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他守護國家寶藏幾十年,最後卻成了千古罪人!

莫高窟藏經洞的絕世文物被一個大字不識一籮筐的道士王圓籙以“換零花錢”的形式,低價賣給了國外探險家們。

文采犀利飛揚,句句有血淚,字字見赤誠。這是文人餘秋雨大師在《文化苦旅》一書中講述的情節。讓人看後憤慨萬分,恨不得穿越時空,保衛國家文化寶藏,生啖王道士,方能解了心頭之恨。

他守護國家寶藏幾十年,最後卻成了千古罪人!


然而,餘大師把敦煌莫高窟文物的破壞盡數推給王道士,而把當時的時局狀況,以及後來的各種戰亂和運動對文物的損壞巧妙的避開,這顯然有失公允。

那麼一個世紀之前莫高窟的藏經洞的故事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有必要講述一下道士王圓籙將文物賣給斯坦因時所處的境況和社會因素。

王圓籙第一次走進莫高窟的時間大約在1892年。不惑之年的他看到神聖寶窟無人管護,一片殘破,受到嚴重的自然和人為的破壞,一種強烈的使命感,使他自覺自願擔當起了守護的重任。他四處奔波,苦口勸募,省吃儉用,集攢錢財,用於清理洞窟中的積沙,僅第16窟淤沙的清理就花費了近2年的時間。

在藏經洞發現之後,王道士盡了最大的努力,做了他應該做的和能做的一切。

最初,他徒步行走50餘里,趕往縣城去找敦煌縣令嚴澤,並奉送了取自於藏經洞的兩卷經文。王道士的目的很明確,就是為了引起這位官老爺的重視。可惜的是這位姓嚴的知縣不學無術,只不過把這兩卷經文視作兩張發黃的廢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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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敦煌又來了一位新知縣汪宗翰。汪知縣是位進士,對金石學也很有研究。王道士向汪知縣報告了藏經洞的情況。汪知縣當即帶了一批人馬,親去莫高窟察看,並順手揀得幾卷經文帶走。留下一句話,讓王道士就地保存,看好藏經洞。隨後,汪宗翰將所帶經文上呈給了時任甘肅學政大員的葉熾昌,葉熾昌是個金石大家,看到文獻以後頗為震驚隨即委託汪宗翰好生保護,然後向甘肅藩臺建議將所有這些古代文獻和文物運到省城蘭州保存。

然而,敦煌離蘭州路途遙遠,光運費就要五、六千兩銀子,此時甘肅剛剛平息拳亂,軍費尚且沒有著落,況且這些在洞裡藏著的“破卷古籍”呢,藩臺衙門的回覆異常簡潔明瞭:“沒有經費”。其後科舉考試製度被廢除,主管科考的葉熾昌被調任他處,就更沒有人來關心這批絕世瑰寶的處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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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找知縣沒有結果,王圓籙仍不甘心。於是,他又從藏經洞中挑揀了兩箱經卷,趕著毛驢奔赴今酒泉。一路上風餐露宿,單槍匹馬,冒著狼吃匪搶的危險,行程800多里,才到達目的地,找到了時任安肅道臺的廷棟。這位廷棟大人瀏覽了一番,最後得出結論:經卷上的字不如他的書法好,就此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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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間,王圓籙甚至還冒死給老佛爺慈禧寫了一封信信:“吾同工人用鋤挖之,欣然閃出佛洞壹所,內藏古經萬卷。”然而剛剛經歷了庚子之亂的京城一片雞飛狗跳,哪裡還有時間理會這麼個小人物,乃至於王道士這種私自寫信犯上殺頭的事情都懶得追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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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7年的時間,王圓籙對於這批國之絕世瑰寶保護的大聲疾呼猶如石沉大海,渺無音信,而王圓籙自己還有一堆頭疼的事情沒法解決呢。首先就是作為一寺廟住持有責任養活一寺僧眾,有義務修繕殿堂,佛像,而且他也是這麼做的,他有遠大的理想,他要修三重樓,要重建大殿,並且一干就是30年,直到終老。他把文物賣給斯坦因等人,所得錢財也盡是用於保護莫高洞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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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因在《西域考古圖記》中說:“他(王圓籙)將全部的心智都投入到這個已經傾頹的廟宇的修復工程中,力圖使它恢復他心目中這個大殿的輝煌……他將全部募捐所得全都用在了修繕廟宇之上,個人從未花費過這裡面的一分一銀。”

各級官府對王圓籙的一片熱忱表現出根深蒂固的冷漠,對他發現的寶藏根本不當回事,著實讓王道士心灰意冷並誤導了這位文盲道士。最終王圓籙敗在了“奸詐無比”的斯坦因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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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斯坦因把敦煌文物公之於世時,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世界範圍內的轟動。清王朝的命官們這才懂得了其重要價值,但他們不是考慮如何地保護它,而是千萬百計竊為己有。因此,一時間竊取成風,敦煌文物此時的流失最為嚴重,這是敦煌文物自發現以後最大的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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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年大廈將傾的清政府作出決定,把剩餘的敦煌卷子全部運往北京保存。在運送的路途中,幾乎每到一處都莫名的遺失一部分。

當時各個外國考古隊運走的敦煌文物,經過千山萬水遠赴重洋卻一件不缺,並且最終還做了很好的保護與研究,這耳光打的是一個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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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陳寅恪先生要在莫高窟前的一座石碑上奮筆疾書“敦煌者吾國學術之傷心地也”了。斯坦因的《西域考古圖記》亦有記載,當時西方人大規模在中國帶走文物的時候,是持有當地官方開據的許可證,並且一路受到了官兵的保護,守護者王圓籙本身並沒有能力拒絕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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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文盲道士,懷著最本真的信仰與追求,40年如一日遠離貪腐,辛勞為公,一貫始終。至死,身後寥無積蓄。是誰出賣了老祖宗的絕世遺產而換來佞錢?功過是非,他的“罪人”身份的悲劇值得我們回味與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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