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回孃家要是正月初二?初一為什麼不能住孃家?

陽光依舊240295271


這個習俗是個封建主義糟粕,應該剔除,新時代應該男女平等,想在哪過年都可以,我非常歡迎女兒在家過年,兒媳在孃家過年也不反對,人不要守著老規矩一成不變。每個孩子結婚了就是成立了自己獨立的小家,不存在不能回孃家過年的說法,那是她生活二十幾年的家,哪能結婚了就不是她的家了,在婆家也被當外人,那不是欺負女同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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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孃家,是一種很有特色的中國風俗。每年正月初二,幾乎全國各地出嫁的女兒都在這一天回孃家,夫婿也要同行,所以俗稱迎婿日。

那麼結婚女子為什麼必須在初二回孃家?初一為什麼不能住孃家?下面讓我們共同穿越時光,解讀一下過年出嫁女回孃家的風俗。

一、迷信觀念認定,已逝的老祖宗,年底從天上回家享受供奉,家裡不能有外人

封建時代,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已婚女人被認為是外人,老祖宗如果看到家裡有外人,就不願進家了。所以已婚女人不能在家裡過除夕、初一。老祖宗享用供奉後,在初一晚上就回到天上了,女兒就可以回孃家了。

以前已婚女兒由於某種特殊的原因非在孃家過年不可,父母、家人即使嘴上不說什麼,心裡也是不怎麼高興的。

二、老一輩還有另一種說法,結了婚的女兒不能看孃家過年的燈

若是除夕、初一回孃家,看到孃家的燈會使孃家受窮。特別是孃家有哥哥弟弟的,初一回孃家非常遭人煩、叫人不待見。

所以早期也常見嫁到外地的女兒除夕前返鄉後,不進自己的家門,而是先寄宿友人家,待初二才能回孃家。

優秀的傳統可以繼承,一些舊習可以摒棄

過年就是為了團聚,舊時有嫁出去的女兒初一不能回孃家的說法,多半是因為那個時候重男輕女的思想比較嚴重,種種原因是怕女兒回來後對孃家財運不利,故立下此規矩。現在看來怎麼都覺得荒唐,一切只要與孃家人溝通好了,大家開心過年即可,根本不用因為一箇舊俗影響一家人的和氣。


那些舊時光


很多地方的習俗正月初一已出嫁的女兒不可以住孃家,這個規矩在舊社會特別是在農村很嚴格的,新社會人們雖然不相信這一說法,但仍是比較嚴格地遵守著還是比較多的。


大年初一不能住孃家,其中的含意是嫁去的女兒已經是別人家的媳婦了,過年婆家一定有很多人來拜年,媳婦要幫忙奉茶服侍,出嫁的姑娘必須在婆婆家過年,哪怕是不回婆婆家,但也不能在孃家過年。為什麼必須在初二(各地風俗不同,很多地方是初三)已出嫁的女兒不可以回孃家: 對其原因,民間有兩種看法:一是如果嫁出 去的女兒回孃家過年,會把孃家吃窮;二是 嫁出去的女兒就是別人家的人了,不能再吃 回頭飯,尤其是大年初一不能在孃家吃飯。

其實,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也沒有太關注這種習俗了,為了公平對待雙方父母,可以穿插著回家過年,今年在婆家,明年在孃家,對於這個去誰家過年的問題,看起來是小事,但也是有很大爭議的。


鈴兒視覺


為什麼回孃家是正月初二?為什麼初一不能住孃家?

春節是中華民族傳統節日中最為重要的一個年節。春節過得好,預示著一年順順利利,平平安安。所以,多數家庭對春節極為重視,傳統上也有很多講究。比如,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有正月初二回孃家的習俗。為什麼正月初二才能回孃家?為什麼初一不能住孃家?

