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趙傑


【最後一支多巴胺】急診執業醫師,遇見許多人,碰見許多事!

這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也是一個是非難辨的人倫問題。

我曾經在多篇文章中反覆的說過:治病救人,從來都不單純只是醫學的問題。

我也曾在經歷過許多生死之後才明白:人體,絕不是器械的器官組合。救死扶傷,也決不能只將眼睛盯在某一個或兩個病變的器官之上。

我更曾在人世間浮浮沉沉之後才用血與淚終結出:事關醫學,除了科學之外,還有人心!

這個問題便是一個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會有著不同的答案或者判斷標準。

如果從醫生的角度來說,當一個患者已經病重到無可逆轉,可以預見只會越治越差,有浪費醫療資源的嫌疑,甚至已經腦死亡之時,便意味著沒有了治療價值。

如果從患者家屬的角度來考慮,面對親人的病重,無所謂錢財費用,不在意患者經歷的痛苦或喪失掉的尊嚴,只有還有著心跳和呼吸,只有醫生沒有宣佈臨床死亡,或許便還存在著治療價值。

如果從患者自身的角度來考慮,只要能夠減輕痛苦,保留尊嚴,有一定的生活質量,便有治療價值。

所以,有沒有治療價值,是因人而異、因事而異的。

舉例來說明:

不久之前,我在搶救室裡接診了一位54歲的肺癌晚期女性患者。

此時的患者已經存在嚴重多臟器功能衰竭,最主要的問題是呼吸衰竭和DIC。

很明顯,患者已經不可救治,所有的治療、搶救都只不過是宣佈死亡的前的某種儀式罷了。

最可怕的並不是包括患者在內的所有人都預見了不久後便會到來的死亡,而是所有人都沒有學會如何面對死亡。

患者依舊有著清晰的意識,她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結局。所以,她非常不配合治療,吵著要求自動出院,要求回家。

但,子女們卻陷入兩難的境地。

雖然他們知道患者已經無可救藥,但是作為子女卻又不能面對“眼睜睜的看著她死掉”。

在談到是否需要氣管插管和心肺復甦這個問題時,兒子顯得特別糾結:如果放棄氣管插管和心肺復甦就意味著患者很快死亡,如果要求積極治療搶救便意味著患者要承擔更多的痛苦。

幾個親戚商量後,給了我這樣的答案:“到時候氣管插管、心肺復甦,意思幾分鐘後就放棄吧!”。

這個答案顯的有些無奈可笑,但我卻非常能夠理解子女們的心理。

將心比心,如果換做是我,可能也會做出這樣糾結的心態。

最終,我將幾個子女、親戚拉在一起,又做了一番溝通。

如果通過積極的搶救能夠減輕患者的痛苦,或者能夠讓患者多活一段時間,不用多說,醫生自然會盡力的,哪怕家屬不配合。但是,如果明知道這些措施不會有效果,又何必還要給患者徒增痛苦呢?

此時此刻,對於醫者和家屬來說,最重要的便是減輕患者的痛苦,保留患者的尊嚴,是寬慰患者,而不是滿足自己糾結的心態,更不是為了做給別人看。

來百姓常常會說:“該吃就吃一點,該喝就喝一點!”。

這句話看似樸素,卻透露著人民群眾的大智慧!

最終,家屬帶著患者自動出院了,以滿足患者最後回到家中的願望。

我知道患者回家不久後就會死亡,我知道子女們會在短時間內痛苦糾結,但我堅信這是患者最好的結局。

再舉例來說明:

曾經有一個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年輕女性,因為服用藥物自殺被送進醫院。

雖然昏迷的患者病情極其危重,但是如果能夠積極搶救治療的話,未必沒有轉機。

用醫學的角度來看,便是還有著治療價值。因為患者很年輕,還不到四十歲,而且從服毒到被送進醫院的時間並不長。雖然患者所患的系統性紅斑狼瘡難以治癒,但如果積極搶救治療,是可以有一個較長生存期和生活質量的。

但是,患者的父母卻對此持消極的態度。因為患者除了系統性紅斑狼瘡之外,還罹患重度的抑鬱症,曾經多次自殺,並且已經為此離婚。

傷心之下的父母,決定放棄積極搶救,因為他們覺得,死亡的結局對患者來說是一種解脫。

更重要的是,家中沒有多餘的財力來支持治療,父母沒有更多的精力來維持患者可能再次出現的“折騰”。

於是,一番糾結之後,一番反覆溝通之後,家屬依舊決定放棄治療,將昏迷之中的患者帶回了家。

關於這樣的例子,在急診有很多。

歸根到底,它們都反應了一個問題:該如何面對死亡?

