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該怎麼辦?

高儀明


在提問這類問題時,你最好把你欠交物業費的原因和理由說明白,便於分析。


“物業公司要求我們補交所欠物業費及相應的違約金,否則法庭見。”這說明該物業公司是先禮後兵,按照法定的程序進行費,未採取諸如斷水斷電、捆綁電梯、不讓進出小區等極端方式。


現在的問題就在於你的決定:


一、如果你認為你的欠費行為合理合情合法,那就不理它,法庭見就是。

但你必須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全力做好應訴準備。業主在與物業公司因欠交物業費官司進行訴訟時,處於全面劣勢的地位,幾乎均以不同程度的敗訴而告終,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欠費理由站不住腳,不屬於合法抗辯。2、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答辯質證過程中思維混亂

3、不能就自身抗辯理由進行充分的舉證;4、缺乏訴訟經驗及相關訴訟技巧

5、按現行法規設計,業主通過訴訟維權時,可謂舉步維艱。

等等等等

因此,除非專業法律人士,多數業主要想在與物業的訴訟中佔得主動,難度超乎想像。

當然,如果你有足夠的自信,且能做好全方位的準備,那就可以與物業公司搏一搏。


二、如果你感覺做不到上述的要求,那還是主動與物業協商解決吧。

既然是訴前自行調解協商,物業公司尚未繳納訴訟費立案,雙方均可各自進行讓步。

你可以將你的欠費理由和原因總結成書面意見,建議物業公司放棄違約金,對所欠物業費本金也給與一定的折扣,當然你要承諾今後按時足額繳費。


綜上,兩種意見僅供參考,結合你自身實際自行決定。


海風116067626


我們單位和一家物業公司簽了合同,就迫不及待的來到我們小區,開始很積極,看沒有人交物業費,也就天天催繳物業費,沒有合同的居民怎麼可能會白白送錢給你,你自己要來,和單位籤合同,就和單位要錢唄,單位一分錢不給他,和我們第三方討錢,真是豈有此理!誰叫你來就跟誰要。


登高望遠行


可以法庭見,讓他起訴,應訴就是。我12年不交物業任何費用。因為物業不作為,小區經常停水停電,不文明停車導致業主停車困難,公共區域環境無人管理等等。最後法院判決下來,我只需補交近三年物業費的60%.我連律師都沒請。省下一大筆錢!哈哈哈!


古樓老僧


我住的地方十多年來過四,五個物業,來了就換原來設備,搞創新,門卡,門鎖,衛生箱,監控設備,砍果樹,翻規化地,,現在,出來了幾個人,搞業委會,來收取名叫服務錢,比以前的價還高,我不交了,我不用你們服務。


用戶3425139953009


《物業管理條例》沒有哪一句話是讓業主將物業費直接交給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是有法人資格的實體。單個業主沒有法律資格。業主委員會是有法人資格的實體。

物業公司法律上對應的是業主委員會。

業主的物業費要交也要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轉交給物業公司。

物業公司因單個業主拒交物業費而起訴業主是找錯人了,它應該起訴業主委員會。

舉個例子。小區設施遭到破壞,物業公司不起訴破壞者。單個業主起訴物業公司不作為。——法院不受理。!?

法院說了:單個業主訴訟物業公司訴訟主體不夠格。拒絕受理。

為什麼會這樣?


DF973083723033668


物業就是當今社會的毒瘤,是製造矛盾,激起民憤的始作俑者,

,置業主的利益兒不顧,視業主為唐僧肉,可以說為撈錢不擇手段


七三七三七


沒有交物業費,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物業到底是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業主拒絕交物業費,還是業主沒有正當理由就是不願意交物業費。

在常見的案例中,經常是業主認為物業沒有盡到一些職責,所以拒絕交物業費。單從這個理由來說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一些業主如果在小區裡丟了東西,或者認為物件沒有盡到公共維修職責,而拒絕交物業費,打官司經常會敗訴。法院會認為交物業費和物業的職責問題是不同的概念,業主不能夠直接用拒繳物業費來對抗。


只有那些物業確實做得非常差勁,例如小區裡頻繁發生被盜案件,業主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在法院才會得到支持,這時候法院往往會酌情判物業費打9折或者8折繳納,同時不允許物業計收滯納金。所以到底是什麼情況需要業主自己進行判斷。

下面單獨說說滯納金的問題,其實物業主張的滯納金業主不需要緊張,原來的物業合同中約定的滯納金一般都是2‰或者3‰,這個在法律上看起來明顯過高,真的打起官司來,法院會把這個滯納金調整到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更何況在很多情況下,如果物業自己也有問題,或者業主並沒有與物業簽訂明確的滯納金條款,法院也不允許物業加收滯納金


律師獨角獸


物業費這個問題,其實並不建議跟物業公司打官司。從法院裁判的案例來看,這類官司基本都是一邊倒,物業公司最後基本都能勝訴。一旦法院判決繳納物業費而拒不履行,作為業主將被強制執行。同時還有可能被法院採取執行懲戒措施,包括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業主在物業費官敗訴的原因主要是無法提供相應的證據,或者不繳納物業費的理由站不住腳。例如以未入住未享受物業服務、未籤物業合同、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公司利用公用面積經營不滿等等為由拒不繳納物業服務費,這些都不是拒絕繳納物業費的理由。

實踐中,大多數業主認為物業公司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不達標的情況算是最為常見的抗辯理由。但是,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很多業主基本是沒有證據能夠證明,或者只能夠提供小部分照片等證據。

對此法院也認為這僅僅是在服務的某些環節、個別區域做得不夠好,存在一般瑕疵,那麼因不構成根本性違約而較難成為業主拒交物業費的合法理由,還是支持物業公司的訴請。

所以,建議跟物業公司協商,將物業費補繳一下,看看能否避免訴訟。


葉律師


1、査看現物業的資質、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收費許可證及收費標準等;

2、看以上有無不合法的行為;

3、看原開發商及委託的物業在你驗房時有無與你簽定的協議;

4、你的小區有無業委會及與現任物業有無簽定服務合同?

5、再從以上中找到漏洞


鷹隼大隊2013


到法庭上,首先調解,討價還價物業費的金額,如達不成協商,再庭審開庭。不過業主幾乎都敗訴。最後如不交物業費和滯納金【不超過物業費的30%】,走執行程序。整個時間估計半年到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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