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機場地面標誌、標記及燈光



民用機場地面標誌、標記及燈光

風向標能明確地指明地面風的方向, 並能大致地顯示風速,風向標國內常見的形式是風向袋。


著陸方向標是用於表示著陸方向的標誌。著陸方向標 設計為“T”形,顏色一般為白色或橙色;夜間設有照明或以白色 燈勾畫其輪廓。

地面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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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號碼標誌設置在跑道入口處,表明相關道面是跑道並顯示具體的跑道號碼。跑道號碼標誌由兩位數字組成,這個 兩位數是從進近方向看去最接近於跑道磁方位角度數的十分之 一的整數。在有平行跑道的情況下,每個跑道號碼標誌後增加一個字母:

例:兩條平行跑道:“L”“R”;三條平行跑道:“L”“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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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用於標明跑道中心線,由均勻隔開的白色線段和間隙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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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入口標誌是由一組尺寸相同、位置對稱於跑道中線的縱向線段組成,提供跑道入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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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準點標誌通常設置在跑道的每個進近端,由兩條明顯的粗的白色條塊組成,為駕駛員操縱飛機著陸提供目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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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帶標誌由若干對對稱地設在跑道中線兩側的長方形標誌塊組成,接地帶對數與可用著陸距離或跑道入口之間的距離的對應關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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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邊線標誌是為了讓在跑道兩端入口之間的跑道邊緣與道肩或周圍地域有明顯對比。


滑行道中線標誌為黃色線,為駕駛員提供從跑道中線到各停機位之間的連續引導。


增強型滑行道中線標誌設置在與跑道直接相連的滑行道(單向運行的滑行道除外)上的A型跑道等待位置處,作用是為飛機駕駛員提供額外的確認A型跑道等待位置的目視參考,並構成跑道侵入防範措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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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調頭坪標誌為連續實線,為駕駛員提供連續的引導,使飛機能夠完成180°轉彎和對準跑道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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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等待位置標誌設計為黃色,沿跑道等待位置設置。 在滑行道與非儀表跑道、非精密進近跑道或起飛跑道相交處,設 置A 型跑道等待位置標誌。在滑行道與Ⅰ、Ⅱ或Ⅲ類精密進近跑 道相交處,如僅設有一個跑道等待位置,則該處的跑道等待位置 標誌為A 型。在上述相交處如設有多個跑道等待位置,則最靠近 跑道的跑道等待位置標誌為A 型,而其餘離跑道較遠的跑道等待 位置標誌為B 型。B 型跑道等待位置標誌的位置由跑道所服務的 最大機型以及ILS/MLS 的臨界/敏感區決定,並且僅當ILS 運行 時,B 型跑道等待位置標誌才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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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等待位置標誌為單條斷續線(虛線),設置在兩條滑行道的相交處。中間等待位置標誌橫跨滑行道,並與相交滑行 道的近邊有足夠的距離以保證滑行中的航空器之間的安全淨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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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坪上根據航空器停放佈局和地面設施的需要設置有機位安全線。飛機入位時,機位安全線所包括的範圍應當沒有障 礙物(除引導飛機入位的機務和個別輪檔、錐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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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道邊無法安裝相應強制性指令標記牌時,在道面上設置強制性指令標誌。強制性指令標誌為紅底白字,除禁止進入標誌外,白色字符提供與相關的標記牌相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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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的跑道或滑行道標誌表示相應的跑道或滑行道的全部或部分為關閉狀態,禁止航空器使用。


標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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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指令標記牌為紅底白字,包括跑道號碼標記牌、I類、II類或III類等待位置標記牌、跑道等待位置標記牌、道路 等待位置標記牌和禁止進入標記牌等。

注:

A.設有強制性指令標記牌的位置,滑行中的航空器非經機場管制許可不得越過。

B.禁止滑入標記牌表明“禁止進入”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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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標記牌標明一個特定位置或提供方向或目的地信息,包括方向標記牌、位置標記牌、目的地標記牌、跑道出口標記牌、脫離跑道標記牌和短距起飛標記牌。其中位置標記牌為黑 底黃字,其它均為黃底黑字。


地面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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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邊燈是白色的恆光燈,用於指示跑道兩側的邊界。

注:

A.各機場跑道邊燈的間距並不一致,因此當駕駛員在使用可見跑道邊燈個數估算能見度時需核實該機場跑道邊燈間距,謹 慎使用該數值估算能見度。

B.在跑道入口內移的情況下,從跑道起點至內移跑道入口之間的跑道邊燈在進近方向顯示紅色;