據我所知,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第一,初夕和初一家裡不能有“外人”。女兒出嫁後就成了婆家人,是“外人”。所謂“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如果女兒成婚後初一住孃家,老祖宗會不高興。第二,對家人不好。女兒正月初一住孃家,會給家裡帶來厄運。尤其對家裡兄弟的健康和財運會帶來影響。第三,會把家裡吃窮。一方面,女兒回孃家,女婿是貴客,孃家要竭力盡心招待,這對窮困家庭是個負擔。另一方面,是一種講究,一種預示。第四,是一種文化。除夕初一是一家人團圓的時候,女兒是婆家人,自然要跟婆家人聚在一堂。另外,初夕初一女兒不能住孃家,是讓已婚女人知道自己已經是婆家人,要在婆家賢良淑德。

春節傳統中,有許多忠孝禮義賢的文化存在,但也有一些封建糟粕的東西留存。如今,隨著社會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提升以及生活多元化的狀態,繁文縟節的講究越來越少了。我認為,對於傳統文化,既不能一味繼承,也不能隨意丟棄,該講的還是要注意。對於一個家庭來說,只要不違天道和睦幸福就好,不要過於拘泥於不必要的形式。因為每個家庭每個人的情況各有不同。最後,我想說的是,春節過得是個高興。每個人都應該調整心情,放下不愉快的事,讓自己開心起來,對得起自己。也給家人和親朋一份溫馨,善待他人。珍惜親人團聚的時光,同時,從親人身上吸取集聚來年繼續奮鬥的強大的精神力量,讓生活更加美好!讓事業如日中天!











老漢心語


我來說幾句

正月初一在男方家裡不讓你回孃家,初二再去孃家,這樣做是傳統規矩,一種禮節,一種習俗,一種習慣,一種家族規章,是漢族過春節的傳統”大綱”。

按禮數講,按老習慣說,女人結婚之後就是男方家中人了,大年三十要做許多事情,男人們要在廳堂把先人的“影軸”(先人畫象)舒展(掛在牆上)起來,供桌上要放置好香筒,臘臺,香爐,女人們要做三樣菜供奉供桌上,還要在櫥房忙過年吃的喝的一套,三十這一天講究團圓,一家人都要在屋裡,初一這一天不出門拜年,早晨男人們在整個大家族裡晚輩給長輩行大禮(瞌頭),中午女人們也是晚輩給長輩行大禮(瞌頭)。

所有這些都是傳統習俗。初二女人回孃家,是同丈夫孩子們一塊,名正言順的叫:給孃家拜年,這些是老傳統,老習慣,老風俗。

你遵守了這些,村上人和家族裡人會說你知禮數、通大禮,是賢惠媳婦,人們都會心裡暗喑尊重你。你如果違犯了,初一非得去,結果還是走了,人們又會說,誰家的媳婦不懂禮數,將來不得了,人們心裡對你就沒有好印象。

綜上所述,全是以前的“規章條款”,如今時代變了,人們的思想觀念變了,許多家庭老一代也不按這些要求年輕人了,一切隨本人文化素養,家庭教養自我約束,能做到啥程度就是啥樣子。


風雨人生3293


春節,是中華民族最大的傳統節日。過春節有很多的講究,其中就有二十七,送閨女,大年初二出嫁閨女回孃家的習俗。

民俗認為,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女兒出嫁了,就成了外姓旁人。也就是別人家的人了。而春節是家人團聚的日子。所以,如果閨女結婚,還在孃家住著,在臘月二十七這天就要把閨女送走。因為二十八就要貼嘎嘎,迎接祖先以及神仙土地進門了。他們看到家裡有外人,尤其是祖先看到自己家裡還有這麼大的閨女沒有出閣,會認為是家門不幸,會讓先輩們不得安息的。

所以,我們這裡就會在迎接祖先進門以前將出嫁的閨女送走,包括出嫁後離婚的閨女,也要從這一天離開家門,自已找地方過年的。

從來風俗都是比較公平的。出嫁的閨女在婆家過了團圓年後,自然會照顧到媳婦和孃家人的關係。所以,民間就有了大年初二就有女兒帶著女婿,帶著外孫外孫女回孃家,跟孃家人團聚的風俗。

因為過去的交通不發達,女人又裹著小腳,所以就會有女人和孩子騎著毛驢,女婿牽著毛驢,帶著東西回孃家的動人場景。

當然,現在交通發達了,回孃家再也沒有騎毛驢的了。不是汽車,就是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等現代交通工具了。

隨著獨女戶的增多,女兒出嫁了,老人在家過年很孤獨,所以新的風俗正在形成:過年的時候,男孩女孩分開,各自回家陪自己的父母,也有把雙方父母叫到一塊,共同團聚,歡度春節的。

新時代,新風尚,只要雙方父母沒有意見,一家人高高興興,熱熱鬧鬧的,至於姑娘去誰家過年,就無關緊要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大年三十破舊俗,女兒女婿送祝福。

千門萬戶樹新風,早把惡俗連根除。

祝在孃家過年的已婚姑娘新年快樂,來年工作順利。祝她的父母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願不讓媳婦回孃家過年的男人早日妻離子散,願他們的父母早日駕鶴西去。

請問我的評論誇獎,辱罵我的不得好死!


