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完整版)

《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一、受理範圍

(一)申請內容

因正當目的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獵捕非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申請辦理狩獵證。

(二)申請人範圍及申請條件

1.申請人範圍:因正當目的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獵捕非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的公民、法人、機關、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外國人除外。

2.申請條件:予以受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1)開展野生動物科學考察、科學研究、資源調查、宣傳教學等獵捕的;

(2)開展馴養繁殖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必須從野外獲取種源的;

(3)因國事活動的需要,必須從野外獲取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4)為調控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和結構,經科學論證獵捕的;

(5)因其他特殊情況,必須捕捉、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

(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1.獵捕列入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水生野生動物的。

2.申請獵捕的物種種類不清(無拉丁學名)的。

3.申請材料不齊全、存在錯漏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不能當場更正的。

4.不符合申請人範圍及申請條件的。

二、設定及辦理依據

(一)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二十二條,《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五條,《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六條。

(二)辦理依據

《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十二條、第十三條,《雲南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六條。這些法律、法規具體內容可通過中國林業網、雲南省林業廳網站下載。

三、實施機關

申請獵捕地所屬州市林業局,是辦理該行政許可事項的法定機構。負責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核發申請的受理、審查並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四、許可條件

(一)予以許可的條件:

申請人滿足以下全部條件可獲得批准。

1.符合申請人範圍及申請條件和行政許可程序要求,並如實、完整提供相關申請材料;

2.開展獵捕的相關批准文件、協議或合同合法有效,實施目的符合有關規定,獵捕技術成熟、獵捕方案合理、具備可行性;

3.獵捕野生動物符合種群調節需要或不影響種群生存繁衍;

4.因馴養繁殖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的,具備相應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資質或具備與獵捕的野生動物種類及數量相適應的固定場所、飼養設備設施以及技術力量,且通過人工繁育種群難以達到調劑血緣等相應目的的;

5.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獵捕的,符合相應的規定要求;

6.專家評估論證通過。

(二)不予許可的情形:

申請人滿足以下情形中的一條即不予批准。

1.不符合申請人及申請條件和准予批准條件的;

2.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

3.專家評估論證不通過的;

4.不符合相關物種特殊規定的。

五、政策、技術、數量限制

本行政許可無政策、技術、數量限制。

六、申請材料

非國家和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狩獵證核發行政許可事項申請材料目錄

《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注:複印件應選用A4紙張,同時加蓋公章。申請材料所需相關文書、表格可在辦理窗口領取或鏈接下載。

七、辦結時限

(一)法定辦結時限

20個工作日,專家評審時限等特殊環節不計算在內

(二)承諾辦結時限

10個工作日,專家評審時限等特殊環節不計算在內

八、許可收費及依據

本行政許可事項不收費。

九、辦理流程

(一)取號或預約

申請人可通過雲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進行網上預約。

(二)申請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通過網絡或雲南省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鏈接查詢申請獵捕地州市級林業局政務服務中心地址。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 網絡受理

網址:雲南省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

受理時間:時間不限。

3. 信函受理

受理地址:通過網絡或雲南省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鏈接查詢申請獵捕地州市級林業局政務服務中心地址。

受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三)受理

對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並向申請人發送《受理決定書》。對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過補正達到要求的,將在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送《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對不在受理範圍或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將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併發出《不予受理決定書》。

(四)審核

由獵捕地所在州市林業局於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書面審查,需要評估論證的,自作出受理決定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論證或現場考評。申請人應根據實施機關出具的《行政許可專家評估論證告知書》做好現場考評的相關準備。審查不通過的通知申請人於15日內完成整改,發放《整改通知書》。

(五)許可決定及送達方式

1.辦理結果

作出的予以許可決定,印製《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並頒發《狩獵證》,證件有限期為1年。被許可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狩獵證》有效期的,應當在該證件有效期屆滿15日前到發證機關年檢。對不予許可的,下發《雲南省林業廳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行政許可決定結果將在州市林業局網站公開。

2.送達方式

自作出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直接到實施機構政務服務中心窗口領取許可決定文書,或自接到通知後,委託快遞公司寄送。

十、共同許可與前置許可

本行政許可事項無共同許可與前置許可。

十一、中介服務要求

本行政許可事項無中介服務要求。

十二、培訓要求

本行政許可事項無培訓要求。

十三、資質資格要求

本行政許可事項無資質資格要求。

十四、許可服務

(一)諮詢

1.諮詢方式

(1)窗口諮詢。地址:通過網絡或雲南省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鏈接查詢申請獵捕地州市級林業局政務服務中心地址。

(2)電話諮詢。電話號碼見各州市公告。

(3)網絡諮詢。雲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

2.諮詢回覆

通過窗口和電話諮詢的,當場進行回覆;通過網絡諮詢的,在3個工作日內在網絡上進行回覆。

(二)辦理進程查詢

申請人可通過雲南省行政審批網上服務大廳網站或者致電州市公告電話查詢審批事項辦理進程。

(三)監督投訴

窗口投訴: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灃源路18號省紀委駐省林業廳紀檢組辦公室。

電話投訴:

網上投訴:雲南省政務服務網上大廳

信函投訴:省紀委駐省林業廳紀檢組;通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盤龍區灃源路18號;郵政編碼:650224。

(四)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訴訟。

《狩獵證》核發辦事指南(非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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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因發生新冠肺炎,近期各職能部門發佈了野生動物管理的相關新政策,具體辦理請詳細諮詢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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