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業務調整,讓員工在家休息每月只開當地最低工資,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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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可以的

疫情期間工資應該怎麼發放呢?我認為分為幾種情況分開來講!

按照實際情況發放,按照國家新出臺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 新型冠狀病毒防範期間勞動關係的通知》發放!

時間回到2019年12月底,農曆新年馬上來臨了!在北方的大部分地區氣溫已經降到零下幾度,大部分室外工作者已經返鄉回家!而室內工作者和機關單位都在正常工作,南方大部分也在工作崗位上!所以12月份的工資發放都是正常的,沒有什麼影響!

時間來到2020年1月份,農曆新年也來到了!全國大部分企業都已停工,工人也已踏上列車回到家中!大部分人都是休年假或者請假回到家中,這時候的工人都是正常出勤,所以工資也是正常發放!但是1月份工資都是2月份發放,因為受疫情影響我大部分銀行還沒有正常營業,所以推遲發放也是沒有正常的!大家要理解!

時間來到2020年2月份,大部分公司也已發放完畢1月份的延遲工資!但由於疫情沒有結束,大家還沒有返回工作崗位,所以2月份工資就不確定了!2月份工資怎麼發放呢?各個公司有不同的處理辦法,但只要依據國家政策來辦都是合理的!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期間勞務關係的通知》來看,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薪,輪崗輪休等等的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我個人感覺,只要公司和個人協商一致,所有的問題都可以解決!截止3.7號,本人2月份的工資已經發放完畢,你們的呢?






養家之路


1. 在家上班,企業支付多少報酬?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員工,根據《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或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加班工資報酬。這裡主要說一下2月3日-9日,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員工提供勞動的,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期間的休息日即2月8日、9日,企業安排職工工作的,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200%支付工資報酬。

此外,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月31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2. 員工以疫情為由拖延返工,企業如何處理?

員工因疫情等原因無法按時返工,應如何處理?首先,還是建議企業充分與員工協商,達成協商一致,然後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優先安排員工休法定年休假,福利年休假或員倒休。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事假。沒有年假與倒休的,應要求員工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並按照企業制度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員工未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企業應提醒員工及時請假,同時給予員工申辯和說明機會。

(3)如員工以疫情為由惡意拖延返工,企業可根據制度給予勞動紀律處分,但不建議直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待崗。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70%支付基本生活費。

(5)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

3. 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工資怎麼辦?

從疫情地區回京到崗上班的員工居家自我隔離觀察期間。如自我隔離觀察時間為14天,企業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標準同正常工作期間工資。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2條規定,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員工結束隔離措施後,需在家繼續休養的,休養期間工資需要具體根據員工的假期性質確定。

(1)員工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按照病假支付待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

(2)無病假證明的,可優先安排員工年休假、調休、福利假期,這些假期支付正常工資;

(3)員工無醫療機構病休證明,且無其他假期可用,可申請事假,事假不需要支付工資。

4. 疫情期間,企業有這樣三種權力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根據《勞動法》第42條規定,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若因為抗擊疫情需要,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

企業因疫情防控可延長安排員工加班。但需保證員工身體健康。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企業可以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特殊工時。根據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特殊工時,也可以採用靈活工時(如縮短工時、彈性上下班等),確保企業正常運營。

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可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


蘇欣CHO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心態好一點。自己足夠強大,任何風雨都不怕!



還得看身材


我本人觀點:.合法合理的,當企業老闆是不容易的,老闆老面臨各種各樣的的壓力的,當企業面臨各種各樣的困難的,老闆是有權利調整業務,讓員工回家體息或者裁掉一些員工的,企業老闆讓回家體息的員工給當地最低工資是沒有違反勞動法的,回家體息員工可以做點小生意賺錢,或者用互聯網提高自己的業務知識,也可以學點專業機修技術,儘量提高自己的能力。是否對錯,自己決定。


出名靠吹\n


如果公司確因本次疫情影響,造成停產停業並經營困難的,可以與員工協商一致適當調整薪酬。在沒有特殊情況下,只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員工仍然有權要求補足未發放的薪資。

另外,由於貴公司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性解除,提前通知員工,可以不向員工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但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2019年1月24日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就已經就疫情期間的薪資問題作出通知:“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君帆法律服務


1.作為老闆來說仁至義盡,老闆也是人,老闆也有家庭,老闆也有其他員工要養,發基本工資保證勸退員工基本生活保障,賠付一個月工資讓其有時間尋找下一個工作,個人覺得已經到位了

2.作為員工來講,好好的就被勸退了,肯定是無法理解的。但是換個角度講,就算老闆不勸退你,疫情過後,老闆無法維持公司運轉,最後你還是離開,再者你也才上班一年,基層員工而已,既然給了基本工資,並補償一個月工資,個人認為見好就收,說不定疫情過後老闆自身都難保,還補償你那是不可能的!還不如拿著錢尋找下一家呢


圖騰王者T


個人覺得不可以,這明顯就是壓榨勞動力,業務調整是公司內部的事情,不能因為公司內部的事情,而犧牲員工的利益,假如非得這樣的話,公司掙得多,效益好,是否會給員工多發點工資呢?如果能做到這點的話,那就能接受。


尚簡1


如果不違反勞動法應該可以吧?如果你自己有更大的需求,那你就可以換一家公司啊。

如果想要爭取一下可以去爭取,但是不一定會成功。

去打工你的能力值多少錢都是老闆說了算,如果你真的有實力的話那就跳槽吧。


職場達人秀銳


有些公司本身就管理,業績都存在問題,正好拿這次疫情來當作藉口,旅遊,飲食,美容美髮這些確實是受影響的,但是很多互聯網公司也搞的疫情影響多大一樣,不證實本身的問題,有個藉口就好,這次是疫情,下次可能會行星撞擊


摩羯座的經典回顧


諮詢當地人社局[大笑]個人感覺應該是不違法的 說真的老闆們也不容易 現在重要的是先活下來[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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