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 上海版“我不是藥神”:有人冒著生命危險救人,有人為了利益害人

相信很多人對《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印象很深刻吧!徐崢飾演的一個小藥販走私外國的治療白血病藥物,被判“販賣假藥”的罪名。然而徐崢賣的都是那些既便宜又有效的藥物,只不過是動了某些人的利益奶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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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現實中還真的存在“藥神”!這位“藥神”近日刑滿釋放!



郭橋是美國婦產專家協會認證醫生,1985年通過美國醫生資格鑑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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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在紐約開業行醫,1995年與伍少玲一起創辦紐約寶康婦產中心。



事情的原因:

2014年2月到2017年3月期間,我國因藥品審批原因中斷了針對2歲以下嬰幼兒的7價肺炎疫苗的進口,斷供長達三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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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乎郭橋等人找到了一條來自新加坡的疫苗走私供應渠道,先是由中間人孫勇平聯繫新加坡相關診所,待新加坡方面備好貨,胡盼盼即收到孫勇平消息,然後指使簡立和等人攜帶、運輸疫苗入境,最後在美華門診部加價銷售。

法院原一審判決書顯示,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美華門診部非法從新加坡的診所採購了11種兒童用進口疫苗,共1.3萬餘支,其中80%為13價肺炎球菌疫苗,還包括輪狀病毒疫苗、水痘疫苗、五聯疫苗和六聯疫苗,採購總額近千萬元。

法院以銷售假藥罪對此案進行了判決,郭橋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200萬元,美華門診部被判處罰金1200萬元。其他三名參與疫苗銷售的涉案人員胡盼盼、孫勇平等也因相同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4-6年不等,並處以罰金。



2019年11月27日,上海高院作出二審裁定,撤銷郭橋案一審原判決發回重審。上海檢察三分院也作出變更起訴決定書,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向法院重新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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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郭橋案重審宣判。上海市第三中院對美華門診部走私疫苗案宣判——法定代表人郭橋和其餘三名被告人的罪名由“銷售假藥罪”改判為“走私罪”,刑期也大幅縮短。其中,郭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5萬元。

2020年1月4日,郭橋期滿釋放,恢復自由。


這真的得感謝《我不是藥神》這部電影!要不是這部電影引起的巨大影響,我相信“郭藥神”還會被判“銷售假藥”的罪名吧。

【生產、銷售假藥罪】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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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量刑標準來看,郭橋的刑法可能和現在沒什麼區別,因為並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況且這些藥物還是有效的!郭橋醫生也表明:為了那些孩子,我值得去坐牢!

有的人為了別人的生命,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人!而有些人則為了蠅頭小利,不擇手段去害人!

好人與壞人如何區分,僅僅因為是否坐過牢房與否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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