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從土默特左旗銀行檔案庫中摘錄了銀行儲蓄髮展史

導讀:1983年11月,我從部隊到了土默特左旗人民銀行,負責人事工作。當時的行長張滿全讓我查找雲霖書、王子蛟等老銀行幹部的檔案,供落實政策用,順便把檔案庫房整理出來。庫房沒有窗戶,又陰又冷,檔案資料全在地下堆的大麻袋裡。我一袋一袋地翻出來,找到了老幹部們的檔案。麻袋裡什麼資料都有,比如畢大有和他父親穿國民黨軍官制服的照片,舊銀行職員工作和生活筆記本等。由於我對歷史感興趣,就摘錄了銀行發展史,是總行發行的內部學習資料。三十多年過去了,我搬了四次家,丟的東西很多,可從檔案庫裡做的二十多本學習筆記沒有丟。退休後,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把銀行儲蓄從古代到改革開放時的發展演變史編輯出來,供朋友們學習瞭解。

1983年從土默特左旗銀行檔案庫中摘錄了銀行儲蓄髮展史


西安半坡村遺址母系氏族部落的人,在陶瓷器中裝有粟,不管它當時是口糧還是種子,這事實說明人類原始社會經濟共同體裡有了積貯備用的實際行為。這種集儲備用的思想,一直保持發展到今天的現代家庭生活資料儲備方式和貨幣資金儲蓄方式。這說明生活儲備是一種經常性的活動,現在主要是為了防備偶發性的某種市場產品供應不足,它雖然與遠古時期的積貯方式相同,但在內容上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尤其是像我們國家目前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讓家庭儲備變成了國家總儲備,使人們無需擔心滅害後沒有生活物資使用。

在父系氏族公社,根據山東大汶口墓葬的隨葬品多少來考慮,父系氏族人員將公有財產據為私有,部落首領把公有剩餘產品佔為私有財產,這使得首領不但有權勢而且還有財富,在原始社會末期,首領帶領部落成員進行掠奪戰爭,把戰俘變為奴隸,首領與氏族成員不僅是隸役關係,而且出現了債務與債權關係,部落首領有了大量的實物儲備,氏族苦役向首領借物生存,至使奴隸制社會制度出現。

到了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廣泛將黃金白銀作為貨幣使用,由於連年戰爭不斷,人們的儲蓄採取了窖藏方式,即把金銀、錢幣、珠寶埋在地下,等戰事過後再挖出使用,這種方式一直延續到解放前。

在我的自傳體小說《高原牧歌》(四)從鄂托克來到土默特左旗中,有這樣一段描述:“察素齊填的東邊有條大河漕,在河壩上長滿整齊高大的楊樹,靠壩的南邊有快要爬倒的沙棗樹,我們下午放學後幾乎是天天要來到這裡。先是爬在樹上拿著木棍往下打幾棵沙棗來,然後是用小鏟在樹根周圍掏蚰蜒,用它裝在夾撓子(自制夾鳥用的鐵絲夾子)上,拔些草偽裝好,我們撤離到三十米左右的位置爬下,等待鳥的到來。一天,俞米枝姐姐帶著我和席興洲下午早早來到大壩下邊挖苦菜,席興洲在壩上一棵樹根沒被挖過的沙棗樹下掏蚰蜒。一會兒他喊我倆上去,指著樹根下說有東西。我們一起用小鏟往下挖,只見一個黑色瓷罐露了出來,有一尺多高,直徑三十釐米左右,搬出來去掉泥土誰也不敢往外揭蓋。俞米枝姐姐讓我倆原地看好罐子,她跑回去叫她父親。她的父親和我父親是陝北老鄉,是位老八路,平時盡給我們講打仗的故事,所以我們孩子們對他非常崇敬和信任。不大功夫他就帶著一個揹著槍的民兵來了,把這個罐子直接抱到了公社。過了幾天聽俞米枝姐姐講,裡面是滿滿的銀元,已經上交了國家。”

