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部门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理念,围绕市局党委“13796”工作思路,加强部门密切合作,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全市公安机关共主动滚动摸排黑恶线索1004条,居全省前列;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16个278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3个36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25个144人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打击传销

先后铲除了长期把持基层自治组织的赫章县胡占奎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纳雍县龙德江家族恶势力团伙;暴力追债的黔西县杜飞鹏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纳雍县王娟恶势力犯罪集团;组织煽动对抗执法的威宁县赵全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百姓拍手称快。2019年,毕节市公安局打黑支队被授予“全省扫黑除恶工作突出单位”荣誉称号。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黔西县杜飞鹏等十七人涉黑案

杜飞鹏案由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3月29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2013年1月18日,杜飞鹏刑满释放后,先后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其他闲散人员,并利用其敢打敢杀的恶名将以刑满释放人员为首的“兄弟会”“新西门帮”人员纳入其麾下。

2014年,杜飞鹏采用金钱引诱、提供交通工具等手段拉拢以刑满释放人员何斌为首的替他人非法暴力讨债、挡债的“地下出警队”加入后,逐步衍变成以杜飞鹏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杜飞鹏等人通过有组织地采用暴力、胁迫、滋扰等手段替他人摆平事端,帮他人非法讨债、挡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聚敛钱财,不断壮大组织势力和经济实力。

为确立该犯罪组织在黔西县的强势地位和维护其组织的非法利益,杜飞鹏及其组织成员与其他帮派相互聚众斗殴,炫耀武力,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黔西县城及周边地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杜飞鹏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其他15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被判处十七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同时,该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对其违法犯罪所得继续追缴。


赫章县胡占奎等14人涉黑案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 赫章县胡占奎等14人涉黑案二审公开宣判

胡占奎案由赫章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4月13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胡占奎等人利用宗族势力,通过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手段确立强势地位,逐渐形成以胡占奎为首、以宗族血源为纽带的人数较多、骨干成员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非法采矿等方式非法敛财,获取经济利益用以支持组织活动。该组织在赫章县德卓乡大量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操纵、扰乱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残害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和经济秩序。

胡占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3名被告人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不等刑罚,其中1人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0人被并处罚金共人民币八十余万元。


纳雍县龙德江等12人恶势力案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纳雍县龙德江等12人恶势力案二审公开宣判

龙德江案由纳雍县人民法院一审,2019年2月12日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认定龙德江自1958年以来担任纳雍县厍东关彝族白族苗族乡大坡村村委干部,历任生产队长、大队长、支部书记,其利用在大坡村长期担任村支书和管理、控制村民用水形成的控制力,在村务管理中实行“家长制”,搞“一言堂”。

其子龙文艺利用在厍东关乡党委政府工作的影响力,其子龙文懂利用任大坡村村干部的影响力,其子龙涛利用“混社会”的威慑力,在大坡村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控制村民基本生活用水,形成了以龙德江为首,其子龙文艺、龙文懂、龙涛及龙氏人员龙吕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在大坡村一带大肆实施侵吞国家、集体财产、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百姓,聚敛钱财,严重扰乱了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龙德江因犯贪污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其他11名被告人因犯贪污罪、寻衅滋事罪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其中4人被并处罚金七十五万元。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毕节市公安局加强与纪监委的配合,与纪监委同步上案,全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向纪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62条161人,联合纪委监委认定保护伞16件22人,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件15人;筛查前科劣迹村干544名,提议调整、免职279人,2019年再复审发现163名问题村干,推送组织部门研处。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案件资产3.36亿元

【回眸2019】扫黑除恶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仅是打击黑恶犯罪,还包括综合治理和防范管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在侦办结束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分析滋生黑恶犯罪原因,对行业主管部门存在管理漏洞提供整改建议,主管部门根据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措施。毕节市公安局还联合了银监、国土、审计、住建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毕节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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