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 購買了大病醫保,又參加了支付寶的相互保,可以雙重理賠嗎?

財經宋建文


保險的賠付主要有兩種方式:提前給付與事後報銷。

提前給付類的保險,比如重疾險、壽險,保額是確定的,買50萬賠50萬,確診即賠付,被保險人就可以拿這筆錢去治病,不治療也可以,因為合同規定的是確診就賠,後續怎麼用不會過問,所以這類險種一般比較貴。

事後報銷類的保險,比如醫療險,保額上限是確定的,就像百萬醫療險的上限是100萬或300萬,但實際不是按保額上限來賠付的。顧名思義,報銷是要治療之後拿單據發票報告什麼的去保險公司報銷的,而報銷多少會根據你花多少來賠,既不會超過保額上限,也不會超過你的花費。所以這類保險是一定要先治療才可以拿到錢的,保費也就相對便宜很多。

回到題目,大病醫保和相互保的賠付能否疊加首先要看它們屬於哪類保險,大病醫保是醫療險,屬於報銷型保險,而相互保雖然不是名正言順的保險,不過合同表明它是屬於提前給付性質的,也就類似於提前給付類保險。

兩類保險性質不同,所以可以同時賠付。要是相互保也屬於報銷類保險,那麼兩者的賠付是不能超過總共所花的治療費用的,大病醫保屬於社保之一,會先用來報銷,有多的相互保才頂上,沒有的話相互保就不用賠付。

理解好這兩者的區別就可以了,總的來說就是大病醫保與相互保可以同時賠付/雙重理賠。


多多說錢


大家購買相互保要睜大眼睛,本人從相互保一開始就參加了,今年患了重疾,本想可以得互助金,不曾想到的是一分錢也沒有。說是參保的時候不符合健康要求:遵醫囑連續服藥一個月就不能參加!真是晴天霹靂!當時買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條件,而且不管什麼慢性病都要長期服藥的,這個條件太苛刻了,照這樣的話大部分人都賠付不到!現在參加的超過一億人,真獲得賠付的有幾個?這麼多的資金都用到哪裡去了?真有點欺詐的味道[流淚]


淡藍92934771


可以,這兩個不衝突。

嚴格意義上講,相互保不是一份保險,而是一個互助計劃。

相互保的橫空出世給了國內保險業的一記猛棍,在保險公司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截止到發稿,已經有近1億人次參加相互保。可謂之非常的強大,當然這期間也搶了保險公司的好多客戶,有一些人覺得加入了相互保之後,就不需要再購買保險了,畢竟相互保均攤的費用確實不是很高。

很多人並沒有詳細的瞭解相互保這個互助計劃的整個救助流程以及後期救助的一些條件,還有就是達到一定年齡之後,救助金額會降低到10萬元,這也是一個比較讓人不爽的事情。

相互保更像是一個自願參加的眾籌項目,只不過這個項目你既是眾籌貢獻者,又是眾籌的享受者,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一個事情。

大病醫療是由政府出面採購,通過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給老百姓做的大病補充政策。

參加大病醫療的人付出的資金並不是很多,通過政府出面從保險公司購買的一款疾病補償保險,此保險只報銷,不給付,按照現在的政策來說,大病報銷的比例不得低於整體醫療開銷的50%,這個比例看似很高了。

大病補充報銷是保險公司的承保的,其性質更像是保險公司做的團體險,每個人都會在保險公司錄入大病補充醫療報銷的信息,在未來發生疾病之後,可以先從社保報銷,或者是達到一定的醫療費用支出之後就可以直接從大病補償保險開始報銷。

大病保險是和社保醫療結合在一起的,通過此種方式有效的降低農村或者城鎮居民的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會因病致貧或者因病返貧。

