高帽。

比如,校長從學生安全考慮,要求老師每天中午午休時間在校長巡視學生紀律情況,若“三味”以需要午休為由拒絕執行學校規定,那麼,校長必然會以“不服從、配合領導工作安排”為由,用校規處罰我,並給我戴一頂“師德師風差”的帽子,誰受得了?如果“三味”因不服學校處罰,而用法律武器維權,我的勝算又在哪呢?因為法律上並沒明確規定“校長讓老師午休時間值班”是侵權的違法行為啊。

你想啊,如果法院判午休值班為“侵權”,那麼,一方面,午休值班的人多的是,該如何解?另一方面,學校午休不值班,出了問題,誰的責?

但是,學校午休就是老師的休息時間,且受法律保護。這確實是法律權利!

其次,從職業道德角度上講,午休時間願不願值班的情況,原本與“師德師風”並無直接關係。

細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絕對找不到“午休休息的行為屬於違規行為”這樣的條款。但是,他一旦出自校長之口,並寫進“校規”中,那麼,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午休不巡視校園是違反“校紀”的行為,自然而然便成了”師德師風”問題。

舉個同樣的例子:學校節假日進行補課,一普通任課老師,以休息權和“違規補課”為由拒絕學校的安排,最終還是被領導以”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為由,施以處罰,師德師風評定為不合格。

總之,午休上班,體現了為全體學生負責的敬業精神,它佔據著道義的高度;而午休不值班,雖是你的法定權利,但違反校紀,存在師德問題。

你該如何選擇呢?

我是頭條號“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時代的眼光、理智的頭腦、友善的言語,與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謝您的閱讀、點贊和關注,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本問題。

三味聊教育


本人認為這種規定一定程度只能反映學校在學生管理措施方面有想法!至於利弊好差要讓學生們來評價,千萬別把學生的午休當成作業課!下面一個我的經歷的一件事!


本人觀摩過這樣一個午間學習!

學生吃完飯後,教室想著悠揚歡快的鋼琴曲,(聲貝次於學生交談,聽起來很舒服,有很多學校課間音樂聲未檢測,影響學生的身體,還沾沾自喜),學生們在教室裡,等待著與老師一起玩園桌即興表演,同學討論好題目後,就上臺講一樣最喜歡的菜!同學們每組選兩個代表進行口述!每個同學都思維踴躍,用筆記錄著什麼!完畢後,讓每組同學對代表的口述進行建議和二次完善!最後全班評選最佳演說家!最佳事務家!最佳點評家!每天同學都會通過休息時間自己創造遊戲,設計活動規則!同學們學會了語言演講,即興組織,注意力強化,思路拓展!通過這樣活動半年時間,這個班從全年級中下,上升為第一,沒有一個問題學生掉隊!學生作業自我糾錯,相互點評!班級事務創新主動!全校班主任感到不解的是,該班學生活動思維能力原來落後卻如此變化之快很突出!

這個例子說明,學校制度要從學生角度出發,讓學生快樂的學習,學習到快樂的知識,才是最重要的!一位學者說過,如果學生可以不上課就能獲得快樂的知識,那說明老師真正下功夫了!


沙漠遇見大海


學校規定教師中午休息時間值班看學生,這樣的要求符合法律規定嗎?

如果把老師的工作上升法律層面,那這個做法當然不符合法律的規定!

首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如果我們仔細計算老師的每天的勞動的時間,其實老師勞動時間已經遠遠的超過了這個時長。

一般學校要求教師每天七點半左右必須到校。因為教師早早的要帶領學生去教室。中午有的學校還要求教師在校園或者樓道里值班,老師們每天除了上課還要備課,教研,開會,政治學習,教學反思,創作課件,上傳資料,迎接檢查,判閱作業……有的老師工作到下班也幹不完,只有堅持到晚上!有的教師把自己判閱不完的作業帶回家去!看看教師的勞動強度是不是遠遠的超過了國家法律規定的時長!

第二,說說現在我們的學校教師工作的現狀,因為學校有學生,學生可不是像工廠裡面的產品那樣是死的,學生是活的,他是活生生的人。有人說:人之初,性本善。其實還有一種說法:人之初,性本惡!人一出生是不懂得遵守紀律,不懂遵守道德,遵紀守法,養成良好的習慣!要想使一個人成長成為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就需要教育!事實上人的本性就是動物,有的孩子是很難管理的,家長把學生放到學校讓老師管理,老師們需要付出很大的精力!教育工作如果想幹每天的活是無窮無盡的,每天必須加班加點,現在的老師們其實都在加班加點,但是幾乎所有的老師都毫無怨言的在工作,不要求報酬!



第三,教師的無私奉獻值得讚揚,但是作為單位應該依法辦事,對於老師的加班應該相應的有個說法。讓教職工多勞多得,優質多得,不能一味的在大會上強調老師奉獻精神!讓老師們以法獲得自己應有的報酬是單位領導的責任,他們有責任為一線的教師爭取到這個權利,這同時也促進了學校的校風建設,激發了廣大教職工工作!

我是景行說教育, 感謝您的閱讀,希望拙文能得到您的喜歡,更加期待您的關注和參與問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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