說實話,如何正確面對死亡是一個很大、很難的問題,沒有人能夠給出準確答案。

甚至包括多巴胺自己,雖然能夠侃侃而談,但如果多巴胺自己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估計也要慌張失措、頭腦混亂了。

這不僅同科學文明有關,更與制度文化緊密相關。

有些東西,是幾千年文化傳承下來的,我們不可能短時間內改變。

有些東西,必須是要在人類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都達到一定高度後,才能迎刃而解的。

而, 如今,我們只能活著,為了活著。

生,我們不能為自己決定。

死,我們也不能為自己決定。


最後一支多巴胺


講件真事,我岳父幾前因嚴重肺炎住院,我愛女是獨女,多數時間都是我陪他老人。臨終前幾天,下了病危通知,他半昏迷之中,總是用手拔氧氣管,於是護士將他雙手繃在床邊。但他還是煩燥不安,總想掙扎雙手,直到.去世。現在回想起來,我很後悔,不應該把他手綁起來,他應該覺得很痛苦,不想插著氧氣管是吧?


用戶4740406407416



這是一個關於生和死嚴肅的話題。下面分別回答一下


一、醫生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

這主要根據醫生的經驗,結合多方面因素綜合考慮,比如年齡,疾病的種類,治療的反應效果等。

比如患者為老年,某種疾病的晚期(比如腫瘤),心、腦、肺等重要臟器出現不可逆的功能衰竭,沒有生活質量,一般來說,搶救意義就不大了。即使搶救過來,患者也會遭受很大的痛苦和折磨:儘管神志不清,既沒生活的樂趣更談不上生活質量,甚至失去做人的尊嚴,但依然身上插滿管子,靠藥物和器械苟延著生命。

由此造成的巨大痛苦往往令病人“痛不欲生”,許多病人對“插管”深惡痛絕,強烈要求拔除。而對病人的親屬來說,則不僅意味著沉重的經濟負擔,他們往往深陷泥潭卻不敢輕言“放棄”,這既有周遭輿論的壓力,更在於血緣親情及傳統文化對生命的敬畏和未能盡力挽留親人的心理自責。於是,本人不願、親人無奈,既不能挽救生命卻又徒增病人痛苦的怪圈,多少年就一直這樣惡性循環著……

如果是年輕患者,由心臟本身原因造成的心力衰竭晚期,如果家屬積極搶救,且經濟允許的情況下,也可繼續搶救,甚至通過目前最先進的體外循環支持系統----

膜肺氧合(ECMO),為心臟移植爭取時間。


所以判斷是否有搶救價值是多方面綜合考慮的。無論哪種原因,一般來說,經過搶救(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或者出現“瞳孔散大”就代表搶救意義也不大了,因為目前我國採用的死亡標準為“腦死亡”。因為呼吸停止了,可以靠呼吸機來維持;心臟停止了,還有起搏器。但腦死亡了不可恢復,它是大腦腦幹的客觀死亡。

心臟可以繼續跳動,呼吸可以維持,腦死亡是真正的死亡。心肺復甦超過30分鐘,大腦就已經出現了不可逆的損傷了,只是範圍大小問題,而“瞳孔散大”是判斷腦死亡的主要標準之一。所以一旦出現“瞳孔散大”,用比較殘忍的話說:搶救治療的意義不大,已經沒有了治療價值。過度的搶救對患者來說已經成為了一種折磨,讓患者喪盡了最後的尊嚴。

然而現實中醫生決定是否繼續搶救卻要複雜的多,

醫生判斷有無搶救價值和是否繼續搶救是兩個不同概念!需要考慮以下幾點:家屬自己的實際家庭情況和患者家屬對待死亡的態度。很多時候醫生們都心知肚明搶救已沒有意義,病人活下來的希望幾乎等於零,但家屬仍不放棄。

做父母的,絕不甘心自己的子女不經搶救就離開人世;

做子女的,明明知道搶救徒勞無功,也無法做到灑脫地放手。

為了盡孝心,為了避免良心上的譴責,不給自己留下“不孝順”的壞名聲,所有人都要求醫生“試一試”。而作為醫生,在當前醫患關係緊張的情況下,為了保護自己,以免日後給人留下話柄,也只好遂了家屬的心願,大多數臨床醫生是不得已為之。所以這樣的搶救只是為了滿足家屬積極搶救的要求,換來家屬心理上的緩衝,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有的人會想到去年年底,人民日報報道了一篇文章《醫者仁心!5小時,30000次心臟按壓,30名醫生輪流搶救8歲男孩!》這是罕見極端個例,不可能對所有患者都適合!而且按壓時間越長,腦缺血缺氧越嚴重,甚至出現缺氧性腦病導致植物人。


二、當家屬要求對病人放棄治療時,醫生一般會怎樣做?

