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1 偷雞不成反蝕米 逃竄撞船觸刑律

2019年8月17日晚,平靜的海面上,突然響起轟轟的警笛聲,一艘海警艦船正在追擊“閩運**”船隻,這是怎麼回事呢?

2019年7月中旬,被告人林某某在連江老家閒著無事做,聽說買賣成品油比較賺錢,便想著做成品油生意。說幹就幹,馬上就幹,林某某當即找到船主陳某某,承租“閩運**”船隻,並著手招募輪機長、水手。2019年8月16日晚21時許,林某某駕駛“閩運**”船從連江黃岐出發往東偏南的外海開去,大約行駛了25分鐘左右,林某某從一艘小油船上接駁了120噸無合法齊全手續的柴油到“閩運**”船。當晚23時許,林某某將船駛離加油海域。8月17日18時44分,當“閩運**”船行駛到北緯26°26.103′、東經121°25.800′附近海域時,恰遇海警艦在海上執法。海警艦鳴閃警笛並喊話要求“閩運**”停船檢查。因害怕接駁到的柴油被查獲,非但未停船接受檢查,還駕船全速逃竄。海警艦在追擊時準備右舷朝“閩運**”船靠幫,為逃避登臨檢查,在逃竄過程中林某某多次大幅度調整舵向,阻止海警艦靠幫,導致兩船發生多次撞擊,海警艦受損嚴重。在逃竄期間,林某某還不忘指使輪機長打開油閥,將接駁而來的無合法齊全手續柴油約30噸排入大海,對海洋環境造成嚴重汙染。經福建鑫八閩價格鑑定評估有限公司評估,海警艦受損的修復費用等經濟損失為人民幣128336.66元。2019年11月26日,被告人林某某家屬已將維修費用人民幣25萬元交付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海警上海支隊。

馬尾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林某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向馬尾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被告人林某某因犯妨害公務罪獲一審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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