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 愛我,別走

兩個人散了是因為,一個以為不會走,一個以為會挽留。

——《前任三:再見前任》

愛我,別走

在感情中,有一種現象最令人心酸,兩個人互相還愛著,卻沒有辦法再在一起了。

因為該死的倔強,因為拉不下的面子,因為硬撐著的尊嚴,把兩個人越推越遠。直到對方身邊出現了別的人,才開始後悔。後悔當初沒有珍惜對方,後悔沒有先說出來那句對不起。

電影《前任3》中的孟雲和林佳,就是這樣漸行漸遠的。孟雲和林佳是一對談了五年的情侶,從一無所有,到小有成就。

有人說,如果一個姑娘從你年輕的時候就跟著你吃糠咽菜,看電影只看半價電影,衣服只穿打折貨,一直到你小有成就,30而立。那故事的結局不就應該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可現實往往不會附和那麼些本應該。他倆最後還是分手了。

就是很平常的一天,很平常的一次吵架。放在往常,冷戰幾天後就會自然而然的和好。可這次卻沒有,兩個人都覺得自己是正確的,默契地認為,誰先認錯,就算誰輸。雖然中間有無數次和好的機會,兩個人卻始終在等對方先抓住機會,來自己面前服軟。可不巧的是,這次沒人願意先低頭。

夜店、酒吧、拍照、旅行……兩個人都選了自以為精彩的生活方式,想證明給對方看,沒有你我也可以活得很好。都想等對方先認輸,可最後的結果,卻只是把對方推的越來越遠。最後,他們輸給了“我覺得我付出的夠多了”、“為什麼總是我先低頭?”和“他如果在乎我,就一定會來找我”。

有網友說,年少輕狂的時候,我們太想分清對錯分個高下了,活該我們成了前任。是啊,在愛情中哪裡有什麼誰對誰錯,只有誰更在乎誰。算了吧,我付出再多都不足夠,我終於得救,我不想再獻醜。

你有沒有因為不想輸,而弄丟過一段感情?如果可以,希望你永遠不曾體驗“說散就散”。而是有勇氣說出一句“愛我,別走”。

晚安。


愛我,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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