赤子天


說在孃家過年把孃家吃窮或者對孃家不好,其實都是以前老祖宗那輩生活條件艱苦留下來的,過一個年就能把孃家吃窮,難道餐餐吃龍肉啊,再說現在女兒回孃家過年也不是2手空空回的,自己可以拿錢給父母置辦年貨買菜,帶點禮物回孃家,無非就是圖個熱鬧,開心過年,我們那裡10個家庭9個父母都叫女兒回來過年的,兒子女兒都是自己身上的肉,有些女人在夫家受盡冷暖折磨的,生活不如意,孃家又存在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不覺得這樣對自己的女兒很不公平嗎?所以現在不婚族跟丁克族越來越多也不是空穴來風的!


嘸嬑偸媌沵


回孃家,是一種很有特色的中國風俗。每年正月初二,幾乎全國各地出嫁的女兒都在這一天回孃家,夫婿也要同行,所以俗稱迎婿日。

那麼結婚女子為什麼必須在初二回孃家?初一為什麼不能住孃家?下面讓我們共同穿越時光,解讀一下過年出嫁女回孃家的風俗。

據我所知,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第一,初夕和初一家裡不能有“外人”。女兒出嫁後就成了婆家人,是“外人”。所謂“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如果女兒成婚後初一住孃家,老祖宗會不高興。第二,對家人不好。女兒正月初一住孃家,會給家裡帶來厄運。尤其對家裡兄弟的健康和財運會帶來影響。第三,會把家裡吃窮。一方面,女兒回孃家,女婿是貴客,孃家要竭力盡心招待,這對窮困家庭是個負擔。另一方面,是一種講究,一種預示。第四,是一種文化。除夕初一是一家人團圓的時候,女兒是婆家人,自然要跟婆家人聚在一堂。另外,初夕初一女兒不能住孃家,是讓已婚女人知道自己已經是婆家人,要在婆家賢良淑德。

其實,現在的很多年輕人也沒有太關注這種習俗了,為了公平對待雙方父母,可以穿插著回家過年,今年在婆家,明年在孃家,對於這個去誰家過年的問題,看起來是小事,但也是有很大爭議的。


優蒂豪


過年,按廣義來講,在農村,應該從臘月二十四小年起,到正月十五元霄節止。但具體來講,主要是除夕和初一這兩天。除夕,辭舊歲,一家人在一起吃團圓飯。初一,迎新,吃餃子,一家人在一起歡度新年。有許多地方,初一早上不起早,要在床上多睡一會兒,叫納福。初一也不外出拜年,以免影響到別人過新年。僅在自己家庭圈子內走動走動。到初二才陸陸續續地出去拜年。


女兒已出嫁,己經是女婿家庭的成員,必須在她自已的家庭裡過年,跟她們的一家人團聚,(特殊情況除外)所以大年初一沒有必要回孃家。大年初二,女兒、女婿第一個要去的就是孃家岳父母家。在我們這裡,已分家單獨立戶的女兒,初二也回不了孃家,要在家裡靜候來家拜年的客人,只有女婿和外孫來拜年,女兒一般在正月十五內隨便找個日子回一趟孃家。

過去,鄉下的習俗,出嫁了的女兒是不能在孃家過年的,如有特殊情況,要在孃家過年的,必須要連續在孃家過三個年,而且不能住正屋,只能住腳屋。否則,會對孃家不利。當然,這是一種迷信的說法。現在,許多獨生女或女兒嫁到外地的父母,巴不得女兒陪自己一起過年呢。


比如我自己家,嫁在外地的女兒、女婿、外孫去年都在我家過年,我們很是歡喜,也沒有過去那麼多的講究。今年,我們要求他們回自己家過年,不為別的,將心比心,他們一年多未回家,其父母也會想兒子,想孫子。也要讓他們回家去團聚,畢竟那裡才是她們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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