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公司老闆讓我想辦法辭退一位懷孕的女員工,但是她曾經幫助過我,人緣很好,該怎麼辦?

職場幸福路


這個事情擺明了就是老闆既想要辭退員工又不想給賠償金,光想佔便宜,是一個貨真價實的無良老闆。

我估計你應該是一名hr吧,按道理,老闆的命令是必須執行的。可問題是,老闆讓你辭退的是一位懷孕的女員工,這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更為重要的是,這位女員工曾經幫助過你,是你的恩人,你根本沒辦法下手。所以於情於理於法而言,辭退女員工的做法萬萬做不得。

不過現實很殘酷,你不聽老闆的話,你就要走人;你聽老闆的話,你就會損害同事,而且你的內心還將非常愧疚,所以你非常糾結、左右為難,不知如何是好。

像這種事,你不要寄希望於老闆會改變主意,也不要去找老闆商量其他的辦法或者能不能給些補償,一定是行不通的。老闆能說出這樣的話來,已經表明了他的態度和立場——只佔便宜不吃虧。所以你能做的只有兩個選擇,要麼是狠心把女同事辭掉,要麼你就自己辭職走人。

很顯然,狠心將女同事辭掉你肯定做不到。一來人家幫助過你,你不能“恩將仇報”;二來無故辭退懷孕的女員工違反《勞動合同法》,你不能知法犯法;第三就是真把人家女同事給辭退了,你就成了老闆的幫兇,你不僅會揹負罵名,你的內心還會受到譴責和靈魂的拷問。所以這種事做不得。

那怎麼辦呢?那隻能是你辭職走人,離開這樣的公司和老闆。其實我覺得離開這樣的環境對你更好,起碼不會讓你變質變壞。此外你還要做的一個事情就是在離職之前一定要把老闆想要辭退該女員工的打算儘早的告知懷孕的女員工,提醒她做好維權的準備工作。這樣你也就仁至義盡了,可以沒有遺憾的離開了。

在我看來,你離開這樣的公司和老闆是幸事。因為從你們老闆的做法來看,我們公司就是老闆的一言堂,根本沒有正規的制度可言,所以你在這樣的公司也學不到什麼東西,而且也沒有什麼發展前途。就算沒有辭退女員工這件事發生,我覺得你也應該離開,何況老闆現在讓你做違心又違法的事,不走何為呢?

如果你是一位正直又善良的HR,這件事你沒有任何的選擇餘地,你要麼做,要麼走。很顯然,走對你來說是最好的選擇。

不過遺憾的是,即便你走了,老闆還是會想辦法把那個懷孕的女員工搞走的,這是你無能為力的,也是無法左右的,你能做的就是提醒女員工做好維權的準備,不要讓老闆輕易得逞,一定要讓女員工問老闆要雙倍賠償金。

綜上,這個事情怎麼辦,就看你是什麼樣的人了。從你的問題語境來看,我認為你是一個善良的人,那接下來你肯定知道怎麼做了。

一句話,秉持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的原則行事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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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r聊HR


我前單位也發生過這種事,新招的行政剛來,試用期剛結束,就直接告訴部門領導她懷孕了,領導一臉懵,冷靜下來想了想,讓人事經理約她面談。

對話當中,經理先打感情牌,就說恭喜懷孕了,孩子真是是女人最美麗的人生饋贈,懷孕初期真的要特別重視,像有個朋友心大各種不注意,作息不規律,孩子流掉了,特別可惜。嘮了一會家常,話鋒一轉,說我們電商公司吧,加班是常態,各種購物狂歡節,很多同事都直接睡公司了,到凌晨兩三點,辦公室還是烏泱泱一片人,行政不都是做相應的後勤工作嘛,所以也經常跟著加到那麼晚,我跟你說實情,真的是為了你和你的寶著想巴拉巴拉。言外之意就是想讓她自己離職。