向患者家屬詳細說明病情後,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一般都尊重家屬意見,放棄治療。

人有生死,花有綻放凋謝,一切都是自然之事。人生無常,生死麵前,眾生平等。活著的時候,認真的感受自己的活著。祝大家身體健康,生活幸福!


良醫濟世


(醫患家特約回答:急診科歐陽醫生)


在對於危重患者,尤其是那些即使醫生拼盡全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醫療設施和藥物進行搶救,但最後預後仍然很差的患者,治療的價值究竟有多大?該不該放棄治療?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會怎麼做?在回答這些問題以前,我們先了解一下以下發生在急診室的真實案例。

案例:患者是一名28歲的男性,由於發生車禍入院,入院時患者處於昏迷狀態,全身發涼,肢端青紫,血壓幾乎測不到,脈搏微弱,呼吸不規律,有經驗的醫生一看就能辨別患者已經處於休克失代償期,完善檢查後除去多發性的軟組織挫、裂傷等除外,危及生命的診斷就有:肝脾破裂、失血性休克、顱骨骨折、蛛網膜下腔出血、顱內高壓症、脊髓損傷。在患者入院以後治療期間出現心臟驟停3次,經醫生極力搶救才維持住生命體徵,糾正休克的同時聯繫相關科室進行急診手術,手術後患者就被送入ICU治療,雖然醫生挽救了病人的生命,但是患者入院以前就發生休克,並且從發生車禍被發現後被送到醫院又耽誤了一段時間,因而未能及時得到救治而發生永久性腦損傷,加上脊髓損傷、顱內高壓症,患者一直處於昏迷狀態,基本的生命必須得靠呼吸機、靜脈營養維持,全身幾乎插滿了胃管、導尿管、引流管等各種治療和搶救用的醫用管子,生命尚且要靠複雜的儀器來維持,就更談不上擁有一個好的生活質量。家屬始終未曾跟我們提出放棄對患者治療的請求,但是不幸的是患者由於長期臥床、靜脈營養以及休克等原因,繼發全身多系統感染、腎功能衰竭而最終死亡。從入院到死亡,患者在ICU呆了整整一個半月的時間。看完案例,我們再來探討文章開頭所提到的幾個問題。


1. 如何判斷患者病人的搶救價值?

就如案例中所述的那樣,28歲的年輕患者,從醫學的角度分析,由於存在永久性的腦損傷,他損傷的大腦組織無法恢復,再加上他後續發生的腎功能衰竭,因而即使他能夠和我們醫生合力去跟死神打贏那場無形的戰爭而得到一線生機,但日後他的生活質量也會很差。作為一名醫生,我無法(更不忍心)去評估患者的搶救價值,因為一來我的天職是救死扶傷,再者患者本是這個社會群體的一員,我不能、也沒有權利用衡量物質的尺度去衡量他的生命,我只會評估患者的預後以及他日後的生活質量如何。而評估預後以及他日後的生活質量就需要從患者的目前的狀態、疾病的嚴重程度、併發症、以及醫學領域內相關疾病的診療指南和預後研究等綜合評判,例如胰腺癌晚期的患者預後和生活質量都極差。


2. 該不該放棄治療?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會怎麼做?

對於那些即使醫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醫療設施和藥物進行搶救仍然可能會導致人財兩空的患者,“該不該放棄治療”這個問題就跟“支不支持安樂死”一樣,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許多人認為那些在奄奄一息的病人身上用最先進的技術來延續生命的“無效治療”手段是一種對患者的折磨,因而要根據患者或家屬的意願在合適的時間選擇放棄治療是對患者照顧與關懷。但是也有許多人不支持放棄治療的做法,就像案例中所展現的那樣,一個28歲的年輕生命,他有自己的家庭,他需要去扛起作為一個兒子、一個丈夫、一個父親的責任,家中有親人熱切的期盼和等待,只要有一線生機必當全力以赴,怎麼能說放棄就放棄。曾經聽到過一個醫生同行的案例供大家參考,他在自己母親被送進ICU 以後,在知道真實的病情後選擇了放棄治療來給母親最後得尊嚴,但是在母親離開以後的一年之內,他始終無法接受母親的突然離世,如果再有一次選擇的機會,他可能不會做出當初的選擇,畢竟每個人都有社會屬性,不單單是生命的延續,與之共存的是人的情感。


