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我媽已過世,我爸76歲,找個50歲阿姨,她要求房產更她名工資卡也歸她,這靠譜嗎?

緣圓起名


這樣的婚姻還談什麼靠譜不靠譜?實則這就是一場交易。

你爸爸76歲,女方才剛剛50,如果是年輕一些相差如此之大都已經是很懸殊了,況且你父親又是年歲已高。

尤其現在是物質社會,男女間青年戀愛大多都是以物質為基礎,如今一個50歲的女人要嫁給一個76歲的男人憑什麼?這不得不讓人懷疑。

不用說她想必是有條件的,而這個條件很顯然就是你家的家產。

所以這種婚姻的結合你要想清楚,你父親要想清楚,如果你不在乎你父親,不在乎你們家的家產,你大可以放心的把你父親交給她。

倘若是你還在乎你父親,還關心你父親份家產的話,這種道理一定要耐心地與你父親講清楚,多給些與關愛,我想你父親也不會輕易就接受這種婚姻的。

我們並不是說不希望老人有第二次婚姻,但是婚姻的基礎起碼應該是志同道合的,是能夠在晚年間真正相互扶持的伴侶才好,而不應該建立在大家庭不和諧的氛圍中。



白雪姐姐


我大爺與保姆也是這種情況

我大爺70多了,前幾年老伴去世,由於倆哥哥都忙沒有時間照顧他,就給他找了一個40多歲的保姆,家是農村的,剛開始是很勤快,後來就發現穿衣打扮不一樣了,活也不願幹了,經常沒事去逛商場,買的東西越來越多,哥哥們也沒顧上!

後來大爺發病去世後才發現,他存摺裡的30萬沒有了,平時生活費都是倆哥哥給,大爺存摺20萬還有退休金加起來小30萬,都是幾萬幾萬分批取出來的,現在保姆人也找不到了,這錢也就說不清了!



北漂生活2019


這個情節讓我想起了一部電視劇裡面的情節,可以看看《都挺好》裡面的蘇大強想娶小保姆那一段兒。

從法理上講,現在的房子是你父親和你母親共同財產,既然母親去世,這個房子的一般屬於 遺產,是需要有繼承行為的。如果在這個時候直接變更名字,非常的不合理。

一旦房子簽署上其他人的名字,這個房子的性質就變了,變成你父親和阿姨的共同財產了,如果未來真的涉及到財產分配,會有無窮無盡的麻煩。

至於你父親的工資卡,這個屬於你父親的合法收入,一旦他再婚,這個也是家庭共同財產,如何分配是他們夫妻之間的事情,作為子女沒有沒有必要干涉這個事情,只要老人高興就好了,畢竟已經76歲了,再說了,你們完全可以將你父親的工資卡綁在手機上,隨時用隨時取就行了,現在拿工資卡也不是說用不了錢,不用太擔心。

縱觀這個事情,確實聽讓人難以接受的,但是從女方的角度思考,也是可以理解,畢竟她也需要安全感,需要保障,現在什麼都沒有,如果未來有一天老人走了,她年齡也大了,如何生活 ,她自己也需要考慮。

希望你們能夠圓滿的解決這個事情,房本上又不是隻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你們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將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全部寫上,未來即使發生交易也需要房屋的所有人共同同意才行的,任何事情總有解決的辦法,不要著急。

講一個案例的:

我的一個朋友,他的爺爺就是這樣情況,當時他們家在當地是屬於比較有錢的人吧。

朋友的奶奶去世之後,爺爺娶了另外一個老太太,由於所有人都沒有法律意識,並沒有將財產進行有效的分配和保護,後來爺爺去世之後,老太太將所有的財產全部弄到自己名下,只是把部分銀行存款拿出來給他們這邊的子女分了點兒,絕大部分的財產全部被老太太以及老太太的家人攫取了。但是也沒有辦法,畢竟人家也是合法夫妻,合法繼承。


老炮說財經


我覺得這個要分兩塊來處理:一是你爸的工資收入,這是他的個人收入,他有自己的支配權;二是房子,這個應該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在沒有外人參與的情形下,首先應把房子平分,你父母各一半。然後你母親那一半,應當作為遺產,由你母親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來共同繼承。你父親的那一半,他本人是有處理權的,除非你能證明那一半房產不是屬於他的。

再說,五十歲的阿姨來和你七十六歲的父親共同生活,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除非你父親身體非常硬朗並且能創造奇蹟。否則,如果你父親百年歸世後,她的老年生活如何保障?你們會不會將她趕出家門?既或你承諾給她養老送終,但這種口頭上的承諾,對她而言,顯然如空中樓閣一樣不可靠。

如果你覺得太不划算,你可以把你父親接到你身邊來,自己或者請個人照料他,前提是徵得你父親的同意。如果你做不到,或者你父親不同意,那我也沒招了。


東哥哥萍姐姐


動機昭然若揭,不用問東問西。若果你自己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老人,自己的經濟已實現了自由。好了,不用糾結。全當你父親用自己的錢去買晚年的幸福快樂!但有一點你必須看到你父親再婚後是真的快樂幸福!


貽笑999


不靠譜,而且實現的成本很高。
從法律上來說,你父母的財產應該均分,你母親去世後,她的那部分財產應該分給你和你爸爸。

舉例說,如果房產價值100萬,那麼其中應該有25萬是你的。你父母的其他資產,如果沒有其他情況的話,也應該如此分配。

所以,你爸爸將房產更名和給工資卡之前,應該把屬於你的那部分先給你,否則你爸爸是沒有權利把它們都給那個阿姨的。

另外,所謂房產更名,是指在房產證還沒有辦理好的情況下,對房屋買賣合同上得名字進行變更,使房產的擁有者發生轉讓行為。你家的房子肯定是老房子,老房子不能更名,只有買賣和贈與。而買賣和贈與都涉及到稅費的問題。如果房產值錢,這筆錢也不會少,這筆錢讓你爸爸負擔就不合適了吧,只能讓那個阿姨負擔。

綜上,你爸爸要是想把房產給那個阿姨,首先要進行房產的估價和公正,讓那個阿姨把你那部分用現金補給你;其次,阿姨再去房管所交涉及到的稅費,也是現金。這些都弄完了,房產證上的名字才能改名,我預計大部分阿姨一聽要交的金額都會打退堂鼓的。

所以,最後的解決辦法就是把你和她的名字都加在房產證上。這樣處理手續上最簡單,而且對大家都好。既承認了你的份額,也安慰了阿姨,也不擔心被阿姨全都拿走。


婞金融


直接請個保姆就是啦,給家裡的老人講清楚,老女人這種行為是貪財,不要這樣女人。


用戶2227914316975


你爸76了找個50多的圖什麼呢?這不是各取所需嘛


1個小丫頭


土都埋到眼眉毛了!還找什麼阿姨!絕對是奔著錢來的!如果是想找個人來照顧可以找保姆!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品茗聞香334


靠譜是肯定不靠譜的,不用想,絕對不靠譜,但是隻要老人開心,你若也認花錢買老爺子一樂呵,就不要去計較了,工資卡可以給,房子在他倆登記之前過戶,因為老人的年紀在這,沒理由只陪伴幾年就給她套房子,或是想個說辭就不要讓他們登記了,每個月給她一些錢,當然要看她胃口大小了,省得老人走的時候你有打不完的官司。勸就不要勸了,黃昏戀都很生猛,不要因為這事兒和老人有矛盾,畢竟年紀大了,這時候你越反對他越想去做,和孩子一樣,不管你心裡多惱火,壓下來,好好說,讓他感覺你是祝福他的,然後再發表你的意見,他更容易接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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