沒想到人家員工不僅不傻,還是專業的,早就默默打開了手機的錄音功能,沒幾天就在微博發了“無良公司逼退懷孕女員工,有錄音為證”,然後附了這次錄音記錄,@了很多媒體大佬和女員工保護協會,真是服氣。自此,公司開始走上漫漫訴訟路。

回到題目本身,也是差不多的,題主就類似於例子當中人事經理的人設,被領導授意去辭退女員工,而有一點特別的,就是這個女員曾經有恩於自己,於是題主左右為難,不去面談吧,自己飯碗保不住,去面談吧,傷害了一個無辜的女員工,還替領導背鍋。

用人單位違規辭退孕期職工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孕期員工的勞動合同,員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撤銷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如果員工不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了,用人單位就要做出以下賠償:

1、按經濟補償標準支付勞動者雙倍補償金。

計算方式:工作年限*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2。

2、孕期、產期、哺乳期的"三期"工資。

3、加班工資如有拖欠,隨工資一併發放。

作為HR的我們應該怎麼做

面對這種棘手的情形,真是五味雜陳,左右為難啊,但是我們要明白自己的底線在哪裡,如果你特別看重特別需要這份工作,那你按老闆的指示去做,也無可厚非,畢竟那不是你的本心,你只是一個拿錢辦事的打工仔。但是我覺得作為一個有良知的人,更重要的是,堅守自己的本心吧,不做冷漠的劊子手,去殘忍殺害無辜者,甚至是自己的"恩人"。

所以我建議,要麼是你自己離職,要麼是左右逢源。

自己離職的話,這個很好辦,反正跟著這樣無良又愛甩鍋的老闆,不會有什麼好發展,不如自己退出,去尋找更大的平臺,更有吸引力的工作機會,說不定發展得更好。

左右逢源的話,就需要一些技巧和情商了。先答應老闆的要求,去找員工談話,談話中可以表明自己是上層意見傳達者,自己也非常難過,然後出於朋友的立場,可以幫忙提供一些意見,比如收集證據去仲裁,讓她積極去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但希望她不要把自己捅出去,自己也很需要這份工作。

結語

總的來說,我覺得這種事,怎麼做,沒有對錯之分,主要看你是個怎樣的人,你的原則和底線是什麼,你更看重的東西是什麼,你更能捨棄的東西是什麼,做你認為對的事情,然後不要後悔,就好了。


感謝閱讀,公司資深HR,不妨添加對我的關注,有什麼職場問題方便隨時交流!


心念HR


這種情況我也遇到過。我去了新單位上班,和另一個同事做同一類工作,她特別擔心我頂了她的職位,領導不在的時候就各種耍瘋。後來工作了一段時間,發現這個同事工作特別負責,因為負責也得罪了單位不少貪心的人,慢慢相處的時間長了,覺得除了脾氣暴躁,人還是很熱心的,又沒有什麼背景每天都擔驚受怕的,別的負責人都能利用手中的職權謀到私利,然後給領導送禮請吃請喝,她從來不貪沒法送禮請客,領導就不待見她。在做了一次坦誠交談後,我就告訴她,如果這個崗位需要一個人,我一定把這個位置留給你,我走!後來工作量沒有那麼大了,也為了她安心,我就離開了那個崗位。我剛剛參加工作時有過類似的經歷,所以我懂她的苦和不容易,人在江湖何必相互為難呢!


九月143845616


這種事如果老闆執意要想題主去做,那就按2倍經濟補償金標準賠付給該名女員工!這不就得了嗎?

