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賣房時房產證還沒有下來,只通過中介籤合同,靠譜嗎?

Fhebd


如果買房時房產證還沒有下來,只通過中介籤合同肯定是不靠譜的。在這樣的房屋買賣中風險主要是由買房來承擔的,由於房價的不確定性,一旦房價在短時間內出現大幅上漲,那麼原房東很有可能會違約。

房東違約損失慘重

如果房產沒有過戶之前,房屋出現大漲的情況,那麼交易是否能夠完成全靠房主的人品。之前老亮的朋友就遇到由於某種原因,他買的房子沒有及時過戶,然後房價暴漲,原房主就提出因家裡人的原因房子不能賣了。

後來經過諮詢律師,說這種情況即使打官司我朋友能贏的可能性也是非常小的。後來經過雙方的協商,我朋友又多花了幾十萬才算是讓交易繼續完成。當然,如果你遇到的是一個人品非常好的房東,就不會存在這些問題。

預防房主違約的幾種辦法

如果遇到自己喜歡的房子,恰好趕上房證不能及時過戶,又要非買不可,那麼老亮覺得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避免原房東違約。

第一,簽訂合同時對內容進行詳細的闡述,並按類別約定違約金,如果出現因房價上漲而房主違約的情況違約金額度更大。

第二,如果房子有共同產權人,確保共同產權人都要在合同上簽字。

第三,拿著合同到公證處進行公證。

第四,儘快入住。

如果做到以上這些點,一般情況下房主違約的可能性就會極大的降低。就憑你已經入住這一點上,房主即使想要違約也要考慮那讓你搬走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再加上高額的違約金,就等於給了合同有一份安全的保障。


老亮說房


我覺得,題主可能是想問兩個問題。

1、通過中介簽訂的這份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2、簽訂合同時,該房屋沒有房產證,如果無法過戶,怎麼辦?

但是,由於題主的簡要描述,所以下面我也簡明扼要的說下這兩個問題的解決方法和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1、一般來說,合同有效。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只要是賣家和買家有行為能力,達成合意,一個願買,一個願賣,合同的內容是合法的(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屋不能隨意買賣、動遷安置房在一定時間內不能上市交易等),不管是在中介的參與下,還是直接跟賣家籤的房屋買賣合同,買賣關係成立,合同有效。是否網籤,不影響房屋買賣關係成立。若賣家反悔不賣,購房者不想買了,視為違約。

2、在合同中將違約責任約定清楚。

(1)跟賣家及中介溝通清楚,該房子的產權是否明晰,是否能夠拿到房產證。如果是,則可購買。但是,必須要在合同中約定違約責任。

(2)違約金是總價的20%,萬分之三/日,定金是5-50萬。守約方不能同時要求毀約方承擔定金+違約金,只能擇一。

(3)定金是固定額,證據要求低,容易獲得支持。

(4)違約金部分,法院可以視情況減低。原告要準備大量證據證明自己的損失,對方的惡意,自己的無辜,以求法院多判一點違約金給自己。具體會判多少,房產專業律師會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做出比較精確的判斷。例如,貸款沒批下來,判罰的少。暴漲後,房東毀約,判罰的多。

(5)單獨要求賠償損失的,很罕見。房產交易鬧糾紛,拖一年再起訴是司空見慣的,歷史上房價的重大波動,一年漲80%,跌30%都是可能的。但這類訴訟涉及損失認定的證據要求,全部在原告,我們一般不建議原告採取這個策略。

3、題外話

各地中介擬出的房屋買賣合同,90%的情況下是偏向於賣家的。為什麼?

(1)賣家選擇在你這個中介店成交,你作為中介才有飯吃。

(2)賣家和中介接觸時間長,中介情感上偏向房東。

(3)賣家少,買家多。

(4)很多中介沒有法律水平去擬定準確的附加條款,一般是抄襲老版本。目前的各種常用附加條款,都是在前兩年賣家絕對強勢的情況下模塊化的,很多洗剪吹的中介就照抄不改。——找良心中介的重要性。

(5)如果購房者不是非常熟悉法律的專業人士,遇到糾紛,一般是吃虧的。


京雲房產律師團


做為一名房產經紀人給你一些建議,沒下房本的房子不建議購買,因為買方所但的風險比較大,萬一到時候房本下來的時候房價漲了,業主這個時候違約的可能性很大,我們之前工作中遇到過這種事情。

業主坐地起價的事情也鮮有發生,因為房子在沒有過戶到你名下的時候從法律上講這套房子還不屬於你,但是如果你要籤合同買這個房子肯定要先付業主一部分定金或者房款,當你付了部分定金或者房款的時候對你來說有一定的約束力,因為你如果不買了那麼這個定金估計業主不會退你,因為是你違約在先,但是如果到時候業主不賣了你覺得他會再賠付你違約金嗎?雖然居間合同裡面對於買賣雙方都有違約責任條款,但是沒有房本的情況下對於業主幾乎沒有什麼約束力。


所以建議你要買二手房的話還是要選擇有商品房產權證的房子,如果買新房的話就選擇五證齊全的樓盤,希望寫的這些對你買房有幫助!


