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在疫情結束前,大家願意放棄領工資,和公司一起度過難關嗎?

牛山君主


這次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真的會有超級多的企業倒閉!

很多公司已經無力發出2月份的工資了。還有公司已經開始了裁員、減薪等行動。

所以,很多人在想這次的薪酬要怎麼發送啊!?

對於公司老闆來說,肯定是希望不用發,因為大家都沒有真的上班啊!如果這也要發,公司是白白虧錢的~

但是從員工來說,肯定是可以接受少發的,但是不能不發啊!大部分員工還有各種貸款要還啊

我的想法是:

① 實在沒辦法的,至少發50%的工資

② 良心的,可以承諾先發30%,剩下的70%等到疫情結束後,6個月之內發放

一、老闆問我願不願意放棄工資,跟公司共度難關!

之前在網上看到一個公司群的消息,一名員工主動要求:

眾志成城,共渡難關,為了減少疫情為公司帶來的損失,我要求除正常繳納社保外,免除2月份工資,在公司白乾一個月。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可能這群員工真的太熱愛公司了。

很多員工紛紛開始附和

然後公司領導就順水推舟的做了這個決定!


我個人實在無法接受這樣的決定!

我也知道公司困難啊,可是我也困難啊!我不拿工資可以,可是銀行不會延遲我的貸款啊~

他其實完全可以私底下跟領導說呀,他這樣整下去的話變成大家都要跟他一樣,那其他員工如果不願意的話,就會顯得特別的尷尬。

我覺得這樣做不是很合適。

二、關於工資發放,其實人社部單位有決定

早在之前,人社部意見規定:

“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用簡單的話來說就是說,如果員工在家辦公,提供了正常的上班勞動,那麼應該按照足額髮放。

三、總結一下

我個人是不願意不發工資的,因為畢竟自己有所勞動,而且人社部也發佈了相應的命令,是需要發放工資的,但是我是覺得可以先發一點,剩下的等以後再發或者是直接發50%,其實也能接受公司困難自己也能夠理解。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你覺得怎麼樣???歡迎留言評論~

作者:小皮老師,每天分享職場經驗、10套PPT模板免費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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