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父無母的精神病人應該怎麼安置?

月利879


你好,無父無母的精神病人應該怎樣安置?建議找民政系統幫助。

如題主所疑惑,如果無父無母,但有兄弟姐妹或者妻兒的患者,這些成員同樣屬於監護人,有權利和義務對患者進行監護和提供經濟支持。下面重點說說,倘若以上監護人均不存在,該怎麼辦?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隨著社會上競爭的加劇,給人們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和精神負擔。人們生活模式的改變使大家在社會生活、工作和學習過程中的心理因素和不良環境因素等增多, 給人們帶來了更多不利的的影響, 使人們的精神疾病和心理問題的發病率呈現上升趨勢,。

患病後,大多數患者不願暴露自己,更不願配合住院治療,所以如何安全有效、私密的完成精神病的治療, 已經成為當今社會重大的公共衛生問題和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精神病屬於社會疾病, 精神病患者在治療過程中主要是經濟救助保障體系和社會關注精神層面的管理, 這也使得精神病成為了社會的特殊問題。在社區進行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 需要社會各個方面給予支持和協助。需要由衛生、公安、民政和殘聯、慈善等各個組織和部門進行協同管理, 共同推動和協調精神病的防治工作。

所以,對於病情嚴重且沒監護人的個體,尤其如果沒有勞動能力和經濟來源,有兩種辦法:

一,可以申請低保,低保政策,國家將每月給予患者最低生活保障的補助;

二,如果患者屬於“三無人員”,這種人群可以申請民政系統救助的,採取社會救助住院的形式,住院期間,根據各地區政策,可能由民政承擔大部分費用,有些甚至能夠承擔伙食費。

如上文所說,除了民政系統,還可以向殘聯求助,很多流浪精神病人,由殘聯發現後由公安系統協助,送入精神康復機構治療,此期間,由救助站負責找到並聯系家屬,不能聯繫到家屬的,可以由救助機構暫負責醫療費用,當然,這種不適合長期住院的患者。

以上便是我對目前殘疾精神病人、貧困精神病人相關政策的解讀,希望對你有幫助,可以關注,我將每日更新醫學相關內容。


汐煒醫生


無父母精神病人怎麼安置?精神病人生活什麼安排,精神病人監護人由誰負責,

1,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由父母監護,看管病人

2,精神病人(無父母)監護人由兄弟姐妹監護3,精神病人(無兄弟姐妹)如有親戚或朋友願意承擔精神病人監護人也可以.

5,精神病人無父母,無兄弟姐妹監管,等於無保護沒有人管理,精神病人由國家政府部門統一管理,

6,那麼:精精神病人由本地社區居委會幹部,受理精神病人申請書,申請精神病人送到,精神病醫院治療安置,

6,精神病人無監護人,由本地政府部門統一安

排,本地民政局負責,精神病人治療費,精神病人生活費,精神病人護理費,

7,精神病人終身生活在,由本地民政局精神病住院,精神病人生活,由精神科護士照顧和看管,

我代表所有的精神病人,感謝國家政府部門,感謝本地民政部門,收留精神病人,保護精神病人生安全,

保護,國家財產安全,保護,人民群眾人生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





女人類


我們有政府,在你有監護人,或者有親屬幫助的時候,政府不會輕易插手,但真如你所說,無父無母的精神病人政府一定會管的。

我遇到的沒有監護人的精神病人如何安置問題

筆者在精神科工作了十多年,而且是相對嚴重的封閉病情,也經常因為題主的原因接觸基層政府工作人員。首先明確一點,對於持續處於發作狀態,或因常年發病出現社會功能衰退的精神障礙患者,我們國家有能力收治的部門只有精神專科醫院。

在有父母或兄弟姐妹等其他監護人在的時候,一般都是父母或監護人幫助患者辦理出入院手續,這一點毋庸置疑。但如果父母不在了(或者年事已高無能力監護),沒有其他監護人,或者其他血緣比較遠的監護人不打算承擔監護責任的時候,基層政府(一般為患者戶口所在社區或村委會)就應該擔負起監護義務來。

就我所知,基層政府是有這類情況的專項救助資金的。所以一般社區送來住院的患者費用都是社區負責的。但原則是救急不救窮,專項資金也不是用之不竭的,對於症狀頑固,或已經衰退,無法獨自在外界生活的患者,基層政府會幫助申請民政下屬精神病院住院資格,但這樣的情況必須是滿足沒有監護人,或者監護人無力監護且已經放棄監護權的情況。

究竟什麼樣的精神障礙患者需要這樣的救助

首先需要滿足上面沒有監護人的相關情況規定,然後要患者的精神障礙症狀確實導致患者無法正常生活,或常常出現肇事肇禍情況,對周圍人的生活造成了明顯的影響,最關鍵的一點是無監護人或監護人無能力盡到監護義務,在監護人放棄監護權的情況下,基層正常可以根據實際其情況,幫助患者申請民政救助及住院治療。

政府對於精神障礙患者的政策還是很全面的,對於各種情況的考慮也很周全,如果你確實有困難,可以找基層政府想辦法,如果基層政府表示無能為力,可以找縣一級的民政部門幫忙想辦法。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有問題可以留言,我會幫你解答的。


我說精神


精神病人沒有父母或者沒有其他監護人存在(或其兄弟姐妹不願成為監護人)的情況下:第一如果為農村病人可由村委會提請病人轉為五保戶,病人以後的生活及治療均能得到有效的保障;第二如果為城鎮戶口監護人則有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承擔,可由社區辦事處作為代理監護人送入民政相關的精神病院或者養老院(此情況要根據病人的病情而定),隨著目前我國對於精神衛生工作的日益重視,精神病人的妥善安置工作將會有進一步的提高。


精神醫者曰



生活苦中尋樂


道濟法師,清者自清,濁者不知。


酷屁傳媒


無父母的人,那就是相當於孤兒,國家有各種各樣的福利院,或者助人機構,專門幫助這樣的人,國家會把這些病人安置在精神病醫院去檢查和治療,相當於國家就是他們的“父母”


小強漂游記


精神病人需要得到治療,但首先要有監護人,這種情況下可以首先指定居委會或者村委或者民政部門為監護人才能送到醫院,也就是說要有送診主體才行,住院費用只要有合作醫療和低保,報銷之後就自付很少,可以申請民政和醫院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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