此兩項屬於不同種類,相互不衝突,可以分別報銷,只不過相互保是一次性給10萬或者是30萬,而大病醫保卻是在醫療花費的基礎上進行報銷。


老炮說財經


不管支付寶中的相互寶是否為保險,重疾險與醫療險它是不衝突的,即是可以雙重賠付的,或者說醫療險它本身就不是賠付,它是一種補償——不能通過此手段“賺錢”。

相互保已經不復存在,有的僅是相互寶。在2018年年末相互保就已經更改為相互寶,因為它不能通過保監會的審批,本來與保險公司合作的相互保產品(一種保險產品)變成了自己搞的相互寶,也從保險變成互助計劃——即它本身就不是保險產品,更別說與保險相沖突了。

究根問題本身,醫療保險與重疾險相沖突嗎?這兩者是不衝突的。

醫療保險屬於補償性保險,比如社保中的醫療保險,你生病住院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賠付,給予一定的補償,而自身還需償付一定比例金額。或者可以理解為——它本身不發生理賠,只是衝減相應的醫療費用。

大病醫保(大病醫療保險)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不同於普通醫保,即得條款中的大病時才能得到一定的補償,否則不能得到補償。因此,大病醫保通常費用較低,按年付費——如果有條件,建議購買普通醫保,而不是大病醫保,比如社保中的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等。

而重疾險它是給付性保險,只要得了保險條款中列舉的重大疾病,那麼不管你治不治,或者有沒有治好,都是一次性按照保額賠付的,不像醫療險,只要你去看病都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也因此,重疾險和相應的人壽險通常會出現騙保行為(審核也會相對較嚴格),即知道自己要死或者會得某病,買上很高的保額,然後通過這手段“賺”一筆。

因此,補償性保險與給付性保險它是不衝突的。當然,給付性保險與給付性保險之間也是不衝突的,即你在兩家保險公司買了兩份重疾險,是可以得到兩家公司同時賠付的。但是補償性保險與補償性保險它們是衝突的,比如即購買了社保又買了農村合作醫療,那麼在社保裡得到補償後就不能在農村合作醫療裡再次得到補償,即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費用是白交的。

而相互寶它原先的定義就是相互保,可以規範為重疾類保險,屬於給付性保險。所以,大病醫保與相互保是不衝突的(便何況如今它本身就不是保險),是可以得到雙重賠付的。


三人聚眾


先說結果吧:可以雙重理賠,主要原因是,支付寶的相互保不是保險,注意:相互保不是保險!它只能算是互助,眾籌那種,有點類似我們看到的雨滴籌,並且互助金根據疾病的定義不同,即輕、重度,所能獲得的最高互助金上限也不同,如下圖所示:

這時候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大病醫保,這裡我暫定樓主說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我以無錫為例,無錫在2017年大病保險起付線下調至1.8萬元,即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報銷,下圖是報銷比例:

從報銷比例可以看出,大病醫保只報銷超過1.8萬元的部分,並且還是按比例報銷,還有一大部分需要自費,這時候我們再來看相互寶的互助條件:

根據圖中互助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在加入相互保這段時間內,達到其條款中所示的輕度或重度重症情況下,會彙集參加相互保的這些人員的互助金給付給患病成員,也就是說只要滿足其條款中所說的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然後報案申請,並提交相應的材料,且審核後無異議的情況想,患病成員即可獲得互助金,具體申請方法與分攤如下圖所示:

總結一下,可以看出,相互保與大病保險並無衝突,也就是既能得到互助金,也可以大病保險報銷。


楊方方土


你好,首先對兩者進行一下簡單的瞭解:

1、大病醫保是政府與保險公司合作推廣的針對市民大病住院報銷的保險。

2、相互保是一種類似於保險的互相機制,由不同平臺發出,通過向社會募集資金,然後資金集中由互助平臺管理,誰有事,就幫誰的行為。

3、一個是報銷,錢給醫院,一個是給付,錢給患者。

4、兩都的運營是互為獨立的。並且在《合同法》的角度,對是跟兩個互不相聯的企業簽定的合同,只要你有履行相關義務,企業也必須讓你享有相應的權利。

5、相互保跟輕鬆籌不一樣的地方是,輕鬆籌是一個完全的公益性項目,相當於平時的捐錢,但相互保這種互助項目的機制是跟保險幾乎一樣,需要交納一定的費用,因此也享有一定的權利。

