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教練為孫楊發聲:他又沒吃藥,為什麼要把他的金牌罰給霍頓?

北京時間3月2日,在中國巨星孫楊被處罰之後,各路媒體都為此展開了大篇幅的後續報道,這其中澳大利亞媒體報道的最為積極,畢竟是新年來孫楊和霍頓之間的恩怨,讓中國和,澳大利亞的媒體津津樂道,為此曾經炒作出了不少話題。

目前一大爭議點就在於,孫楊到底應不應該保住自己的世界冠軍金牌,特別是在去年的世錦賽上,當時孫楊在韓國贏得了200米自由泳和400米自由泳兩塊金牌。由於是在案件的訴訟期,所以孫楊以這樣的身份參加比賽,引發了不小的爭議,國際泳聯此前已經表示,不會去剝奪孫楊的金牌,但是澳大利亞籍的副主席馬特鄧恩在最新接受採訪時,表示國際泳聯會進行研究,不過要等到孫楊最終上訴的結果出來之後才會給出進一步的決定。

很多外籍運動員都站出來,認為應該剝奪孫楊的兩塊金牌,其中400米的那塊金牌應該屬於霍頓,但是也有明白人表示,並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孫楊當時在世錦賽上服藥,而且孫楊遵守了國際泳聯的規定,並且世錦賽期間是有著嚴格的檢查程序的,在沒有證據證明孫楊服藥的情況下不能夠一竿打死。

澳大利亞奧運游泳隊的教練勞倫斯,在最新接受採訪時就明確的表示,不難理解為什麼這些運動員要求改判,因為他們都渴望贏得榮譽渴望公平,但是除非有明確的證據證明,孫楊在比賽當中使用了興奮劑,否則就很難採取對應的行動,大家應該更為理性的看待。因為孫楊在比賽期間表現得非常正常,而且是絕對乾淨的,通過了國際泳聯的測試。

所以從這裡不難看出來,並不是所有的澳大利亞人或者是歐洲人都以偏概全,因為孫楊違反了一次程序,就顛倒黑白的認為孫楊是騙子。事實上,孫楊職業生涯期間,10多年的時間裡面大大小小經歷了無數次的興奮劑檢測,除了2014年那次因為治療心臟病的藥物呈陽性,而沒有來得及申報,導致出現了問題,其他的時候沒有任何一次出過問題,這也就足以說明了,雖然在比賽期間贏得的獎牌是一乾二淨,沒有任何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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