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哥哥一個月給我5000元讓我每天給癱瘓的母親做飯,愛人不同意,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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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很多家庭都會出現照顧老人方便有分歧.我是真的理解不了,我自己的母親別人去照顧還不放心呢,我兄弟姐妹五個,父母是跟著我過的,有的時候他們想換換環境,就去姐姐家住住,基本不會讓他們超過一個月,姐姐對父母也很好,我也會額外給一些費用什麼的,但很快就會接回來,我覺得自己照顧的會放心一些,買什麼吃什麼,我都很捨得,我也不用其他人給我什麼錢,照顧老人不是天經地義的麼?這有什麼疑問麼?我對象也是支持我把父母帶在身邊,另外其中一個姐姐離婚了,淨身出戶,一直都是住在我家,一起生活,我覺得她離婚了,孃家就是她的家啊,我們一大家子很和睦,沒有因為什麼出現糾紛和瓜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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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擱誰身上,誰也不知道怎麼做?自己的母親應該好好侍候,不管錢多少,但是如果拿了錢了,性質不一樣了,孝順也變成圖錢了,最後也可能落抱怨。看過一個故事:一農村婦女,小叔子和小姑子都在城市掙大錢,丈夫在外打工,婆婆得了癌症,小叔子和小姑子說,我們出錢,無論花多少錢都給媽治病,你沒工作負責出力(也答應付她工資)。這個婦人也覺得不能出錢,出力應該呀,況且小叔子付工資。婆婆病了三年,端屎端尿侍候著,有一天夜裡老人毫無徵兆的走了,第二天這個婦人睡醒才發現的,小叔子他們趕來都罵她,不中用的東西,我媽什麼時候走的都不知道,你就這樣侍候我媽的,丈夫也打罵她,侍候了婆婆三年一點兒好沒落,工資錢更別說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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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良心做事就好啦,我公公住院,婆婆在醫院就是洗洗衣服什麼的,基本都是我老公和護工照顧的,最後護工不做了,就是我老公一個人照顧的,公公小兒子每次醫院待兩天就走,住院費用一家一半,我也有怨言,每次我老公都說,如果就他一個兒子,不還是要照顧的。其實想想也是這個理,心態放平就好了,即使今後有一大堆困難,至少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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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還是要商量的,但是那是你的媽媽是你必須得照顧的,我覺得你老公想的是你哥哥給了五千塊錢就把你媽媽給你了不管了,照顧一個癱瘓的老人真的不只是做飯那麼簡單,我媽媽曾經照顧我外婆六年,根本就沒有辦法上班,我爸那時候也是很有意見,而且我舅舅他們根本一毛錢都不給,也不管不問,所以我覺得如果你老公不同意的話,你就跟你哥哥商量一人出一半的錢請個保姆照顧你媽媽吧,每天下班過去看看,不放心的話家裡安裝一個監控,我覺得這樣也挺好,如果你老公也反對你拿錢那就真的太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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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我公公洗澡刮鬍子理頭髮,他癱瘓又痴呆,公公有4個女兒但是都遠嫁,我愛人做業務的一個人賺錢養家常出差,你還有5千我一分不得,而且還是你親父母,即便不得錢你也應該盡孝,人生有一次積厚福的機會,那就是父母病床前盡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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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話題真感覺很幸運,父親81了,母親接近80了,身體都還不錯,不需要我們兄弟姐妹幾個照顧!所以我們才能安心工作!看他們的身體,再有10年也不成問題!即便那時候再有什麼病,我們伺候的時間也是很短的了!感覺自己真的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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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問題刺激我寫了個長文。(另發)

做為一個伺候老人10年並且從抑鬱中爬出來的人,我來判斷一下,因為這5000元錢,你會喪失什麼:

  • 1. 職業生涯的斷檔。就像女人辭職回家生孩子照顧孩子,職業中斷。幾年後即便迴歸職場,從頭開始困難重重,你哥哥會在老人去世後,為此買單嗎?
  • 2. 事業上的機會。你上班掙5000,但你不會永遠值5000,事業上的升職加薪,你哥哥會提供嗎?更多的人脈和一閃而過的機會你在家如何獲得呢?
  • 3. 有可能是你的健康。癱瘓病人即便有褥瘡墊,夜間也需要翻身,尿不溼會漏會醃屁股,而且要換,要洗屁股。長期夜間休息不好,嚴重損害健康。
  • 4. 你的社交。癱瘓病人身邊不能長時間離人,即便你出去買菜,也得儘快趕回來,下班和朋友喝頓小酒的日子也一去不復返了。
  • 5. 休息。平年365天,閏年366天無休,你想讓你哥替你幾天,他老婆會是無限委屈:我們每個月付了5000,還讓我們伺候!?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做,伺候癱瘓病人不但辛苦,而且需要護理知識,這種慢性病人,護理程度決定壽命長短。當時2010年,父親的主治醫師告訴我這個病平均壽命是5年,現在我們已經10年了,中間的過程艱辛自不必說,但是在相同醫療條件,在沒有致命疾病的前提下,慢性病的護理決定生命的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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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海洋之城。很高興今天能回答你的問題。

哥哥每月給你5000塊錢,讓你在家給癱瘓的母親做飯,我想肯定是哥哥不在你們身邊,而是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你卻就在了母親身邊,對嗎?

