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廣平:我想跟我愛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做別人眼中的般配夫妻

“我的意中人是個蓋世英雄,有一天他會披著金甲聖衣,駕著七彩祥雲來娶我。”

這樣的英雄情結,幾乎能囊括女人對婚姻的所有期待——希望男人上天入地無所不能,把自己照顧得無微不至,成為強有力的依附和庇護。

事實真的會是表面看起來這般美好麼?

張愛玲筆下的《紅玫瑰與白玫瑰》其實是最好的答案。任何女子與男人而言,戀愛時,都曾是熱烈爛漫的紅玫瑰,婚後,卻變成了尷尬嫌棄的飯黏子。

但有一個女人,在變成飯黏子後,卻將自己活成了蓋世英雄。

許廣平:我想跟我愛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做別人眼中的般配夫妻

01

紙短情長,餘生漫漫

在木心的詩裡,從前是慢慢的,天色變得很慢,車、馬、郵件都很慢,一生也只夠愛一個人。

在這慢慢的光景裡,寫一封信也是慢慢的,寄一份信還是慢慢的。

可在拆開信的瞬間,這些慢慢便成了當時的各種情絲與浪漫。

書信傳情的故事很多,最柔情又最驚喜的,當屬許廣平和魯迅的故事。

一來一往,便是十年。

許廣平,廣東番禺人,是顯赫的近代廣州第一家族許拜庭的後人,家族中人才輩出,許家在當時也稱得上是數一數二的大族。

許廣平自幼性格叛逆,做事頗有主見。

她不願纏足,就和父親鬥爭,使得父親最終服軟;她要和男孩子一樣讀書上學堂,起初父親不同意,後來拗不過她的堅決態度,也服軟了。

然而她最出名的事例,就是在感情上拒絕服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堅持自己的愛情婚姻由自己做主,主動與剛出生就有婚約的男方解除約定,北上求學。

1923年10月,在北京女子師範學校的課堂,坐在第一排的許廣平對自己的老師一見鍾情。

這個老師就是一代文豪魯迅,當時許廣平24歲,魯迅42歲,當時她非常仰慕魯迅的學識。

1925年,許廣平以“受教的一個小學生”的身份,第一次給教過她兩年書的老師魯迅寫信。從此,兩人信件往來頻繁。

第一次是許廣平寫給魯迅的,魯迅的回信中稱她為“廣平兄”,這讓貿然給魯迅寫信的許廣平鬆了一口氣,覺得魯迅先生很是親切。當然內容都很正常,就是聊人生、聊理想,落款是“魯迅,某月某日”。

後來兩人的信就慢慢發生了變化,魯迅開始稱許廣平為“小鬼”,落款也變得有點親暱,叫“訊,某月某日”,而且信中內容也涉及到了個人私事。

一開始兩人寫信很嚴肅,到後來魯迅落款調皮成這樣:“迅,七月二十九,或三十,隨便”。

後來許廣平對他也開始調皮了,稱呼他為“My dear teacher”。

在信裡面,二人交流越來越多,後來就在一起了。

在一起以後,兩個人還是會寫信,魯迅叫許廣平“小刺蝟”,許廣平叫他“小白象”,兩個人很契合,也一直很幸福。

通一封信,有時候,其實是以信為媒。

它讓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關懷和思念,穿越時空,穿越地域空間,用一張紙的厚度,用一支筆的靈感,直達另一個人的心靈乃至靈魂。