再以後聽說,經文物考古人員鑑定,這罐銀元埋藏在地下不到三十年,我們是一九六七年發現的,也就是說這個罐是解放前有地主或著是逃跑前的國民黨官員埋下的。所以說窖藏儲蓄方式是民間最有生命力的。

1974年在河南扶溝縣春秋戰國時期的古城堡中,挖掘出了缸和瓦罐,裡面藏有大量金銀銅貝,當然,也有不是用於儲蓄的,讓死者“帶走”的貨幣也不少。總體來說,被戰爭迫使窖藏的情況較多,金銀和貝類的貨幣不容易腐蝕便於保存,這是窖藏的先決條件,而且金銀是硬通貨的道理早被先人們所認知,而窖藏是為了留於子孫的目的也是有的。

1983年從土默特左旗銀行檔案庫中摘錄了銀行儲蓄髮展史


撲滿,就是儲蓄錢幣用的瓦器。《西京雜記》卷五中這樣說:“撲滿者,以土為器,以儲錢,具有入竅而無出竅,滿則撲之。”這種類似我們家裡孩子們的儲錢罐——撲滿方式,在公元前202年就有了。劉邦建立的西漢政權實施了休養生息的政策,免除徭役,讓士兵回鄉種田,減少稅收,生產發展了,國庫裡堆滿了糧食和錢財,民間就出現了撲滿儲蓄,把零星錢幣存放進去,攢滿為止,這和現在的零存整取很相似。說明這一儲蓄方式己有兩千多年了。西漢時的洛陽人賈誼在《漢書.食貨之上》中寫道:“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嘗聞。”,意思是穩固的中央政權都與農業發展直接相關,國家強盛了,要積貯財物。還有一句是:“夫集貯者,天下之大命也。”他在讓人們大量集存財物,防止侵略,防止災害,認為國家富餘了,集存儲蓄是頭等大事。

南北朝時期,有錢人將富餘的錢財寄存在寺廟裡,寺廟則利用它抵押借貸。從事這種存款、放款的組織叫寺庫,是寺廟和尚們辦的,也可以說銀行早期的信貸業務是寺廟的和尚辦起來的。有南齊的招提寺和南梁的長沙寺。到了南宋時期,這種組織叫做質庫,掌事者都是光頭黑衣。把錢財放心的存到寺廟,是因為人們相信寺廟和尚都是行善積德的活佛,不會做失信的事情,經過三國兩晉的連年戰火,唯有寺廟不受侵害。寺院和尚審時度勢,創造了寄存抵押方式,讓存、貸兩方面都有利,適應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當時接受的抵押品,大有金銀珠寶首飾古玩,小有衣物傢俱糧食酒類。這些抵押品由掌事和尚估價付錢,如借戶不按時贖回抵押品,寺庫有權拍賣變現,彌補本息損失,這位借戶也就不能再來辦理抵押借款這項業務了,這和現在有了失信記錄是一回事。到了北魏時期寺院經濟有了進一步發展,文成帝又免除了寺院的租稅,出家當和尚的人越來越多,《魏書.釋老志》中記載:“今有僧尼二百萬許,並俗女向有四百餘萬”。佔當時總人口十分之一以上,只要你每年交六十斛谷就可入寺院的戶口。後來由於一些借款戶年景不好,借貸雙方經營慘淡,質庫到了元朝變為典鋪,接受百姓不值錢的舊衣舊物,存貸業務從此走上了當鋪行業。

唐朝中葉,商業的發展與各地經濟交往頻繁,出現了兼營銀錢業務的櫃坊,櫃是對外營業的櫃形臺子,坊是處所,櫃坊是替人存款的鋪子,是保管錢財物的商鋪,它不算是最早的銀行,因為儲蓄不但沒有利息,儲戶還要向櫃坊交保管費。櫃坊儲蓄方式比起寄存寺廟,再由和尚用抵押放款方式進了一步,交保管費如同現在銀行的貴重物品代保管業務。但是到了宋代,櫃坊信譽被投機者毀壞,他們把儲戶放入的大錢回爐熔鑄成小錢,櫃坊還成為了聚眾賭博的場所,人們再不敢把錢財存放到櫃坊了,櫃坊儲蓄方式免強維持到了宋朝滅亡。