如果家屬要求放棄治療,醫生也會綜合考慮後做出決定,畢竟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天職,醫生不會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病人死亡。在面對患者家屬因各種原因要求放棄治療時,醫生也會感到很困惑,但是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放棄治療也是患者的權利,當患者喪失意識的時候,患者權利為患者的直系親屬代為行使,對於患方的合法權利,醫生應該尊重,醫生醫療在完善書面的放棄治療的相關文書後,跟患者家屬充分溝通後按照醫療和合法的相關程序執行,但不是簡單的終止治療或拔出所有生命支持裝置,因為醫生的所有行醫行為首先得合法。


醫患家


我經常和年輕醫生講,有時候,醫生全力以赴救治患者,患者活下來,對他的家人不一定是好事,腦幹出血的患者昏迷二個月,醒不過來,變成植物人,家裡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有什麼意義?把各種可能都告訴患者家人,要他們去選擇,不要相信每個人都有奇蹟發生。盡力就好。


海光192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談一談那些病人需要積極搶救,經過搶救可以一定程度的逆轉或者經過搶救恢復接近病前狀態,有確實的搶救價值

①各類大出血、突發昏迷或者抽搐、呼吸衰竭

②各種危象:如垂體、甲狀腺、腎上腺危象

③物理、化學因素導致的如各類中毒、溺水、中樞、觸電以及老蛇咬傷

④嚴重的多發性複合傷:如胸腹聯合傷

⑤突發呼吸心跳驟停進行心肺復甦心跳恢復需要呼吸機輔助呼吸以及循環支持的患者



⑥各種感染和休克

⑦高血壓急症

⑧嚴重水電解質紊亂:如高鉀血癥、低鉀血癥、高鈉血癥以及低鈉血癥

回到正題在談一談那些病人的搶救沒有價值

①各種癌症患者晚期

②各種原因導致的腦死亡患者

③高位截癱患者

④大出血無有效措施止血的患者:如肝硬化食道胃底靜脈曲張破裂出血

伴隨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現代醫學得以高速發展,使我們醫務工作者能夠很好的利用藥物、呼吸機等先進的儀器設備以及心、肝、腎等重要器官的移植技術等多種多樣的方式方法來保障和延長患者的生命。

科學技術的先進和成功無疑是每一位患者的福音,這些科學先進的治療給某些患者帶來的生命延長,但生活質量對這些沒有搶救價值的患者而來說大多數是沒有回報和沒有價值以及沒有任何意義。而最終結果醫務工作者需幫助患者和家屬選擇,是否拒絕使用或者撤銷使用這些保障患者的生命系統,包括儀器設備和藥物。有些時候也面臨甚至連一些輸注水化合物以及營養等最基本的生命支持,也需要幫助患者和家屬選擇並最終決定是否供給和輸注,讓家屬權衡利弊,做出最後的選擇,而我們能做的就是最大限度的減輕患者的痛苦,讓病人無痛苦而有尊嚴的離去。


(圖片來源於網絡,不作為商業用途!本文內容僅供參考,不作為診斷和用藥的依據,不能代替醫生和其他醫務人員的診斷和治療以及建議,如有身體不舒服,請及時就醫。)


佳園道


大家好,我是專注於不正經的小醫生。


什麼時候放棄治療?這應該不是一個純粹的醫學問題,這是對死亡的思考,對人性的考驗。

小醫生行醫路上第一位仙去的患者,是一位老前輩,大概是因為是老前輩的原因,所以他在入院後選擇不進行有創操作搶救措施,也就是說出現需要搶救的情況,不進行氣管切開、深靜脈穿刺等操作,僅僅進行最普通的治療操作。這件事小醫生思考了很久,這大概也是一種對生命的尊重吧,在這位老前輩眼裡,死亡並不是什麼可怕的事情,只是生命中正常的一步。放棄有創操作搶救措施,也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不要把自己的最後一程搞得那麼狼狽,走也走得體面些。