而可不可雙重理賠?符合下面要求,是可以的

1、大病醫療保險是一種政策普及性的保險,因此只要有居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醫保,因身患重病住院,就可以報銷。

2、互助機制,在加入時,對於身體條件都有一定的要求的,因為也會有像保險公司的健康告知要求,因為理賠時,也是一筆過把錢給付給受助人,有點像重大疾病保險的機制,因此在加入互助的,就會對加入的人進行健康告知,如果你有如實告知,就可以理賠,如果沒有如實告知,並且互助機構有證據證明有隱瞞情況,也會有拒賠的風險。

3、如果你沒有隱瞞身體情況加入相互保,又有買城鎮居民醫保、或者新農合醫保,就可以兩個同時理賠。不會重複。


老蔥的識險視角


不請自來,首先我先指正您問題上的錯誤,是相互“寶”而不是相互“保”,一字之差、差之千里!

雖然支付寶的相互寶也屬於互助共濟性質的保險類產品,但嚴格意義上講,並不是拿到正規保險牌照的保險公司,因此購買了其它大病醫療保險,又參加相互寶是可以雙重理賠的,不像其它保險產品,是一個理賠完後剩下的報銷多少,這個可以放心加入。

在這裡我要重申一下,任何理賠都是要達到條件的,請仔細觀看合同裡的保險責任、理賠細則,也不是購買了保險就高枕無憂,平時多鍛鍊、注意健康,開開心心生活比什麼都好。


甲天下說財經


如果大病醫保限定的範圍和相互保約定的病重有重合的部分,遇到重合部分的病重是,是可以同時賠付的!

大病醫保是醫療險,費用補償型,也就是報銷醫藥費的。而相互保相當於定額給付型,一次性按照約定額度給付。二者不衝突。

舉個例子:假如罹患癌症,前期住院花了12萬,這12萬的醫藥費可以用醫保和大病醫保一起報銷,同時相互保會一次性給付30萬或10萬(40以內是30萬,40以上是10萬),同時退出該互助。此時我們相當於同時獲得兩份保險金。

當然相互保只是一種網絡互助形式,並非保險,需要考慮到其存續性的問題。


有險無虞


我覺得你認識可能也存在一點偏差。

首先進行科普一下,你說的大病醫保是屬於社保的範圍,按照行業的說法來講,是醫療險。

至於你參加的支付寶裡面的大病互助,是一種類似重疾險,但是並不屬於保險產品的互助計劃。

醫療險是在有醫療費用支出的情況下,對經濟進行的一種補償,也就是說,醫保的費用必須是以看病報銷為基礎,其中發票是最根本的。

而相互保作為一種互助計劃,可以等同於重疾險理解一起來回答。是以疾病的情況達到合同約定的狀態進行賠付服務,而不管實際醫療花費多少。

舉個例子,也許能好更好的理解。假設某人患上惡性腫瘤,他有大病醫保和相互保的情況下,這時候如果治療的費用達到了,大病醫保的門檻,就可以在規定內進行報銷。

同時,由於疾病已經達到了相互保約定的情況,所以相互包也得給他賠錢。這與他到底有沒有去看病,看病花多少沒有實際關係。



醬油保


我有必要給你們做一下保險知識普及,保險分為兩種: 一種是理財類,一種是保障類。

保障類也分為兩種: 報銷型和給付型。

報銷型的俗稱醫療險,比方: 一場疾病花費十萬元,無名氏購買了好幾家公司的醫療保險,但是最終報銷總額不會超過十萬元。

給付型的又稱重大疾病提前給付保險,比如: 無名氏購買了十份重大疾病保險,保額500萬元,那麼如果發生了合同約定的重疾,他就會獲得500萬提前給付保險金,如果這個疾病治療費用是50萬,還可以通過醫療保險報銷出來,也就是說可以最終拿到550萬元。

好多人到現在還沒弄明白醫療保險和重疾險有何區別,希望我的通俗解釋能讓你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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