北宋商品經濟發展迅速,使市場上流通著大量的金屬貨幣。為了攜帶方便,在使用鐵錢較多的四川地區,出現了“交子”,這是世界上最早出現的紙幣。紙幣一出現,成為了封建官僚的送終冥線。元、明、清各朝都發行過紙幣,宋朝的“交子務”是發行管理機構,後來管理制度遭到破壞,紙幣貶值十分嚴重,二百貫紙幣買不到一雙草鞋,百姓開始兌換硬通貨,為了適應人的要求,兌換錢幣的錢鋪就產生了,長江流域及上海叫錢莊,華南以北叫銀號。規模較小的叫錢店,明朝後期至清朝,是錢莊銀號的盛行期,成為我國近代最早的信用機構。紙幣與金銀鑄幣兌換與現在的貼現、匯兌很相似,那麼,銀行這項業務的歷史有1000多年了。

王安石變法是眾所周知的,1069年,他受宋神宗任用,在推行的變法中,有兩個關於信用的法令,即市易法和有名的青苗法。市易法規定,人民可以用田地、房產和其它貴重財產作抵押,向政府借款,年息2分,過期不贖納利息,每月罰款2%;青苗法規定,每年春天,農民可以用秋收後的糧食作保證,向政府借款,利率2分,期限半年,秋收後歸還,這種農貸制度斷斷續續到了後幾個朝代。

合會是一種民間集資的形式,距今大約有一千多年的歷史,直到今天仍然起著民間資金融通的作用,它是民間自發的組織,通常是一位需要現金的人,邀集若干親朋好友組成一會,主動牽頭者為會首,被邀集者為會腳,合會成立後,會員人數、會期、會金數目不再變動,一般做法是,第一期開始由各會腳交出會金若干,歸會首收入,再一期由大家交出的會金,由末腳收入,依次循環,直至全體會腳都得到一次會金,合會就結束。按一般習慣,先得會金的人比後得到的人付會金要多一些,具體是按期比例算的,有還本付息的意思。

在清代錢莊已經成為了金融業組織,不過,開始接受的存款以三親六故為限,信譽增強後,大的商人以獨資或合資方式經營

錢莊,存貸款必須有莊內大戶介紹方可辦理業務,不搞抵押,全憑信譽。到年底一清,沒有積累,結完帳後,各大儲戶表決下一年是否繼續經營。這種無長遠計劃,且又資金來源窄小的短期融資模式,肯定沒有洋行收益高,逐漸成為了洋行的信譽連鎖店,洋行對錢莊實行抵押貨款,錢莊用莊票作為抵押品,錢莊為中國商人提供信譽擔保,與外國通商用票說話,解決了語言不通,相互關係不熟的問題,這讓洋行全部佔領了我國的金融市場。一直到民國,中國銀行業才逐步興起,錢莊從此退出了歷史舞臺。

票號,又叫票莊或匯票莊,是我國封建社會的一種信用機構,盛行於清代,起源於清朝初期,嘉慶年間,以北京等地就有匯票使用,其使用的辦法是:在甲地付款取票,到乙地指定的當鋪憑票領取匯款,有些當鋪叫匯莊,這種早期的金融機構匯票的來歷是,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職能產生出來,貿易發展和貨幣流通擴大的必然產物,,因票號喜交際官場,接受大官僚的存款,成為了官場往來的票號方式。