給題主分享一下我的經歷。

那是大約10年前的事了,當時我在單位裡主要分管安全。其中有一個保安是08年就到我們單位來了,此人性格比較內向,做事非常踏實。

平常只要是我安排的事情,他都會積極的去努力完成,我從來沒有聽到他有任何一句怨言和不滿之詞。

特別是在我的岳父去世的時候,他幫我忙前忙後,給我幫了不少的忙。當我要給他表示一下的時候,他卻拒絕接受。

後來單位領導說他的年齡大了,讓我來負責辭退他。說實話,當時我得到這一個安排任務之後,內心其實也是很糾結的。

像這種50多歲的人,被辭退之後他又能幹什麼呢?沒有技術沒有文化,也沒有什麼家底!那兩天我真的是輾轉反側失眠了,真不知道自己該如何去說。

後來我下定了決心,找到此人到我的辦公室裡,私下的和他談了有關此事,告訴他:單位想要辭退你,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2倍經濟賠償,並要求單位為你補繳社保,如果無法補繳便要單位支付損失!

而且為他計算了2倍經濟賠償金和無法補繳社保的補償金,總共是6萬多元。

然後我便將此人的情況,彙報給單位領導。並明確告知單位領導,這是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據實核算下來的賠償金額。

當時領導一聽之後,嚇了一跳,立馬從辦公桌椅上跳了起來。於是我便拿出勞動合同法等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逐一跟領導計算核實。

很快領導便想耍橫,不給那麼多賠償金。我立馬向領導指出:如果我們不給他支付這筆賠償金,只要走上了法律的程序,我們單位必輸無疑,這將可能給我們單位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

如果此人去進行上訪反映此事,那麼對我們單位的影響將會更大,在年終的單位考核中也將會被扣分,影響單位考核績效的發放,到那時單位損失的可不就是這幾萬元。而且最重要的是,可能對領導你的升遷前途也會帶來不良的影響,……。

領導聽我這樣一陣分析之後,也就默認了我的說法,最後我建議領導不要辭退此人,把這個燙手的“山芋”留給後來的領導,領導也欣然接受了我的建議。

從那以後此人只要與我見面,總會熱情地與我打招呼表示感謝,做事也更加認真努力了,儘管我己好久不再分管此工作了。

回到題主的這個問題上來,題主應該注意兩點。

1、做好老闆的思想工作,委婉提醒老闆這種做法的不妥之處。

由於法律已經明確規定:懷孕的員工是不能隨便辭退的。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

如果員工只要申請勞動仲裁,那麼公司將必輸無疑。所以還是請老闆好好的考慮一下,不要辭退這名懷孕的員工。

委婉的提醒老闆:此時辭退這名懷孕的員工,可能會給其他員工造成一種落井下石的感覺,會覺得老闆沒有人性,從而影響員工工作的激情,喪失掉老闆對員工的吸引力。

這很有可能給公司的生存與發展,造成極大的影響和傷害。相信這是老闆絕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所以從法理上和情感上兩個方面,來委婉的規勸老闆,只要是一個略微有點兒眼光和格局的人,都會對題主的這一番勸說考慮三分,從而放棄自己的這種想法。

2、如果老闆執意要想辭退懷孕員工,那麼題主就應該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支付2倍經濟賠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孕期是不能辭退的。如果老闆執意想要辭退該名女員工,那麼題主就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支付該名女員工兩倍經濟補償金。

這種做法完全是合理合法的。而題主只要極力站到公道的立場之上,來維護這名孕婦的正當權益,也算是題主盡了自己的報答之恩。

當然也許題主這樣做可能會冒著一定的風險性。這有可能讓老闆認為你是胳膊往外拐,是他養的一隻白眼狼,甚至還有可能為此而失掉自己的工作。

所以這就要求題主在做此事的時候,要儘可能小心謹慎,觀察和了解老闆的心態和真實想法。要做到不讓老闆,覺得你是在有意偏袒這名孕婦,因此要注意自己說話時,語言的推敲與選擇運用。要講究自己說話的語言藝術。

如果題主覺得自己的老闆心眼太小,是一個沒有格局和眼光之人。如果自己繼續追隨他,也沒有什麼發展前途,那題主就沒有什麼可以顧慮。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一點幫助。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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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職場


公司老闆讓題主想辦法辭退一位懷孕的女員工,而且這位女員工曾經還幫助過題主,該員工在公司的人緣很好,題主在糾結應該怎麼辦呢?