但是,我大天朝五千年文化的積累,家庭觀念很重,這導致絕大部分家庭,正常的家庭,主觀上以及客觀上都不願意接受不經努力就放棄治療的選擇,無論如何都要搶救下,能維持就維持。這沒錯,因為這一別,將是永遠……

很多時候,醫生在判斷患者已經沒有生還的希望,醫生會和家屬交流,委婉地表達,讓患者回家,在家度過體面、寧靜的最後一程。這時候,就是你選擇的時候了,不要悲傷,不要哭泣,死亡是一種歸宿,並不可怕,認認真真地陪他走一程,不要讓他再遭罪,這才是最好的選擇。


以上是小醫生的不成熟的觀點,關注小醫生,和小醫生聊聊你的觀點,幫助小醫生在醫療的路上走得更遠。記得點贊哦。


賤賤的小醫生


首先我們來看第一個問題

對於如何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其實是有很多因素來決定的,同時也跟不同的病種有關。

像我們從事的心臟專業,拿心臟疾病來說,也要看患者的一般情況,包括年齡、是否合併其他的疾病,發病時的狀態,以及病史的長短等等。

要根據患者的自身情況

比如說一位多年的慢性心力衰竭患者,或者一位多年的慢性心肌病患者,他的心臟其實已經非常衰弱了。此種情況的患者在臨終或者是病情惡化時,也一定會有很長的病史,進而發生一些心臟驟停或者是呼吸停止,對於這種病人的搶救,可能只是一個暫時的維持,即使當時搶救好了,患者的病情可能還是會反覆發作甚至加重。而且如果這種患者一旦發生猝死,搶救過來的可能性也相對是比較小的。

而如果是一個身強力壯的年輕人,既往沒有太多的病史,一旦發生了心臟驟停,那麼即便他心臟驟停的時間比較長,也要給予持續的搶救,包括心臟按壓或者人工呼吸等等。因為他的身體其他器官是健康的。


所以說判斷病人的搶救有沒有價值也要因人而異。對於一個非常衰弱的患者,我們首先要看他能否存活過來,存活過來能否有意識,這都是非常重要的標準。


無論患者是一種什麼狀態,我們都要竭盡全力去搶救

但是從醫療的角度來講,無論患者是一種什麼狀態,我們都要竭盡全力去搶救,而不能說患者身體狀態很弱,我們就放棄搶救。


從這個角度來講,只要有一線希望,患者就有存活的可能,這也是目前所有的人,包括社會、家庭所認知的。甚至有些人已經發生了腦死亡,而只是呼吸機和起搏設備在維持著,但是這個人只要還有一口氣,就還是一條生命。


所以說判斷患者是否有搶救價值,不僅僅是患者生理上機體上的判定,還有一個社會學上的判定,我們不能輕易地說一個人沒有價值了而放棄他。

對於第二個問題,家屬放棄時,醫生怎麼做?

在臨床上,經常會遇到家屬對決定一個患者是否有搶救價值,意見不統一,其實這對於臨床醫生來說是一個巨大的難題,但是隻要有不同意放棄搶救的家屬,我們就要一直堅持搶救。

而即便是有的家屬選擇了放棄,而醫生認為還有搶救價值時也不能輕易地放棄,因為患者的家屬有時並不知道患者的實際情況和醫療的情況,他可能會在絕望中做出一些錯誤的選擇,所以,此時就需要醫生根據病人的實際情況給出貼合的治療,有一線希望就要對患者做出搶救。

如果患者真的是沒有了搶救價值,呼吸和心跳驟停已經很長時間了,那麼家屬選擇放棄,我們也是要尊重的,這種患者其實就像我們前面所說的,全身狀況特別不好,心跳驟停時間很長,搶救過來的可能性很小,這樣的患者在家屬選擇放棄時,我們也要不得不放棄。因為到這時,無論是從生理上還是社會學上來講,此時的患者都已經沒有了存活的可能。(作者:田穎醫生 北京朝陽醫院心臟中心;哈特瑞姆心臟醫生集團聯合創始人)


哈特瑞姆心臟之聲


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每個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的意義有很多解釋,根據題目,我說說其中很重要的一環——生活質量。

當一個人患了不可治癒的疾病,我們常見的有很多,大家都能隨便數幾個,如慢性肺病、慢性心腦血管病、慢性消化道疾病、慢性腎病、血液病、腫瘤……等等。這些都是目前地球的醫療水平,幾乎都不可治癒的疾病,醫生們會把目標放到控制疾病發展加重,控制併發症出現,儘量延長患者的生命週期和儘量改善患者因疾病而導致的生活質量下降。(敲黑板,注意:這些疾病是你自己得的,不是醫生給你的,醫生不會魔法。至於你自己怎麼得的病,自己查資料或問醫生。)