1845年至1897年的中國銀行史也可以說是外國銀行在華的活動史。外國人在中國辦儲蓄採取的方式很多,我們說這段儲蓄歷史為控制中國的洋行方式。

雅片戰爭前,由於封建社會的閉關鎖國,商品經濟發展遲緩。雅片戰爭後,中國淪為半封建半殖民地國家,門戶洞開。雖然我國在唐朝中葉就出現了貸幣信用業經營者,以後逐步演變,以明代的“錢莊”為標誌,形成中國銀行業的雛形。然而,從十九世紀中後期的一段很長時期,中國金融市場一直被帝國主義霸佔。中國人歷史上的良好勤儉品德,被侵華外國人所利用。清政府面對八國聯軍的張狂無可奈何,聽任外國銀行的任意擺佈,對中國人自己辦銀行感到力不存心。至使英、法、美、德、荷、日、意、比八國在我國設立銀行20多家。基本控制了中國的財政金融體系。他們大肆吸收存款,中國的許多軍閥、官僚、地主和買辦,願意把搜刮來的錢財存進外資銀行。到辛亥革命時期,由於存款過多,不但不給存款利息,反而讓存款者出保管費,可見洋行已徹底控制了中國儲蓄業。使我國近代金融史成為了帝國主義在華的金融史。

1983年從土默特左旗銀行檔案庫中摘錄了銀行儲蓄髮展史


貼票是一種以高利吸收存款的辦法,首創於潮州鄭姓開設的協和錢莊。其辦法是:以現金90餘元存入錢莊,錢莊即開給一個月期莊票一紙,到期可兌取100元。在當時的利息遠高於一般存款利息。人們為了追求高利,向錢莊存款貼票。投機商們見吸收存款容易,有利可圖,爭相設錢莊辦理此項業務。僅上海公館馬路(現在的金陵東路)一條街達50餘家。這類錢莊開出的空頭支票在二百萬元以上。貼票利息起初二三分,後來竟高達五六分。到1897年底,因部分貼票錢莊到期不能付現,引起貼票儲戶爭提存款,使經營貼票的錢莊紛紛倒閉,匯劃莊受到擠扎,釀成嚴重的金融危機。

1927年以前,蔣、宋、孔、陳並不是大富翁,蔣介石、宋子文、陳果夫都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做過經濟人。孔祥熙在天津開祥記商行,財產也很有限。他們後來是直接利用國家政權,壟斷金融發展起來的。1927年以後,僅四大家族銀行發行包銷公債就達26億多元。在國民黨政府統治時期,由於濫發紙幣,通貨膨脹嚴重到極點。雖然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開辦了許多名目的儲蓄種類,可老百姓不願意保存紙幣,儲蓄走低。四大家族銀行用已擁有的資本購買公債,然後再賣出去,轉手賺取暴利。在軍費開支龐大的情況下,財政連年發生赤字,只好不斷髮行各種公債。比北洋軍閥政府十五年內發行的公債還多出一倍。這些公債大都以關、鹽、統稅作為擔保。四大家族銀行憑藉手中的債券,操縱市場,公開投機,從中漁利,使人民的負擔越來越沉重。1937年一百元法幣可買黃牛兩頭,到了1939年可買豬一頭,1943年可買雞一隻,到1945年只能買兩個雞蛋了。

1948年,陝甘寧邊區銀行根據當時物價不穩,群眾存款不划算的實際,推出了折實儲蓄。讓儲戶在銀行存款所得利息不低於或略高於物價上漲幅度,這如同現在的保本理財。邊區銀行還為此造了一個字“餏”(讀Ⅺ),儲蓄是用麥子和土布進行保值,一斤麥子加上一方尺土布為一個餏。用貨幣折成以實物為單位的牌價來銀行存取款。後來隨著折實民眾增多,餏的實物也繁多了,有油、煤、鹽、米等。折實儲蓄到期支取時,按照當時的折實牌價支付,物價上升時,牌價也上升,差額由政府補貼。這種保體儲蓄深受群眾歡迎,乃至解放後天津首開折實儲蓄,後推廣到全國各地,在廣大農村更受歡迎。1950年國家財政狀況開始好轉,物價平穩,貨幣趨向穩定,人民銀行逐漸收縮折實儲蓄,到年底全部停辦。