通過題主的敘述其實應該看出,題主是不願意附和老闆的想法,把這位已懷孕的女同事辭退的,那麼問題來了,老闆真的是想把這位女員工辭退嗎,還是想以此為藉口將題主辭退掉呢?

曾經我朋友小陳同學就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小陳同學剛入職某公司時,下面已有三位下屬,其中一位下屬是某領導的家屬,因為領導的關係入職公司後,經常藉故翹班外出,在公司內部產生很不好的影響,為此在小陳同學入職後老闆就私下要求小陳同學想辦法把這位領導夫人給開掉。

不明就理的小陳同學因試用期,想博取老闆的信任也想好好的表現自己,為此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該員工又藉故生病住院為由請長期病假,小陳同學借去醫院探望為由查崗,為此到醫院後小陳同學才聯繫該同事時發現該同事並未住院,並通過了解發現其實醫院裡根本就沒有這號病人的住院記錄,小陳同學以該員工欺騙公司為由要求該員工回公司解除,並最終作辭退處理。

可是好景不長,領導為此事責怪老闆辭退自己的家屬,為此老闆以小陳工作辦事不利提前結束了他的試用期。其實對老闆來講再招個滿意的HR不難,但是在妥善處理帶著某種關係的領導家屬時則非常頭痛,為此老闆原意舍掉一個HR來處理這位員工,從他角度來考慮,多少還是划算的。


為此針對題主的問題,我的分析如下:

01.老闆明知這樣的行為是違法的,卻讓題主處理,其目的可疑。

《勞動合同法》雖不敢說深入人心,但是做為企業負責人多少還是有所瞭解,對於公司辭退懷孕女職工的做法是否合適我相信老闆也是清楚為此會帶來什麼樣的後果,為此在此次工作安排上,老闆的目的就不純。

  • 其一:如果題主能夠如老闆所願,在公司沒有任何損失的情況下就能夠辭退該懷孕女員工,對老闆來講,又何嘗不是一件利已的好事呢?至少公司是既得利益者。

  • 其二:通過此事老闆又可以檢測到題主的工作實際操作能力,如果最後沒有順利完成辭退,那麼責任是在題主這裡,可以解讀為題主的專業業務不熟,不能很好的完全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

02.其實老闆的最終目的是在校驗題主的工作能力,也為辭退題主找到更好的理由。

正如上面第二點所說,不管如何操作,最終受益者都是老闆。

其實老闆知道公司辭退孕期女員工是不合法的,公司是理虧的一方,但是老闆想通過此事讓題主自已離職,但是如果公司主動讓題主離職,題主勢必會要求公司進行相應的賠償。

或者題主與老闆的私下關係還不錯,老闆礙於情面又不好意思直接說要題主離職,為此老闆只能通過讓題主辭退懷孕女員工的事情來為難題主。

正如上面所說,如果此事題主在沒有產生任何賠償的情況下,真的狠心把該女員工給辭退了,那麼對於老闆來講,自己又可以少發一個人幾個月的工資,但是實際上這樣的操作很難。

那麼最終的結果就是題主完不成這份工作,或者題主把該女員工辭退了但是又產生了相應的賠償,那麼老闆可以把責任怪罪到題主工作業務不熟練,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為由,最終逼迫題主離職。

而題主最終會礙於沒有完成老闆交待的工作,或者雖說辭退了該員工但是也給公司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等。可能最後也會接受公司的要求,自已提出離職了。

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題主應該如何應對呢?