C.從起飛滑跑開始的一端看,跑道末端的 600m 或跑道長度的三分之一(二者取其小值)這一段的跑道邊燈顯示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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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末端燈設置在有跑道邊燈的跑道的末端,設計為向跑道方向發紅色光的單向恆光燈,用於幫助駕駛員識別跑道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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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中線燈用於標明跑道中線位置,通常沿跑道中線設置,但實際安裝時往往偏在跑道中線同一側一小段距離。駕駛 員在操縱飛機對準中線滑跑時,這段距離可忽略不計。

注:

A.從跑道入口到距跑道末端900m處的跑道中線燈是發可變白光的恆光燈;從距跑道末端900m到300m之間的跑道中線燈是交替的可發變白光和發紅色光的恆光燈;從距跑道末端300m到跑道末端是發紅色光燈;

B.在跑道長度小於1800m的情況下,從跑道的可用著陸長度的中點到距跑道末端300m處跑道中線燈交替地發可變白色光和紅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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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帶燈為單向發可變白光的恆光燈,由許多對對稱 於跑道中線的短排燈組成。接地帶燈從跑道入口開始縱向延伸 900m,標明跑道的大致接地區域。

注:不是所有跑道都有接地帶燈

A.在Ⅱ類或Ⅲ類精密進近跑道的接地帶必須設置接地帶燈。

B.在跑道長度小於1800m時接地帶燈範圍縮短使其不致超越過跑道的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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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燈為單向黃色恆定發光燈,設置在跑道中線聯接了快速出口滑行道那一側的跑道上,為駕駛員提 供跑道上距最近的快速出口滑行道的距離方面的信息,以便其在 能見度低的條件下更好地瞭解飛機所在的位置,更合理的使用剎 車,以獲得更高效的著陸滑跑和脫離跑道速度。

注:如圖所示,快速出口滑行道指示燈起始設置於距脫離道 口300米處,為3個並排的黃燈;在距脫離道口200米處設置2個並排的黃燈;在距脫離道口100米處及以後為單個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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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道燈為單向朝跑道方向發紅色光的恆光燈,在夜間幫助駕駛員識別停止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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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行道中線燈設在滑行道中線標誌上,設計為發綠色光的恆定發光燈,其光束大小隻有從滑行道上,或其附近的飛機上才能看得見燈光。滑行道中線燈為駕駛員在跑道中線和停機位 之間提供連續的滑行引導。

注:在某些機場,為了保障在低能見時的運行,在跑道出口滑行道和跑道上安裝有滑行燈。這部分滑行燈作為標準滑行路線 顏色為綠色與黃色交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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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行道邊燈是發藍色光的恆定發光燈,在靠近滑行道、等待坪或停機坪的邊緣或在邊緣以外不大於 3 米處,均勻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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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調頭坪燈是發綠色光的單向恆光燈,在低能見情況下為駕駛員提供連續引導,以使飛機能進行 180°的轉彎並對準跑道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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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排燈是朝著趨近跑道的方向發紅色光的單向燈,設置在滑行道上要求飛機停住等待通過許可之處,間距為3m、橫貫滑行道,由ATC控制。

注:停止排燈亮表示禁止通行,熄滅表示許可通行。正確識別停止排燈能夠有效防止跑道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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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等待位置燈對稱於滑行道中線並與其成直角,設計為朝著趨向中間等待位置方向發恆定黃色燈光。

注:中間等待位置燈主要用於在跑道視程低於 350 m 的情況下運行時,幫助駕駛員識別中間等待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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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冰/防冰設施出口燈設置於比鄰滑行道的遠距離除冰/防冰設施的出口邊界,朝趨近出口邊界方向發恆定的黃色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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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道警戒燈的光束是單向的並對準方向使滑向等待位置的飛機駕駛員能看得見,用於警告在滑行道上操縱飛機的駕駛 員和駕駛車輛的司機,他們將要進入一條現用跑道。

注:跑道警戒燈有兩種標準構型,A 型跑道警戒燈和B 型跑道警戒燈:

A.A型跑道警戒燈設置在滑行道的兩側,由兩對黃色燈組成, 燈具內的燈泡交替發光。

B.B 型跑道警戒燈橫貫滑行道設置,由橫貫滑行道間距為 3 m的黃色燈組成,燈中相鄰的燈交替發光,隔開的燈同時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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