活期儲蓄方式產生於舊中國,由於國民黨政府政局不穩,活期方式一直沒有得到發展。新中國成立後,活期方式由於存取不受限制,成為了最主要的儲蓄方式。但是,由於建國初期戰爭還在進行,物價不穩定,貨幣購買力下跌,利率沒有統一,人民銀行未能適應當時的情況。機械被動的限制利息標準,存款利率低微,影響了私人借貸關係的開展。在農村造成金融停滯,在城市則刺激了投機。銀行存放款基本業務開展不了,資本逐年累賠,失掉了對市場的控制力量。為此,中國人民銀行頒發了活期存款暫行章程,宗旨是:為人民服務,便利存取。章程對開戶金額、期限、利率全國做了統一規定,一元錢就可以開戶,多存不限。靈活方便的儲蓄政策,激發了人們的儲蓄熱情,加之在“儲蓄是支援社會主義新中國建設”的號召下,很快使儲蓄存款上升,信貸資金充足,銀行業務就此步入了正常運作。

據資枓記載,整存整取的定期方式是建立現代類型銀行之後產生的。解放前我國也開辦過此項業務,只不過是期限、利率和存款金額的起點有所區別罷了。

改革開放初期的八十年代,定期方式受到銀行高層重視,在全國大力推廣。從10元起存,多存不限,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期限分半年、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八年六種,存款期限越長,利率標準越高。儲戶根據家庭實際收入和子女成長情況自願選擇。

這種儲蓄方式,適應較長時期不用的大額餘款存儲,待子女上大學年齡用款

零存整取的儲蓄方式,是八十年代銀行定期儲蓄的分支,是適應群眾生活的把零星節餘存起來,積零錢成整數的需要而設置的。它對於有計劃的安排經濟收入,積小錢辦大事,改善生活和解決某些特定用途,如結婚、農村蓋房、購置大件物品等,能起顯著作用。是培養八十年代時期的青年職工節約儲蓄的好習慣。

這種儲蓄的存期有:一年、三年和五年。開戶時由儲戶約定定期,決定每月固定存款金額。銀行要求是一元起存,多存不限,每月存入一次,任何一天都可以存儲,月儲金額固定者,續存金額不得改變。因特殊情況,次月不能到銀行續存者,可在當月存儲中預存下月存款,也可於次月補存,但不能在第三個月補存。否則要按漏存月次扣減利息。

存期滿後,支取全部本金和利息。如沒有辦理支取,其逾期時間按結存金額給過期利息。允許儲戶辦理提前支取,但不辦理部分提前支取。

存本取息屬於定期儲蓄的分支種類。是由儲戶一次存入,分期支取利息,到期支付本金的一種定期儲蓄方式。

它與整存整取的區別在於:第一,整存整取到期後一次償付本息,而存本取息在存期內分階段地支付利息,到期返本。第二,整存整取分半年、一年、兩年、三年、五年、八年期限檔次。而存本取息只有一年、三年、五年三個檔次。第三,在利率上,存本取息較整存整取低,與零存整取、整存零取是一致的。第四,當時一般定期為十元起存,存本取息的起存金額為一千元。

這種儲蓄方式,在八九十年代作為養老儲蓄是最好不過的。由於這種儲蓄是分期支付利息,銀行規定參加這種儲蓄的儲戶,不得辦理提前支取手續。這對銀行來說,資金穩定性可靠,可用於工農業長遠建設規劃,是利國利民的好儲種。

為了鼓勵僑胞、僑眷將暫時不用的貨幣存入銀行,早在1960年中國人民銀行就頒佈了優待華僑外幣存款章程。

該章程規定,凡由國外或港澳地區匯入或攜入存款的所有外匯,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的其它外匯,均可存入外幣存款賬戶。並享受優惠於國內居民的存款利率。1979年,為了適應海外華僑、港澳同胞、國際友人以外匯資金支持我國“四個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願望,頒佈了新的外幣存款章程。

當時活期存款只吸收十七種掛牌的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定期存款只有港幣、英鎊、美元這三種可辦理,之後又增加了馬克和日元。