01.檢查自己的工作是否有做得不妥或能夠更進一步的地方,及時表現自己的閃光點,對自己自糾的問題及時糾正,儘量讓老闆打消辭退題主的念頭。

02.查閱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內容,更好的能夠在網上找到相應的案例等告之老闆。並明顯像老闆說明,如果老闆堅持自己的觀點要辭退這位懷孕女同事,那麼可能存在的風險會是什麼?在辭退與不辭退之間進行比較,給老闆一個更加專業的建議,更多從企業文化與對其它員工的傷害說明。

03.如果老闆還是在堅持辭退,儘量給這位懷孕女同事爭取經濟賠償。如果老闆不願意支付賠償或減少賠償,可以私下找到這位同事,給他出出主意是否可以爭取到更多的權益等。


綜上所述:其實這個問題真的好難,感覺處理完畢后里外都不是人,誰都對不起的感覺。對於公司有失自己的專業精神與職業道德,對於同事與朋友有失做人的底線。為此面對這樣的問題,如果老闆不是為了HR的麻煩,只是單純的相辭退這樣懷孕女同事,最好還是為其爭取經濟賠償。

作者簡介:阿良姜-專注於職場領域的優質創作者,通過自己的視角觀看職場,分享職場快樂。有興趣朋友可以【關注】我,我將持續為大家提供最新職場資訊。

阿良姜


這個事情其實好解決。

首先,老闆讓你辭退懷孕女員工,是想減少成本。但是作為專業人員,要了解辭退懷孕女員工非常有風險的,不但辭退不能成功,還可能因非法辭退賠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企業得不償失。你應該從這方面建議老闆不要隨意辭退懷孕女員工;

2、有部分地區的懷孕女員工的工資由社保生育保險代發,企業承擔的費用也在減少。這方面的政策也可以向老闆解釋,降低老闆的怨氣;

3、其實有很多女員工懷孕了也不太想上班,你可以問一下,如果對方也有意願,可以在懷孕女員工和老闆之間達成一個雙方都接受的補償協議。雙方都開心。

其實有很多時候職場並不是你死我活,找到雙方利益的中和點就好了。

做為一名專業的人力資源從業者,處理勞資糾紛很多年,在處理糾紛時對勞動者一定是以和為貴,堅守自己的職業道德,堅守本心。為勞動者解決問題也就是為企業長期發展解決問題。



人力顧問說職場


面對這種事情,我個人覺得既然老闆發話了,那麼你就必須去執行。如果你不執行,可能走的是你們兩個人?那麼,如果是我,我可以答應老闆的條件,但是,老闆同時也要答應我的條件,那就是:給這位女員工雙倍或者說三倍的工資,讓她離開。這樣,我才能感覺到自己的良心和人性所在。

我們大家都知道:企業員工之間的關係是一種雙向選擇關係。

001:

對於企業的老闆來說:可以隨意地辭職任何一位員工,甚至說可以任何辭職任何一位懷了孕的女下屬。

這在法律上,甚至說在《勞動法》上是絕對允許的。但是,我們有時候靜下心來想一想:你說:

  • 這樣的企業它有人性化的管理嗎?
  • 這樣的老闆,他有一點人情味嗎?

難道說:一個女下屬因為也懷了孕,不能很好地工作,老闆就認為她耽誤了公司的未來,耽誤了公司的發展,耽誤的公司未來幾個月的經濟效益,就要開除她嗎?

其實,在我看來,如果們站在法律層面上來譴責給老闆,其實,他的做法也對。

因為《勞動法》中沒有明確的規定,老闆不能開除任何一位員工? 但是,如果我們從道德層面來看,你說:

  • 這樣的老闆他有一點點人情味嗎?
  • 這樣的企業他有一點點人性化的管理嗎?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沒有人情化的企業沒有人情味的老闆就幹不出一番大事來或是就不能讓自己的公司成為上市公司成為千億級別以上的大企業。

但是,我們有時候靜下心來想一想:你說這樣的老闆,他能成功嗎?

