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請問,被原單位脅迫下崗,又刁難拿不到失業金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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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所說的的脅迫下崗是什麼情況,如果是違反勞動法的情況下解除合同,除了可以去申請失業保險金外,還能申請離職的經濟補償!

一、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得到經濟補償。

包含7種情況:1.企業沒有按約定提供勞動條件2.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工資3.沒有繳納社保4.違反法律法規,損害到員工權益5.所籤的合同是無效的6.法律中規定的其他情形7.危險到員工人身安全的。

二、可以拿到多少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如公司不願支付經濟補償,就要收集好證據到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東哥的勞動維權小知識


只有兩種辦法:

一、找原單位領導協商。

二、蒐集爭取走法律程序。

大丈夫能屈能伸,拋開面子,想方設法拿到先找原單位領導軟磨硬泡的協商;

如果協商無果那就再想方設法的蒐集證據,然後走法律程序。


有故事的王十三


你說領導脅迫和刁難,口頭說是沒有用的,必須收集證據(照片,錄音之類的),再去勞動局告。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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