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居二線是我國行政體制中一個特有的說法,是一種不成文的現象,是一個對比的概念。也就是說,在相關的規定中並沒有關於退居二線的明確規定,但是在現實的工作又是確實存在的一種社會現象。它主要針對的是領導幹部,一般來講,領導幹部不再擔任領導職務又沒有退休的,這樣一段期間就叫做退居二線。
所以某種意義上來講,退居二線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是相對在領導一線工作而言,是一種工作的狀態,並不是一種實際的任職狀態。按照以往的慣例,退居二線的領導幹部是可以享受一些優待的。比如不用再分管具體工作,只是協助其他領導分管部分工作;不用去簽到打卡,甚至很多人不用去上班,事實上處於一種提前退休的狀態,但相關的待遇卻一點都不減少,不管是獎金工資還是其他待遇。這是在很多地方曾經都出現過的現象,甚至有的地方出現過40多歲的領導幹部退居二線後就不上班的情況,相當於提前退休十多年。
那麼在新的形勢下,所謂的退居二線的領導幹部還能享受到這些優待嗎?我們知道,職級並行之後,如果領導幹部不再擔任領導職務,那麼它將轉為職級,享受職級的相關待遇。按照職級並行規定,如果不再擔任領導職務,那就再也無法享受到針對領導職務的相關的待遇。比如參加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文件、享受配車等待遇,都不能再享受,甚至相關的津貼補貼都會減少。
那還能不能享受提前退休的生活呢?在新的形勢下,這也是不允許的。只要還沒有退休,雖然被免去了職務,但是依然得要工作。各地正在清理吃空餉,如果領著工資而沒有上班,那就是屬於典型的吃空餉行為,是需要受到處理的。如果想要提前休息,那麼就只能走提前退休的道路,當然,首要的前提是符合提前退休的條件,比如說已經工作滿30年,或者雖然工作沒有滿30年,但距離退休不滿五年,身體有問題的,可以向組織申請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之後就只能按照提前退休的規定來享受相關的待遇了,相關的工資增長、級別的調整、津補貼享受這些待遇可能就享受不到了。
所以,退居二線屬於一種不成文的現象,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不是一種具體的任職方式,只是一種工作的狀態,肯定是一直都存在的。但是,隨著公務員管理的規範,退居二線已經享受不到以前那些潛規則式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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