在醫生看來,當一個人的生活質量好,他的生命是很有價值的,特別是生活能自理,或者能工作的人。而隨著生活質量下降,他的生命價值,可能也就……。當然生命價值還有其他決定因素,不一一討論,大家自己衡量。在工作中,醫生沒辦法,也不允許去評價患者的價值。但這個衡量很重要,以至於可影響醫生的治療行為。治還是不治,在法律上,醫生沒有決定權,決定權在家屬,醫生只能根據患者及家屬的意願,在符合醫療程序基礎上,執行患者及家屬的決定,前提是此決定不違反法律,如違反,醫生會拒絕或報警!

順便提一下,以前有些醫生會根據自己判斷,回答,成功率有多少。但後來很多醫生都吃虧了。因為醫學、人體和疾病的不確定性(地球的醫療水平,還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醫療條件的影響(各地區發展水平很大關係)……。例如說,某患者的疾病,醫生認為很有信心,說成功率90%,但患者偏偏是哪10%呢?或者,患者對一些只有萬分之一過敏機率的藥物過敏呢?不可能每樣治療藥品和藥品都作過敏試驗吧?!得花多少功夫,多少錢?(前些時間有新聞說,一小孩對蝦的味道過敏,只是聞了一下,最後搶救無效。這樣的事情,誰也想不到,更別說預防。) 最後,醫生只能吞下苦果!所以現在的醫生都不會給你很準確的數字。不是醫生不負責任,而是醫生真怕遇到那把握以外的特殊情況,到頭來,救活999個病人,但一個救不活的,就可以把醫生逼上絕路。確有這樣的事件!臨床中,在搶救時,醫生會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屬的決定權,並且只在醫學範圍內給予他們思考時,需要的一些參考信息。

近來,流感橫行,很多小孩中招了。我遇到過很多家長出於價格原因,放棄使用抗流感藥物,大概十個有6-7個吧。看著孩子們,高燒反覆,辛苦的樣子,我也無耐。這藥物一天的使用價格比其他應該使用的藥加起來還要貴,還不在醫保範圍內。醫生有時也會悲哀,也會感性,但社會的恐懼,職業的警覺性和家庭的責任感,時刻提醒著自己!


科學格物致知


作為一名醫生,搶救生命是我們的天職。

在我們眼裡,每個生命都是平等的,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只要有一線生存機會的搶救都是有價值的,無關乎性別年齡、富貴貧窮。這是作為醫生最單純的動機。

然而臨床工作中我們的工作沒辦法做到最單純,因為面對每一個生命我們不能全權做主,需要家屬的知情同意並配合。不管碰到什麼樣的患者,在評估大概病情後我們都會和患者或是家屬溝通病情,並在能力範圍內提供治療方案,在患者及其家屬充分了解的情況下就行救治,如果解決不了的問題則會建議患者到上級醫院去進一步診治。

至於說面對被家屬放棄的患者,在我手裡,也碰到過不少。曾經有個透析患者叫周某某,不堪忍受反覆的透析治療及尿毒症的各種併發症的折磨,一心尋死,一次因間隔幾次沒來透析,在家裡突發心衰,其兒女不忍直視又急診送來治療,治療過程很不順利,患者煩躁不安,拒絕治療,欲拔針,這個舉動著實把我們嚇壞了,我一直耐心地安撫著周某。

其實大部分透析患者因腎衰竭而排尿功能減退或喪失,導致水腫或心衰,在我們這裡已經司空見慣。很多患者加強透析配合控制入水量,症狀可以得到控制。

我細細地跟家屬溝通病情,建議其住院治療加強透析,這樣還有望維持生命。很清楚地記得,當時周某的女兒很想救,但兒子卻求著姐姐說你讓他走吧,他很痛苦,讓他解脫,這樣救他只是讓自己心安而已……

姐姐淚流滿面,最終還是帶患者回去了。不久後,我就聽到了周某走了的消息。

所以面對這樣的患者我們能怎麼樣呢?我們只能盡本分,告知病情及解救方案,接下來就是尊重患者及家屬的選擇。因為,我們要維護的不僅僅是生命,還有人權!

★本文由腎內科醫師編寫,若有幫助,請點贊支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