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纪委通报!涉及临清、东昌府区、阳谷、冠县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

3起扶贫领域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纪委通报!涉及临清、东昌府区、阳谷、冠县

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巩固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清水镇前小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庄大连截留贫困户扶持资金问题。庄大连任职期间,私自截留2017年度林洋光伏项目分发给崔某某、庄某某2名贫困户的扶贫收益资金,共计2600元。2019年10月清水镇党委给予庄大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资金。


梁堂镇要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增厚扶贫项目管理不善问题。

张增厚任职期间,在该村实施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黄桃种植项目时,前期调研不充分、选址不合理,管理不善,致使14.45万元扶贫资金购买的黄桃树苗全部死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9年11月梁堂镇党委将上述问题与张增厚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张增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古城镇南赵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起珍未按规定落实扶贫政策问题。赵起珍任职期间,2014年至今作为该村冠县天昊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扶贫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负有确保项目正常运转的职责,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立账目,未向贫困户分红,致使国家扶贫政策流于形式。2020年01月东古城镇党委给予赵起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中,有的对扶贫项目管理不善,有的未按规定落实扶贫政策,有的截留贫困户资金,均侵害了群众利益。3名党员干部置党纪国法于不顾,私欲膨胀,顶风违纪,严重影响扶贫成效,败坏党的形象,必须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县委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职责扛在肩上,把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好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坚持零容忍、严惩处,对于“伸黑手”、“打算盘”、敢动扶贫“奶酪”的绝不姑息,严惩不贷,始终保持扶贫领域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的高压态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中共冠县纪委

冠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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