我想:他也許能夠成功,但是,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喪失了良知。

中國有句古話,叫做:得民心者得天下。

那麼,在企業裡面,如果老闆因為某一位同事犯了一點點低級的錯誤或者說因為女下屬因為懷了孕而有可能在工作期間耽誤公司的發展進程或者說未來的經濟效益時,老闆不顧一切的開除了這些人?

那麼,你說:剩下來的同事該怎麼看?剩下來的員工該怎麼想?

002:

可能大多數人會說:我們在職場上很多事情,我們還是遵認老闆的心願。雖然說:很多老闆的做法我們看不下去,但是,我們也沒有辦法來改變,我們只能當一個職場上的瞎子。

其實,我想這些人的想法和做法也對。

對於一個企業而言,開除一名員工沒有什麼,她不幹了,我們可以繼續在招聘。

但是,如果一家企業沒有自己的文化價值和核心價值觀,它能夠長久的發展下去嗎?

在我看來,根本不可能。

因為我們大家都知道1999年的阿里巴巴集團還不起眼,但是,2019年的阿里巴巴集團是萬億帝國,旗下所擁有金融資產,互聯網,外賣資產。可以說:是我國擁有中國各個行業所有的產品集團。

但是,當阿里巴巴集團的馬雲先生在接受採訪時,他明確的說明:阿里巴巴集團之所以能夠做到世界500強。

靠的是文化,靠的是價值觀。

有時候,我們在評價一個人的時候,很多人都可能通過他的外貌給予他很高的評價,但是,很少有人去探究或者說觀察一下這個人的思想和其文化價值觀。

故而,對於企業而言,如果一個企業沒有自己的核心價值觀,那麼,它根本不可能壯大起來。

有人可能會問:企業的核心價值觀,具體是什麼呢?

003:

對於當前的這個問題而言,一家比較有發展前途的企業,它的核心價值觀應該是當員工遭遇到外在的困難時,企業不應該以任何理由來開除他們,而是應該用相應的扶持政策和優惠政策來幫助員工度過這樣的一種困境。

但是,我們有時候想:得民心者得天下。

其實,在一家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如果企業能夠通過自己對一個員工的扶持和優惠,看似幫助了一個員工,其實,幫助了一大幫子的人。

也就是說,讓基層員工看到企業對每各基層員工所實行的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時,很多員工就有了信心,在工作上有了信心,在工作效率上也有了信心,樹立了“以企業為家”的工作觀念和工作理想,那麼,這就是職場上的得民心者得天下。

所以,當我們在職場上遭遇到領導不好出面的,其他人出面解決這樣的一種比較棘手的問題時,其實,我個人覺得我們應該私底下與領導溝通一下,看這種事兒能不能先放一放或者說後期處理。

我們大家都知道:一個企業裡面的領導層是比較複雜的。

004:

有時候一些領導,由於給員工可能會在懷孕期間而影響自己的業績完成率和工作績效完成度時,可能會在一怒之下或者說用最乾脆最直接的方法,讓該員工離職或者說被罰他們辭職?

但其實,上層領導並沒有這樣的意思。

故而,這是“個人領導”發出這樣的舉動,代表不了所有領導。

所以,我們應該與他私底下進行溝通一下,因為領導都不願意背這個黑鍋,而讓我們去背這個黑鍋,如果我們背了這個黑鍋,我們以後怎麼在單位混?別人怎麼來看我們,我們以後還能活得起人嗎?

所以,面對這樣比較棘手的問題時,當領導發話,我們要試一下與他在討論一下。

因為這樣的黑鍋都不願意背,如果我們背的後果可能會對自己的職場之路產生比較大的影響,甚至其他的同事可能會對你產生一種異樣的目光。

所以說,領導不想背這個黑鍋,我們也不想背這個黑鍋,那麼,我們就要私底下與領導討論或者說怎麼樣把這樣的事兒壓下去或者說直接告訴領導,你這樣的做法有些偏,激看看領導的下一步反映如何,如果他的態度堅決,堅定要開除這樣的女下屬。

