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 母親有長期吸毒史,父親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應判給誰?

母親有長期吸毒史,父親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應判給誰?

案情簡介

塗某系浦小某母親,在浦小某幼年時,其與浦小某父親浦某離婚,浦小某由其父親撫養。2010年4月22日,浦某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後浦小某一直隨其爺爺生活。2015年9月16日,浦小某的爺爺因交通事故搶救無效死亡,浦小某後一直隨其繼奶奶劉某生活。塗某在得知爺爺去世後,要求將浦小某帶回自己身邊撫養,但遭到一致反對,塗某遂起訴至法院。

實際上塗某在與浦某離婚後,一直未按時給付浦小某撫養費,也未能經常探視浦小某,且塗某現無固定的工作和穩定收入,又有長期吸毒史,正處於社區戒毒期間,其不良的嗜好和不端的品行無法為浦小某的健康成長提供正面的導向。

母親有長期吸毒史,父親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應判給誰?

浦小某與外祖父母等其他親屬長期分離,多年未共同生活,缺乏感情溝通,其外祖父母雖表示願意撫養浦小某,但同時表示尊重浦小某意願,並且其外祖父母年事已高,經濟能力有限,浦小某現已年滿14週歲有表達其意願的能力,其不同意與外祖父母共同生活。

劉某雖與浦小某沒有血緣及法律上的親屬關係,但在浦小某年幼之時就與其共同生活,在劉某與浦小某的爺爺離婚後,其仍與浦小某共同生活在一起,在爺爺去世後,劉某也一直承擔著照顧浦小某的責任至今,他們之間已建立了深厚的祖孫之情。現劉某願意對浦小某承擔監護責任,浦小某也表示願意隨劉某共同生活,且浦小某住所地的湖濱社區居委會也表示目前由劉某撫養浦小某較為適宜。

判決結果

法院認為浦小某由劉某撫養更有利於其健康成長。塗某作為浦小某母親,在不承擔監護責任的情況下仍應依法承擔撫養費用,考慮到塗某的收入情況、浦小某的實際需要及當地生活水平,判決塗某每月應給付浦小某撫養費400元。

法官說法

母親有長期吸毒史,父親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應判給誰?

南京市六合區人民法院

黃蘇

家事案件的審理不應僅侷限於當事人的舉證,在發現案件存在疑點時,法院主動介入調查。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瞭解到塗某有吸毒史後,主動至公安機關調取了塗某因吸毒而被行政處罰的相關決定書。在確定浦小某撫養權問題時,又至其住所地的周圍鄰居、社區居委會就浦小某在其父親、爺爺去世後的生活情況進行了解,對撫養人人選的確定又徵詢了社區居委會的意見。

塗某要求確認婚生子由其撫養,但在瞭解到塗某有長期吸毒史且現仍處於社區戒毒期間,並不適宜撫養婚生子的情況後並沒有只簡單的判決駁回塗某訴請,而為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了使未成年人不處於監護空白期,在本案中對於其監護人的確定一併做出了處理。

在確定浦小某的監護人時,法院走訪了社區,與最瞭解浦小某生活狀況的社區網格員進行了溝通,也在網格員的陪同下考察了浦小某實際生活的環境,對其左右鄰居也進行了接觸,對浦小某以往和現在的生活狀況有了最直觀的瞭解,為判決確定了依據。

案件審理結束後,法院又通過網格員,對浦小某在判決後與劉某共同生活的情況進行了回訪,確保未成年人利益不受侵害。為了解本案中被撫養人真實的心理想法,承辦法官安排心理輔導老師對被撫養人進行心理評估,從側面瞭解被撫養人對於其今後生活的想法和打算,被撫養人對幾名親人的親疏遠近程度,對親人的依賴程度,為法官判決提供重要的參考,也對被撫養人在遭受親人接連離世的打擊後,進行心理重建,為判決的執行提供保障。

母親有長期吸毒史,父親去世,孩子的撫養權應判給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