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自首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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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意義上來說,自首有兩個構成要件:“自動投案”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投案是構成自首的基本條件,但如果投案後不如實供述,也不構成自首。從時間上來說,投案在前,自首在後。那麼,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自首的情況有哪些?

網友諮詢:自首減刑的比例是多少?

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自首的情況有哪些?

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所張新律師解答:

犯罪分子自首後一般可以得到從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後沒有得到從輕處罰,這是因刑法規定的是可以從輕處罰,而不是必須從輕處罰。我國刑法對自首規定的是相對從寬處罰原則即“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此在一般情況下要對犯罪後自首的予以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如果犯罪分子行為後果極其嚴重,雖然具有自首情節,但若將自首情節放到整個犯罪情節中考察,不足以成為犯罪分子從輕根據的,則不從輕。

對於自首情節,結合自動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供述犯罪事實的完整性、穩定性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張新律師解析: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一般自首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自動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後歸案之前,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實,聽候司法機關處理的行為。

(2)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條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須以各種方式向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2、特別自首是指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

自動投案的認定可以從兩個方面來進行審查:一是時間;二是方式和動機。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動機。犯罪分子出於真誠悔罪自動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雖有投案的誠意,但由於傷病不能投案的而委託他人代為投案,或首先信電投案的等一切方式,總之不論採取何種方式和出於何種動機都屬於投案自首。至於被公安機關,群眾圍攻,走投無路,當場投案的,以及經司法機關傳訊,採取強制措施歸案的,都不是自動投案。

2、犯罪分子必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這是自首的本質特徵。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須是自己實施並由自己承擔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時,不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須揭發同案犯的罪行。否則,不構成自首。如果犯罪人交待的是自己耳聞目睹的他人的罪行,是檢舉揭發,而不是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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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投案自首減刑幅度是多少,自首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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