取款時只能提取外幣存款的同類外幣,定期存款的存期有半年、一年和兩年三個檔次,後來又增了三個月的檔次。不辦理五年以上檔次業務是因為外幣匯價起伏不定。

凡是存款提前或逾期取款,參照國外銀行的一貫作法,一律按活期存款的利率計付利息。

以後又頒佈甲、乙、丙三種外幣業務辦理章程,來適應改革開放的需要。

委託企業單位代辦儲蓄,是銀行為了節省費用方便職工存款,在廠、礦、部隊和大專院校設置的儲蓄代辦機構。銀行不建房、不出人,只掛牌子,由企業的財務人員代辦。銀行出一定的費用並負責業務培訓。

委託代辦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全面代辦,這適合於離城區較遠的大中型企業,由專職代辦員辦理業務。另一種是單一代辦,由企業出納人員兼職辦理,辦理的業務只限於一年期零存整取戶儲蓄和職工互助的儲金會儲蓄。

八九十年代是代辦儲蓄業務的高潮時期,幾乎大的單位和院校都有銀行代辦或聯辦儲蓄所。進入九十年代後期,銀企對合作代辦所進行了整合,撤消合併了一部分,到2000年後全面停止了此項業務,原代辦人員幾乎全部進入了銀行,成為了銀行員工,享受和正式員工相同的待遇。

改革開放後,在湖北各地農村開辦的農業生產基金專項存款,已經是一個常規的吸儲方式。這種方式的產生是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農戶既是生產單位,又是生活單位。農業銀行、信用社有責任幫助農戶合理安排生產和生活資金,辦理農戶生產基金存款業務,是適應農村生產責任制的發展,幫助農戶積聚生產資金,促進農戶發展商品生產的具體措施。農戶在實現收入後,把下季度農作物生長期間所需生產資金預留下來,作為生產基金專項存款專戶存儲,到生產需要時提取使用,其餘收入組織參加儲蓄,引導農民安排好生活。

存款對象是,凡生產經營有耕地、山林、水產、以及加工、運輸、服務行業的農民,都要預留一定的生產經營資金,在當地農村信用社存入在農戶生產基金專項存款基金帳戶上。

存款數額是根據各地經濟情況而定,比如種植項目一般是按承包的土地面積作為計算單位,每戶存5到20元不等,落實到戶的存款數量需要得到當地政府的確定和支持。農行、信用社做宣傳工作和辦理具體手續。夏秋農作物收穫季節是收存時間,用作來年春耕生產時使用。兩季收存都在農村產品交售結算中進行。

由於生產基金存款能夠幫助農民理財,受到了政府的支持,專門作為一項工作任務佈置了下去,具體要求是戶戶有基金存款。農行和信用社嚴格管理這筆資金,規定只限於農戶購買生產所需資枓方可支付。同時對有儲存生產基金的農戶優先貸款,簽訂存貸掛鉤合同,適時適量發放生產貸款。

生產基金專項存款,加之存貸結合,是引導農民走自力更生奔小康的有效途徑。在廣大農村極受歡迎。也成為當地農行、信用社吸儲的重要渠道。

互助儲金會是人民群眾自發的組織起閒散資金,解決臨時遇到資金困難的人員渡過難關,是團結友愛的互助組織。由於它的作用有利於職工生活和企業財務管理,受到工會組織的重視和支持。

互助儲金會,無論是機關、企業、學校、農村村組都可以建立。有些企業建立在了車間、班組。會員要自願報名,要承認互助儲金會章程,按月存入佔其固定工資比例的儲金,就可成為互助儲金會的會員。

互助儲金會成員要選出責任心強的人員進入管理小組管理儲金工作。一般是領導為管理組長,財務人員是管錢員。每名會員每人每月交多少自願決定,八十年代時大多是月儲五元,多儲不限。儲金會把每月集中起來的儲金存入銀行,其間有困難會員提出書面申請,組長同意簽字後方可借出。互助儲金會實行有借有還,限期歸還的原則,以避免儲金被少數人長期佔用。到年底從銀行全部取出,退還會員,此時組長要報告一年中儲金為困難人員所發揮的作用,管錢員要公佈帳目,接受會員的監督和諮詢。儲金在銀行所得利息,由會員集體協商用途,大多是買紀念品了。到了年初再儲,並改選管理人員。形成良性循環的基層儲金組織,樹立了節約開支,互幫互助,團結友愛的精神,也為銀行集中吸收穩定存款提供了保障。

