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盜賊,俗稱小偷,扒手、三隻手,賊骨頭,在不同的方言中,還有許多不同的名稱。

在古代典籍中,又有竊賊、盜賊、偷兒、樑上君子、妙手空空兒、剪綹、小綹等多種名稱。在古代刑律中,習稱為竊盜,或只稱竊或盜;對於以武力威逼等手段劫奪財物的,則稱為強盜。

盜(又寫作"盜")、竊、賊和偷等字,在《辭海》、《漢語大辭典》以及按部首編列文字的現代辭書當中,都可以很容易地通過"穴"、"貝"和"亻"等部首查到。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但是,如果翻查許慎《說文解字》,這部我國最早系統分析字形和考究字源字義的名著,儘管其中也有上述四個部首,卻無法從這些部首裡查到上述四個字。

"盜、竊"等字都是先秦經傳和諸子等著作中的常見字,在許慎之前的西漢和東漢前期更是一種常用字。

《說文解字》又是為解釋先秦經典字義而編寫的,所收入文字連同重文(異體字)有一萬零五百多個字體,學識豐富的許慎,自然不會把"盜、竊"等字跡漏掉了。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那麼,為什麼在我們今天的部首中查不到"盜、竊"等字呢?

原來《說文解字》中的部首有五百四十個之多,這麼多部首,雖然有一些被後世學者認為不全合理,卻基本上體現了漢朝人對每一個字的"原始"構形及所賦含義的理解。

"盜、竊"等字其實令劃分為有關部首,這就體現了漢代朝及漢代以前,古人創造這些字的用意,從而反映了古人對"盜、竊"等行為及對持這種行為者的一些看法,則又有助於當下我們探索盜、竊的起源。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下面就看看許慎《說文解字》中對"盜"、"竊"等字的排列和解說。

"盜",列在"次"部,寫作"鹽",解說是"私利物也,從次,欲皿者。"

"次"的意思是"慕欲口液",也就是貪慕得流口水,是"羨"字的"簡化","皿",是盛食物的器皿。

"私利"器皿中的物,不能自制,私下裡取走,佔為己有,就是"盜",即盜竊行為及盜竊者。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這從一些先秦典籍中對"盜"字的解說可以得到有力的印證。如《左傳.文公十年》就有"竊賄(財物)為盜"的記錄,同書僖公二十四年還有"竊人之財,猶謂之盜"的文字記載。

《荀子.修身》說道:"竊貨曰盜"。這都表明,"盜"本來是指偷竊財物的行為。

後來,又有偷竊財物的行為,意指有這種行為的一種人,如"鄭國多盜","季康子問盜"都是指偷竊者。

這樣看來,"盜"這個字,和今天所說的"偷竊","小偷"、"竊賊"的本意是相同的。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竊",《說文解字》列在"米"部,寫作"竊"。盜自中出曰竊,從穴,從米"離"和"廿"都是聲符。

一個"穴"字,盜自中出"形象化"米"則代表所竊的財物,含義明確。這又會使我們想起古人常說的"穿窬之盜",就是指鑽壁洞、翻越牆頭的一種竊盜。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從"盜自中出曰竊"的解說中可以得出結論,"竊與盜"的本義是相通的。"竊"也是"盜",所以就漸漸產生了"盜竊"這個和"盜"、"竊"同義的雙音節一詞。

不過,古人只把"竊"作為動詞使用,而不作名詞使用。另外,"盜"是貪慾"皿"中之物而私取,"竊"是從"穴"中取"米",又可使我們悟出,早期的盜或竊,是以偷竊食物為主要目標。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賊"字,在今天常被用作小偷、竊賊的同義詞。在古代則不是。《說文解字》是把"賊"列在"戈"部,解釋是"敗也,從戈則聲"。這裡的"敗"是毀壞、殘害的意思。

"戈"是矛、戟之類的武器。"從戈",說明"賊"是一種使用武器的暴力傷人行為。

《尚書.舜典》"寇賊奸宄"中的"賊",《孔傳》解釋說:"殺人曰賊。"

蔡沈《尚書集註》也作了同樣的解說。

由此看來,古人所說的"賊",和今天所常用的與小偷同義的"賊"是完全不同的。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和"賊"相關的,是一個"寇"字,《說文解字》列在"支"部,解釋是"暴也,從攴從完"。

"完","即完聚",就是修繕堡壘,聚集人群,準備發動攻擊,是一種非正義的群體武力行為。今天經常講的"賊寇"或×寇",仍然有這個意思。

"偷"字,《說文解字》中沒有收入,而只有一個列在"女"部的"媮",解釋是"巧黠也,從女俞聲"。"巧黠",有浮薄取巧、苟且偷安的意思。

《國語.晉語》講的"其下媮(偷)以幸",《禮記.表記》中的"君子莊敬,日強;安肆,日偷",都是用的這個字的本義。

大概具有浮薄取巧、苟且偷安品性的人,必然會暗取巧佔別人的財物,因而引申出一個和"竊"字含義相同的字。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偷"字由來。其實,在漢代文獻當中,作為"偷竊""偷竊者"含義的"偷"已經出現了。

如"市偷"《淮南子》、"偷長"《漢書》等,可能當時還只是一種方言,並不規範,所以許慎就沒有將這些字收進自己的書中。

此外,古人講到"盜"、"竊",有時也使用"攘"、"剽"、"劫"、"掠"等字眼。

"攘"是指偷竊,如"攘羊"《論語.子路》、"攘雞"《孟子.滕文公上》等古籍中出現。

"剽"是"以武力脅迫人,而取其物也"《說文解字.刂部》,即武力搶奪。"劫"和"掠"也都是武力搶奪他人財物的意思。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漢代及其以前所講的"盜"和"賊",與今天的含義正好相反。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古代的"盜"是指偷竊,"賊"是指傷人害命;今天的"盜"常指"強盜"、"大盜","賊"則是指"小偷"、"竊賊"。這是語言變化的結果。

在古代,漢朝至清朝時期的各種正式法律文字記載中,都有關於"盜賊"的專門條文,實際上包括"盜"(偷竊)和"賊"(傷人取物)兩類。

其中的"盜",又分為"竊盜"和"強盜"兩種。

"竊盜",就是指當下我們所說的"小偷";"竊盜",有獨行的,也有成幫結夥的,其特點是不帶凶器,以隱蔽狡詐手法偷竊財物,他們行竊時如果傷人,就要按強盜處罰了。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強盜",是以武力威逼偷竊或奪取財物,成幫結夥、明火執仗地劫奪是強盜,獨自持械劫奪也是強盜。

至於佔山為王,打出與朝廷對抗的旗號,那又是"謀反"的"盜寇"或"賊寇"了,則不屬於"盜賊"的範疇。

不過,在古代"竊盜"與"強盜"的界限,"強盜"與盜寇"、"賊寇"的界限區分不是非常嚴格的,他們會因各種原因而轉化,如"竊盜"發展為"強盜",再由"強盜"變化為"盜寇",

《說文解字》“偷、盜、竊、賊”的由來

歷代的統治者對他們的劃分,也常常不是嚴格,常把並無明確反抗朝廷目的的"強盜"視為"賊寇"、"盜寇",把"竊盜"升格為"強盜"。

另外,歷代法律所附的案例中,乃至一些正式文件中,只用一個"盜"字,究竟是指哪一種盜,實難一目瞭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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