那麼,我們就要給領導提意見,告訴他:如果非要開除那位女下屬,可以給她兩到三倍的工資,讓她安心的在懷孕期間保證經濟的日常開銷。

這樣的,有利於女同事的話,我們要講出來,而且我們要義正言辭地講出來,這涉及到我們一個人為人處事的個人價值和思想。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在下國華


直接拒絕老闆,這種事情壓根就不需要你來做,你做了得罪人不說還有可能攤上官司。

懷孕女員工儘量不要碰

在很早之前就有了對應的法律法規,對於女子懷孕之後的福利待遇,薪資保障,以及在公司當中的地位,有著一系列嚴格的約束,簡單講一般人是萬萬碰不得的。當然也正是這個原因導致了一部分已經結婚,但是沒有生孩子的女子,在進入職場的時候會有一點點的困難,這一點事情咱們暫且不談了,也沒啥意義。

單純的來講的話,如果一個女士在這家企業工作可能工作兩天,工作一天,工作5個小時,然後突然告訴公司領導我已經懷孕了,怎麼怎麼樣的?

而這個時候開始公司領導就開始了一系列的清單,無論是福利,無論是資源待遇都需要傾斜到這個員工身邊,因為這個女員工懷孕了,沒有其他原因。

甭管她來到這家企業幾分鐘話的人還是幾個小時懷的,一點都無所謂,只要人家懷孕了就不可以開除人家。

當然,除非說她給公司帶來了重大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導致公司破產,導致公司損失幾千萬幾個億啥的,如果出現這種情況,該開除還是要開除的。

但是除了這些極端情況之外,公司領導是沒有權力直接開除,即便開除也要賠償鉅額損失。

按照題主所說的話,看起來這個領導僅僅是想開除他,但是不想承擔責任,如果只是單純的想要開除這個員工,但是不想承擔任何責任的話是行不通的。

員工有權利說不

首先你是這個企業當中的一位員工,也是這個企業的一份子,你當然有權利說不,也有權利說是。

換句話來說,只要你自己不強迫自己做某些事情,公司領導是沒有任何理由去強迫你做非工作以外的事情了。

這種事情明顯就是誰做誰倒黴,誰做誰噁心的事情,能不做就不做,如果自己做了,最終倒黴的只能是自己。

拿出一系列的條件要求你去做,甚至會拿出一系列極其噁心的事情來強迫你去做,這個時候你只需要告訴領導:做這樣的事情,如果不給人家賠償是犯法的,即便給人家賠償,對公司也會造成很差的聲譽問題。

如果你願意做你就去做,但是我絕對不會去做的,一定要堅定自己的立場。

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十年職場培養師經歷,持續輸出優質職場文化,全方位解析職場難題,希望大家關注@職場全能王!

職場全能王


一邊是給你飯碗的老闆,另一邊是人緣好的無辜孕婦。中間的你尚存良知的你。在利益和良知面前你左右為難。這就是好人的尷尬處境。如果是一個唯利是圖的人,認錢不認人,就會立馬根據老闆的意思羅織罪名,甚至加以陷害逼迫無辜孕婦離職。壞人殺人都殺得理直氣壯。相反有良知的做點壞事就自責不已。可見做好人成本極其高昂。難怪逼著好人去做壞人。所以好的制度會讓鬼變成人,壞的制度會讓人變成鬼。不變壞自己活不下去,變壞又良心不安。長久的心理不安會導致自身疾病,代價巨大。

老闆也叫資本家,馬克思說,只要有利潤資本家就會活動起來,有50%的利潤就會鋌而走險,有100%的利潤就會踐踏人世間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潤可以冒絞刑的風險。這句話說明了資本家的殘酷。人家給他創造利潤的時候他不感激,人家懷孕的時候落井下石。所以作為僱傭工人為了自身的利益要和資本家做巧妙的鬥爭。翻看憲法對婦女尤其是孕期婦女是有保護的。

