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公元前209年,秦始皇死後的第二年。秦二世為了抵禦北方少數民族對中原王朝的侵擾,陽城(今河南登封東南)的地方官奉旨委派了兩名軍官從淮河流域押著900多名勞役前去漁陽(今北京市密雲西南)駐守長城。

當押解隊伍走到大澤鄉(今安徽省宿州市埇橋區)的時候,天降大雨,山水沖毀了道路,無法按期到達漁陽。據《史記·陳涉世家》記載:“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領頭的兩名軍官一名叫陳涉,一名叫吳廣。陳涉對吳廣說:我們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將勞工送到,按秦國的法律,我們要被處於斬刑;如果我們逃跑,被抓回來也會被處於斬刑。既然逃跑也是一死,前去邊關也是送死,同樣是一死,我們不如揭竿而起,也許還有一線生機。

就這樣,中國歷史上的第一次農民起義爆發了。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千百年來,史學家一直認為,陳涉領導的“大澤鄉起義”的原因是勞動人民在秦始皇及秦二世殘暴不仁、大興土木,實行殘暴的統治下,為了自保,才逼不得已揭竿而起的。比如,西漢著名史學家司馬遷在《史記·陳涉世家》記載:“天下苦秦久矣”;東漢著名史學家在《漢書·食貨志》記載:“男子力耕不足糧餉,女子紡績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資財以奉其政。”意思就是說:男人在農田裡拼命勞作,打下的糧食還不夠交糧餉;女人在家不停紡織,還是穿不起衣服。全天下的資財全都上交給了國家;西漢初年著名政論家賈誼在著名的《過秦論》中分析了秦亡的原因:秦國雖有“奮六世之餘烈”,也難免因為“仁義不施”而亡國。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然而,一座古墓群的發現,讓秦朝滅亡的真正原因變得撲朔迷離......

1975年12月,湖北省雲夢縣的一個農民,在穿過雲夢縣城關鎮的漢丹鐵路西邊一個名為睡虎地的農田裡挖掘水渠的時候,發現地下有不尋常的東西,他就趕緊報告了雲夢縣文化局,由此,揭開了“睡虎地秦墓群”的大幕。

考古專家在其中的M11號墓葬中出土了1155枚秦代竹簡,這就是震驚世界的“睡虎地秦墓竹簡”。這些竹簡長23.1~27.8cm,寬0.5~0.8cm,內文由篆書寫成,寫於戰國晚期及秦始皇時期,反映了篆書向隸書轉變的過程,其內容包括秦朝的法律、醫學、占卜等等內容,為研究先秦時期的中國書法、秦帝國的政治、經濟、法律、文化、醫學等方面提供了翔實的資料,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據考古發現,M11號的墓主人叫“喜”,生於秦昭王四十五年(公元前262年),生前任縣令史,參預過“治獄”,所以抄錄了大量“治獄”的法律文書,記錄了大量刑事、經濟、民事、官吏管理方面的法律條文,雖然這些條文不是秦律的全部法條,但卻是最常用的法律條文。

在其中法律部分,還有關失期的記載:“御中發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曰到旬,貲一盾:過旬,貲一甲。水雨,除興。”意思就是說:政府徵召不去的,要罰二套盔甲的錢;失期三日到五日,就要受到“”的懲處,誶的意思是:責罵;如果遲到六天,要罰一盾的錢;"過旬",就是超過10天,要罰1套盔甲的錢。如果是因為下雨而延期的,免除懲罰(除興)。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從“睡虎地秦墓竹簡”這段記載的文字可以看出來,在秦朝法律裡,因政府徵召而延期的,最多罰1套盔甲的錢;乾脆不去者也不過罰2套盔甲的錢;要是因為下雨而延期的話,就免於處罰的。

既然秦國的法律不是那麼嚴苛,為什麼陳涉要以“失期,法皆斬”為由,冒著“造反”的死罪,領導900多名勞工起義呢?

我們不防做一個大膽的假設:有著“鴻鵠之志”的陳涉、吳廣二人,為了反秦,故意曲解法律,而這900多名勞工大多來自社會的最低層,沒有什麼文化知識,對秦朝的法律更是一無所知,在陳涉、吳廣兩個人的鼓動下而被迫起義的。其實,在《史記·陳涉世家》記載,陳涉、吳廣兩個人為了能讓這900勞工跟他們起義,“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還派人在古廟裡點起篝火,模仿狐狸叫喊“大楚興,陳勝王”,迷惑眾人。如果真的是“失期,法皆斬”,那麼這些勞工為什麼還不逃跑,坐等被斬殺呢?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

大澤鄉起義”就是陳涉、吳廣蓄謀已久的反秦活動。

陳勝、吳廣領導的“大澤鄉起義”是千年大騙局嗎?

當然,史學研究者堅持"孤證不立”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只有一條證據支持某個結論,這個結論是不被史學家所接受的。所以,雖然“睡虎地秦墓竹簡”出土已經四十多年了,並沒有影響史學家對秦朝亡國的結論。這就需要更多地下資料的發現,從而揭開“

大澤鄉起義”真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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