潛伏的鱷魚


如果能辦理產權證,只是還沒有辦下來,我覺得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籤合同時寫明違約責任,明確各個時間節點,靠譜的中介做為第三方見證。我就是買了房產證未辦理下來的房子,籤合同交定金,定金就算首付款,如違約雙倍退還,房產證下來辦理過戶,拿到契稅發票去銀行貸款,再付賣家尾款。付完尾款進行小區物業交接。期間房價上漲了十幾萬,賣家也未敢違約。其實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買賣雙方都是守信用,善良的人。因為我籤合同時爽快直接給賣家二十萬,沒有資金監管,賣家也在沒有收到尾款四十多萬的前提下願意過戶,雙方才能履行合同。


江湖遠


買房房產證沒有下來,跟我們日常買的拆遷房都差不多,因為目前沒有產證,就沒法進行網籤及過戶!那這種房子就不能買了嗎?不是的、是可以買的,那麼你們三方(買賣雙方中介方)在簽訂購房協議時,需要賣家及產權人配偶簽字並按手印(缺一不可)買家也是一樣簽字按手印,明確雙方的責任,違約處理的方式!那麼這樣籤只是對買賣雙方的一個約束。

如果未來房價漲了房東要求加錢才能配合你過戶,這種情況只能協商,協商不成那麼只能起訴,只是耗時耗力。又或者因為賣家別的原因,不能過戶的情況!所以目前籤的購房協議一定要讓中介公司給你把關好!綜合自己的情況來決定是否必須要購買這套房屋,做好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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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不是可不可以籤,而且怎麼籤

對於條款有如下建議:

1.合同中約定清楚拿到房產證的時間,時間明確。

2.付定金時間一定要在房產證下來以後。

3.約定解除合同條款,即未在約定時間辦理房產證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失。

通過上述方式來保障自己權利。如果籤的跟實際不符,保障不了自身權益,那麼就不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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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曉東北京律師


絕對不靠譜,如果房產證出證時是市場跌價時,房東當然樂意配合以後的交易工作,如果是升價,有很多案例房東反價,不配合辦理贖樓或過戶房產手續,房屋有房貸的話那怕賣買雙方簽了交易合約起訴到法院,法院只會判賣家歸還雙倍的訂金,交易合同無效,因為房屋本身有房貸的,如果未結清房貸的情況下,第一債權人和持有者是貸款所屬的銀行,貸款人不享有完整的可獨立支配產權,銀行結清證還沒開出和到國土局進行解押,房屋貸款人都沒權利把登記名下的房屋到市場上進行交易,所以房屋交易(已出產權證,銀行結清貸款,國土局產權證解除抵押)在這三個步驟之前簽訂的二手房交易合同都屬無效,不要被中介忽悠,上到法院最多賠雙倍訂金,除非房屋是沒有貸款或沒有抵押,查封,只是產權證辦理中(賣家在簽訂了交易合約後發生以上三種情況那就後說),二手房交易合同就是有效的,賣家房屋產權證出證後必須按合約辦理手續,這種案例去年和今年特別多,二手房交易最好找出了產權證的房屋進行交易,以免多費心思。近期案例轉發,


二獨一無二


不要聽樓上瞎說,房子有沒有產證都要去房產中介籤三方合同來約定具體事宜,沒有產證就約定好房東什麼時候去辦理產證並於一個具體日期去辦理資金託管及過戶手續、合同約定怎麼賠償都可以去法院主張自己的賠償,一般都是房價20%違約金。房價漲跌跟有沒有產證沒關係,有沒有產證漲價跌價都會存在買賣雙方違約可能性,這是雙方的


劉志看地產


不靠譜的。在房子房產證沒有的情況下,你不好判斷房子的歸屬有無問題。你不能過戶 ,而且要全款,資金安全問題不能保證。如果房產證下來的時候房子升值了,原房主不配合你過戶你只能打官司,勞民傷財的。中介方合同,包括公證都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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