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電動自行車強制腳踏功能是更安全還是沒必要?或者更不安全?

希望在路上28


這個問題很搞笑。 電動車,就是不安全的代名詞。 非人力或者畜力牽引的車輛都應該定性為機動車輛,電動車屬於機動車輛,都是參與交通的行駛工具,然而,駕駛員沒有駕照,車輛生產企業也不會考慮安全性制動距離,只要能汆起來,不散架,能動就行。你說這樣的交通工具和無交規學習的駕駛員,何來安全之有?有沒有腳蹬子都是不安全的, 騎著不安全,放著也不安全,充電充著還容易自燃爆炸,全國發生多起此類事故。 建議摩托車解禁,重罰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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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要求電動自行車一定有腳踏功能,確實是在用自行車的認知思維在管理電動車。既然自行車有腳登子,那電動的自行車也應該有腳登子。這其實是用“有腳登子才是自行車”的結論來定位電動車的名份。這就和“是鎖就得有鑰匙”一樣,顯然這種認知是落後了。既然電動自行車的技術,進步到了可以沒有腳踏功能,為什麼還一定要它必須有那一對多餘的腳登子呢?當然,把40公斤以上,動力大,速度快的電動車,排出在電動自行車的範圍以外,是有道理的,也是正確的。我和老伴的電動自行車都是帶腳登的,當時就是想買看起來輕巧一點的。發票應該都在那個專門放發票的抽屜裡,等哪天找找,去掛個牌子就行了。雖然騎的不多,沒牌子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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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加腳踏板的意義在那裡?現在的國標電動車不用電,你們試試用腳踏板踩踩能踩多遠?腳踏板是磚家按自行車標準安置到電動車的,只是要求外形而不求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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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電動車加了兩個腳蹬子,沒有一點安全可言,答案就是:不安全,電動車就是電動車,首先要的是用電,非要說成電動自行車,請那些主張在電動車上加腳蹬的專家們,到路上去看看,有多少人在用你們加上去的腳蹬子在騎電動車,我敢說十萬個人當中,沒有一個在用,你們在電動車上強制裝上兩個自行車的腳蹬子,純粹是聾子耳朵、擺設,桌子上面兩碗魚、多餘,根本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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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安全。擦地擦人擦車,因為是動力驅動直觀差,碰上極易產生事故。另外人力已經無法維持實用驅動作用。早期電動自行車結構強度已經不適應現在交通現狀和安全。現狀和概念的分歧已經是發展和陳腐的衝突,迴避現實,強調復古不算科學發展觀就是限制民生獲得感的防火牆設立。是倒行逆施作為。路人皆知,就是司馬昭裝睡,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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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電動自行車裝腳蹬踏板非常重要,因為如果沒有腳蹬踏板,雙腳必然要放在座位前的平板上,這樣勢必使電動自行車的重心偏高,就會帶來“頭重腳輕”的不安全因素。而裝上腳蹬踏板,把雙腳踏上以後,就可以明顯有效降低重心,保障騎行安全。記住,專家的建議標準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絕不會只圖形式。相信大家慢慢會體會到這種良苦用心的!


大舜之頁


1、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自行車的要素,也就是說,必須是有腳踏的自行車基礎上再添加電動功能,而不是你理解的電動摩托車上裝腳踏。

2、電動自行車必須同時滿足三個硬條件: 速度小於25公里、重量小於55公斤、具備腳踏。

3、只要不符合上述三個硬條件,就屬於電動摩托車,必須要有摩托車駕照才能行駛。


來自胭脂河夭桃濃李


都是磚家惹的禍,坐在辦公室裡憑空想像,電動車帶腳踏是多此一舉,因為腳踏轉動會傷害到腿和腳,再說了,也不能代替自行車功能,因為如果沒電了,電瓶車車身太重,無法騎行


手機用戶56016137130


腳蹬電動兩用自行車就是好(當然是只針對自行車而言)上坡用電平路或下坡腳蹬省電,這樣出去玩兒就能去到很遠的地方。而電動踏板車裝上踏板就如劃蛇添足了,它既不能無電時蹬行又勿需放腳,有它何用?電動車既環保又便宜是出門的好坐騎。


手機用戶石橋青龍


就拿你回家吃飯的筷子來說。只要我想創收,能找一萬個理由讓你掏錢,因筷子為尖頭鈍器,必須增加萬向節,且不得少於兩個萬向節,在你作用於食物時超過某n力自動折彎,才能保護同餐人的安全。而且筷子每月必檢,要在指定地點消毒,防止傳染,等等,穿的鞋,鞋根頭不得小於2釐米,不然按兇器沒收,等等,只是我現在不收這小錢,等以後慢慢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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