可以說,互助儲金會在基層群眾中,為解決會員一時困難發揮了很大作用,在八十年代以前,是解燃眉之急的關健群眾組織,為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

定活兩便儲蓄是在吸收活期儲蓄與定期儲蓄基礎之上的試行儲蓄方式。從八十年代初開始被各專業銀行廣泛開辦,並受到儲戶的青睞,主要是該儲種解決了儲戶有錢想存定期又怕急需時難於提前支取。而定活兩便業務的開辦,解決了儲戶這一思想顧慮。儲戶存入定活兩便資金後,存期在半年以上,不滿一年支取時,按存款定期半年利率打九折計息。存期在一年以上按儲蓄存款定期一年打九折計息。儲戶存取與活期一樣方便,隨存隨取,在利益上與定期儲蓄幾乎沒有多大差別的利息收入。有儲戶講:“定活兩便靈活方便,存進去什麼時候急需什麼時候支取,利息不受損失,公平合理。”

這一儲種的開辦,為銀行吸收了大量存款,但因為試行階段各專業銀行在計息上不很統一,受到一些儲戶置疑。為此,中國人民銀行於1986年1月下發了《關於統一定活兩便儲蓄利率的通知》。至此,定活兩便儲蓄業務開始走向成熟。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為了開拓金融市場新路,1985年後,中國工商銀行率先發行金融債券,開辦特種貸款業務,由各儲蓄網點向社會發放,收取現金可抵儲蓄存款任務。這就使金融債券成為一種特種儲蓄存款方式,並以它的優惠利率成為金額市場上競爭的強有力信用工具。

金額債券的面額分為20元、50元和100元三種,期限為一年,到期還本付息,不能提前兌現、流通、轉讓和抵押。特種貸款在金額債券的額度內發放,利率為年息的百分之九,利息在金融債券到期還本時一次性支付。特種貸款利率最低年息百分之十二,最高百分之十四。

之後,中國農業銀行也開始發行,為了統一規範全國金融債券市場,198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通知,闡明瞭發行金融債券是為了加強宏觀金融控制、調整資金結構、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聚集社會資金,是利民利國的舉措。

就此,廣大人民群眾開始認識和了解了金融債券的作用。

有獎儲蓄並不是後來的發明,早在1912年法國商人在上海、北京、天津、漢口、廣州等地創辦了“萬國儲蓄會”,就開辦過按月抽籤中獎的有獎儲蓄。中國自己辦銀行後,也曾開辦過此項業務。1941年10月和1942年5月,我們解放區的人民銀行先後舉辦了兩期有獎儲蓄。新中國成立後,五十年代各地舉辦過不同類型的有獎儲蓄,國外的有獎儲蓄開辦的就更普及了。為什麼有獎儲蓄會發展到今天依然存在呢?

這是因為它給人們一種強有力的物質吸引力和獎金剌激力。據《金融時報》載:1988年第四季度,陝西省人民政府拿出4萬臺彩電、兩萬臺電冰箱支持銀行開辦獎售儲蓄。湖北省政府一批就組織了三萬臺冰箱與彩電讓銀行開辦獎售儲蓄。由於當時物質短缺,人們大量取款來搶購物質形成了社會風潮,導致儲蓄存款直線下滑,影響到了國家重點規劃項目的投資建設。在這種情況下,各級地方政府出面為銀行組織緊俏商品來幫助銀行儲蓄。彩電和電冰箱不僅是緊俏商品,銀行出售價格還比市場低,而中獎者存入銀行的款,利息是按人民銀行規定分文不少,這使人民群眾願意參加。當各地獎售儲蓄消息一公佈,商品還沒有運到,人們就在銀行門口排起了隊,預約存款購買。存入銀行1500元一年的定期,可獎售電冰箱一臺;存入2500元一年的定期,可獎售彩電一臺。

這種獎售儲蓄辦法不僅為銀行攬回大量存款支援國家建設,也大大刺激了彩電和冰箱企業的規模化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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