那份濃得化不開的情感,便在日子的輕移中漸漸沉澱。

1927年10月30日,魯迅和許廣平在上海開始了同居生活,但擔心社會上的流言蜚語,這段戀情最初並未公開。

直到她懷孕後,兩人才正式對外公佈。

許廣平:我想跟我愛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做別人眼中的般配夫妻

02

婚姻,讓紅玫瑰變成了飯渣子

世間最好的愛情,離不開兩個人對對方的主動關愛。

缺了這劑調味品,婚姻便走向了墳墓。

許廣平和魯迅,也是硬生生將婚前的爛漫,變成了婚後大男子主義與家庭主婦的範本。

許廣平的無私付出,魯迅認為都是理所應當,絲毫不會換位思考。

魯迅喜歡北方口味,許廣平提議請個北方廚子,魯迅覺得十五元的工錢太貴,請不得。

可是,他那時的工資是兩百大洋。

於是,許廣平和柴米油鹽,鍋碗瓢盆交上了好友。

魯迅病重,只能在二樓養著,飯要單獨吃一份,許廣平便每次都親力親為地精挑細選三四樣小菜,小心翼翼地踮著腳尖送上樓。

她怕魯迅吃不好,於是菜挑最嫩的,只要葉,不要根莖,魚肉要挑燒得最軟的,沒刺的,總之是魚身上最好的那一份。

然而,對於她自己,卻是最照顧不周的。

她每天上下樓跑著,所穿的衣裳都是舊的,次數洗得太多,紐扣都洗脫了,也磨破了,都是幾年前的舊衣裳。

她冬天穿一雙大棉鞋,是她自己做的,一直到二三月,天氣極冷時還穿著。

買東西也總是到便宜的店鋪去買,再不然,到減價打折的地方去買。

十年來,她都是忽略自己的。

但她對自己的忽略,並沒有得到應有的關心,反而促使別人輕慢了起來。

蕭紅來到魯迅家裡,一路上搭電車需要差不多一個鐘頭的時間。魯迅特別喜歡與蕭紅聊天,通常都會很晚,午夜十二點過後便沒有了電車,魯迅就囑咐許廣平把蕭紅送上小汽車,還讓許廣平代付車錢。

蕭紅不太會做吃的,在魯迅家也就勉強做幾個韭菜盒子,魯迅也會抬起筷子來多揀幾個。

有一次,許廣平為蕭紅搭配了一條紅綢子,魯迅覺得把蕭紅扮醜了,還當面斥責了她,讓她非常尷尬。

許廣平給予魯迅一個溫馨完整的家,她身兼妻子、戰友、助手、生活秘書等多重身份,可是,魯迅卻越來越忽視她。

魯迅在兩首詩裡提到了許廣平, 一次是婚後五年左右,魯迅寫了一首詩:慣於長夜過春時,挈婦將雛鬢有絲;夢裡依稀慈母淚,城頭變幻大王旗。

在這首詩裡,許廣平似乎是他若干負擔中的一個,和其他種種共同構成了一個男人中年危機的夢魘。

第二次是婚後十年,許廣平過生日,魯迅題詩如下:十年攜手共艱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寄畫圖娛倦眼,此中甘苦兩心知。

這首潦草的詩裡,愛的成分則像青煙一樣消失在空氣中,甚至泯滅了男女性別的差異,一如同志般的革命精神。

看得出來,她早已不是他的紅玫瑰。

許廣平:我想跟我愛的人在一起,而不是做別人眼中的般配夫妻

03

你可以停止愛我,但我不能

1936年10月19日,彌留之際的魯迅緊握著許廣平的手說,“忘記我,管自己的生活!”

但她沒有照做,還是堅持本心。

在往後的艱難歲月裡,她為魯迅的原配朱安和母親張羅著衣食住行,及時對他們施以援手。

或許許廣平從決定追隨魯迅的那一刻起,就下定決心做他身後的那個女人。現實生活中瑣碎與苦難,全由許廣平一個人來扛。

正因為如此,魯迅才得以心無旁騖的享受著自己最喜歡的兩樣東西——寫作與交友。

在徐廣平的人生字典裡,除了以魯迅為中心和“心甘情願”這四個,其他一切,對她來說,都不重要。

當年許廣平意氣風發,陪魯迅一起闖過驚濤駭浪,如今任憑歲月磨平了稜角,甘心居於市井生活的一角,忙裡忙外。

她想成為他的人,一輩子活在魯迅的世界裡。

1946年10月,許廣平寫了一篇《十週年祭》,回首當年道:嗚呼先生,十載恩情,畢生知遇,提攜體貼,撫盲督注……

為了初遇時的那份愛,許廣平獨自一人,披荊斬棘,活得甘之如飴。

她少時叛逆,最終卻將這種叛逆精神堅持了一輩子。

她曾是他的學生,要不是靠著自己的活潑與主動,她可能永遠都是他的學生。

後來他們成了夫妻,愛情最美的樣子也躲到了日常的一地雞毛之後,無論多難,她依舊心甘情願地照顧他。

若問,就這樣放棄自己值得嗎?這問題對她來說從來都是多餘的。

她從未放棄過自我成長,因為陪伴魯迅,她成為了一個更好的人,鋒芒褪去,溫潤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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