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一些物業公司因資金緊張,選擇撤離。是什麼原因造成物業費難收取?

梁雲興


物業和業主之間缺少溝通,服務不到位,把自己當成了管理者,而不是服務者,導致收不上物業費來。


洗過的白襯衣


最根本的原因,一,是目前我們普通民眾非常缺乏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積極性,部分人看待問題只會從自身角度出發,而物業必須從整個小區角度考慮,所以造成小區矛盾幾乎不可調和。比如,小區嚴查門禁,對整個小區安全是有好處的,但小部分業主覺得妨礙自己日常生活,所以牴觸。再比如維修基金,某棟樓頂樓漏水需要使用,物業找所有小區業主簽字,極少能有2/3業主同意,因為事不關己,維修基金卻是自己交的,這直接導致了我國絕大部分小區維修基金躺在政府賬戶多年!

二,是人的基本社會屬性,微觀經濟學中的經濟人假設,人天然會做對自己有利的選擇!從博弈論方式闡述,如果一個小區大部分都交物業費,我不交,對居住品質並沒有多大影響,如果一個小區大部分人不交物業費,那我也不交,交了就成傻子了~~所以,那些素質特別差的業主,不管小區什麼情況,不交物業費,都是最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但是,如果所有人都這麼選擇,小區沒有物業管理,必然造成居住品質下降,房價下跌,每個人做出最優的經濟選擇,卻導致結果成為所有業主最差的選擇,這就是著名的囚徒困境!試想,如果不交物業費,馬上垃圾遍地臭氣熏天,有幾個人會捨不得那點物業費?


賴賴咕


物業主動撤離小區,說明這個小區問題大了,大因許多業主對物業有意見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物業費收不上無法經營,造成服務質量更加下降,業主意見更大,交費的更少,形成小區服務更差,衛生不好,基礎設施損壞不修,綠化無人管,治安混亂,小區更不和諧,從而形成惡性循環。走一個物業公司,又換一個物業公司因基礎設施欠帳無錢及時修復,業主意見大,小區更不和諧,很快會又撤離,以後可能無物業公司敢進駐,最後可能形成棄管小區。哎,最終受害的還是本小區長住戶的利益,樓價下降,環境太差,影響生活質量,那些整天帶頭鬧事的人避之遠運的,甚至早賣樓走人了。


夢想成真4048


不是所有行業都適合市場化運作,小區居民與物業公司就不適合!物業公司來小區服務賺差價,是合理的 ,因為他們是企業 公司,做買賣賺錢沒毛病,但做買賣應該是雙方你情我願的,居民有權接受服務並交服務費,但是也有權力不接受服務。希望疫情過後,國家應把小區居民移交 街道辦事處 社區管理!把居民交的錢直接花在工作在一線的工人師傅身上!別讓物業公司再從中賺黑心錢了!!


布朗5377


業主用一輩子的血汗錢買了個監獄再花錢僱上獄警天天監視訓誡控制





永湖明


凡不是經業委會按業主通過的物業管理合同招聘的物業。都是違法行為。都是強制管理。殖民管理。即把業主做侵犯對象的管理。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與業主的關係,是合同約束的當事人關係。業主的公共產權,是受法律保護的。凡不是經業委會按合同招聘的物業,都是違法物業,物業管理行為屬違法行為。

收不到物業管理費,說明業主知道維護合法權力了,物業的走也是帶著罪走的。還應該向業主交待。多年耒的物業費中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維修積金的收支帳目。未用完部分的移交才對。


溪山山人


物業收費不合理是主要原因!可是我們小區的物業說不掙錢,可是合同早已過期了,而他卻賴著不走!真的不掙錢嗎?他們喝的是西北風,看起來他們還過的挺舒服的,真實的原因是小區的沿街門面房,每年他們賺幾十萬,你說他是傻子嗎?


我是203首長


除了服務不到位,亂收費還能有什麼鬼?支持居民委員會承接所有物業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化管理,增強服務信息


吳振革


物業自作自受的下場,一開始收房時物業費都強制交了一年,入住率也不高,而物業公司覺得這錢賺的容易還想利益最大化就偷偷摸摸的降低服務,反正業主沒幾個懂得《物業法》,但紙始終包不住火,當業主們發現承諾的服務在悄悄降低時而物業費還要一分不少的交肯定不願意,誰的錢考都不是大風颳來的,肯定要消費的明明白白,既然服務降低那物業費也要降,而物業公司自己心裡明白,但拿著國家制定保護他們的法律來強制找業主收費,這樣矛盾就產生了,所以說物業自身服務要做好,別總想著只收錢不做事,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別把老百姓當傻子,賺錢也是要有底線的。


My_Style


建議這些撤離的物業公司向法院起訴欠費的業主,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宜,不要輕易就放棄自己合法權宜,會100%勝訴的。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可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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