其實,幾年以後我們也要面臨這樣的問題,我和老公在北方生活,婆婆公公都在南方生活,老公還有一個弟弟也在父母身邊,就像你一樣,說句不好聽的,要是哪天我婆婆公公也動不了了,我們也得跟你的哥哥一樣,給他弟弟每個月固定的錢,讓他來照顧婆婆公公。

孝敬父母是每一個孩子的責任和義務,這個道理誰都懂,但是這個社會很現實,競爭也很激烈,壓力讓人喘不過氣,你的哥哥雖然也很想盡自己的孝心,但考慮到有家庭要照顧,有工作要打拼,不得已只能採取這樣的方式。

至於你的愛人不同意,也許她有她自己的想法,哥哥即使不給這5000塊錢,你該做飯了還是得做飯,其實這5000塊錢就是為了不讓你和你的愛人產生家庭矛盾才給的。我認為,你可以再去跟你的愛人好好談談,做人要學會換位思考,假如將來你的孩子也這樣對你們,會怎樣?或者,你哥哥給你的這部分錢可以讓你愛人來支配,但要在合理的前提下。您說呢?



海洋之城


這問題,看了讓人生氣。

有些人是真糊塗啊。就像這個題目中的女人,典型的腦子不清楚。滿腦子只有愛人同不同意,壓根就沒想過這是自己的親媽。

來,看法律條文怎麼說的。

我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有多個子女的,應當共同承擔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每位子女承擔義務的多少,應當根據各個子女的生活、經濟條件進行協商。

子女不能以父母對其年幼時的關心、疼愛程度或者結婚時資助的多少作為砝碼來衡量贍養扶助義務的多少。

也就是說,就算你哥哥不給你錢,你也有贍養老母親的責任義務。無論從法律,還是從人情,你都逃不了贍養義務。

我就見過這樣的事情。我家小區附近有個拾荒老大爺,為人很和善。他經常揹著個麻袋,到處撿礦泉水瓶子,撿紙殼子賣錢。天寒地凍的天氣,也沒地方去,躲在破棚子下瑟瑟發抖。

我們小區的人見他可憐,就經常幫他,給他點衣服,給點吃的喝的。

後來,我們才知道這位老大爺有個女兒。他的老伴死得早,他一個人含辛茹苦養大了女兒。本以為女兒結婚生子了,他也能過得輕鬆點。誰知道,女婿心狠,女兒怕老公生氣,硬把自己的親爹從家裡趕了出去。

可見這世上的糊塗人,真不少。

我估計你的哥哥平時比較忙,抽不出時間來照顧母親。於是,他願意給你一個月5000元,讓你幫忙照顧。這怎麼就不可以呢?

你還要問你愛人意見。你愛人可以不贍養你的親媽,難道你也不贍養親媽嗎?這點道理,你還不懂嗎?

贍養父母,天經地義。

獨生子女,是沒辦法,沒有兄弟姐妹可商量,必須獨自承擔所有贍養義務;而多子女家庭,就應該是兄弟姐妹們一起商量如何贍養父母。有錢出錢,有力出力。

朋友們,你們說呢?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寶貴的看法。



感謝你的點贊。謝謝你這麼優秀,還關注我。

我是柳柳老師,有溫度有思考的大學教師,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婦聯特約婚戀情感專家,專欄作者。


柳柳老師


首先這是你的媽媽,該不該照顧自己媽媽這個事情是子女的義務。

針對你的哥哥出5000塊錢這個可以分析下:

五千塊是讓你離開職場在家照顧媽媽還是因為你本身就在家無工作。

1.如果是本身有工作的話,我建議你可以跟哥哥一人一半塊僱傭一個看護來照顧母親,然後你下班時間儘量過來陪一下老人盡做子女的孝心;

2.如果你本身就是在家無工作的話,就算哥哥不給錢,你也應該來照顧自己母親。

對於你老公的態度:

如果他反對的是你哥給你錢這個事情,你可以跟你哥哥講明白,照顧媽媽是本身的義務,你家跟哥哥家一人一半出錢,一半出力;

如果是反對你照顧你的媽媽,這個老公可以不要了!你可以告訴他他現在對待你母親的態度就是你以後對待他母親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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