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受疫情影響,6月30日前,公積金未及時繳存的不作逾期處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繳存單位和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繳存等業務有相關政策支持。這是導報記者4日從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中獲悉的。《通知》提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和職工受疫情影響在2020年6月30日前未能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說明情況並完成補繳後,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等與繳存連續性相關的權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還有,在疫情防控期間,對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有限期辦理要求的,可延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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