勞動法規用人單位無權擅自開除孕期,產期,哺乳期婦女,即使勞動合同到期也不得擅自單方面解除僱傭關係。否則要給予兩倍的賠償。除非該員工自願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你的老闆強行和該孕婦解除勞動關係,要賠償從解除之日起至哺乳期結束止全部工資收入的2倍。正是由於你老闆知道勞動法的威力,所以才讓你使陰招背黑鍋來幹這種缺德事。如果該孕婦上告至勞動局,勞動局對你公司處罰,這個黑鍋由你來背。老闆可以以辦事不利瀆職等理由正大光明的開除你,而不用背任何罵名。也就是說老闆做好人你來做壞人。利益歸老闆,風險歸你。所以爭取的做法是拖,同時暗示孕婦她的合法權益以及相關法律。如果不得不做一定要留足老闆授予你這樣做的證據。以便未來你被陰的時候能通過勞動仲裁時保護自己的利益。




含有無意義的字母


首先老闆這麼做是不厚道的,相信你心裡一定是不贊同反對的,但畢竟他是老闆,又不能違反老闆的意思,這麼對一個孕婦確實太過殘忍。但這就是HR的本職工作,只有服從,無從選擇。你能做的是將這件事情對孕婦的傷害降到最低,換一種比較能接受的溝通方式,不要影響孕婦和胎兒的心情。

01

招人裁人是HR的本職工作,無法避免做惡人、得罪人

一名武漢的HR在微信同行群裡“求救”,表示第一次出現這種難題好難辦。什麼難題呢?由於公司業務調整,想要裁掉整個研發團隊,該公司許多人還剩下2年的合同,如果裁員,需要賠償0.5+1的補償金,但公司不願意賠。所以,想要從薪資結構、績效以及合同細節上來摳一些把柄。

同行痛罵該老闆不地道,違背了勞動法。其實跟題中的孕婦事件是差不多的。勞動法明確規定,在女性孕期、產期、哺乳期不能終止合同,至少續到哺乳期後一年。所以題主的老闆明顯是違法,那作為HR天生所處的崗位就是不好乾的工作,老闆不願意出面的全都讓HR替她解決掉裁員的麻煩。

既然是工作就不需要參雜太多思想負擔,被裁的人員也都明白這是你的工作,你能做的是將溝通方式調整,一方面表達你是服從老闆的意思,二方面也不要最後的見面搞的彼此很難堪,好聚好散,還是朋友,保持好談話氛圍。

02

如果這個孕婦非裁不可,向老闆多爭取離開的報酬

跟老闆說明按照勞動法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

  • 《勞動合同法》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中也有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得到以下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賠償金:相當於2倍的經濟補償金

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2、47、87條)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併發放。

將相關賠償跟老闆說清楚之後,如果老闆還是執意要裁,可以在這個基礎之上多替孕婦同事能申請多一點點,哪怕多一千兩千也算是你盡了全力了。同事也能感受到你在中間為她跟老闆爭取的。

03

孕婦人緣好,又對你有過幫助,請她好好吃頓飯坦白你的處境

當然不是每個被辭退的人都要請吃飯,辭退公司認為不合適的員工,本來也是任何一家公司都在處理的事情,也是HR的職責所在。通常情況下不要需要保持好說話的形象 ,這樣不利於你工作的開展,領導也會對你的工作能力產生質疑。

但是孕婦同事是特殊情況,換作任何一個人都會有側影之心,找她談話最好以請她吃飯的名義好好溝通一下,不適合在辦公室裡溝通,這樣會刺激到她的情緒。被其它同事看到也不太好,只要你找她,其它同事心裡也清楚了,她會覺得更加沒尊嚴。所以安排一場私下的飯局,將老闆的意思,你已經為她爭取到的賠償,還有你夾在中間的為難,讓她明白。相信她一定能理解的,她人緣好,情商高,聰明人一點就明白了,並且還會感謝你為她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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