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後多久能開庭宣判?

小離Olina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後,會在五至六個月時間審理結束開庭宣判。

刑事案件按審判程序的不同,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適用普通程序的,法院要在立案後兩個月內審結。

2、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要在立案後二十日內審結。

拓展資料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第二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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