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之精神

關於《道德經》的精神,前人曾經有很多概括。如王弼在《老子指略》中說:“老子之書,其幾乎可一言以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所謂本,指無和無為,末,是有和有為。司馬談《論六家要旨》雲:“道家無為,又曰無不為……其術以虛無為本,以因循為用”,作為道家的核心,老子的思想當然適用這一描述。其實王弼和司馬談所說大體上是一致的,都突出了老子思想中虛無的特點,在政治上則落實為無為和因循的原則。我想從當代學者不大重視的四十九章出發,來談談《道德經》這種虛無和因循的精神,以及其在社會政治領域中表現出來的節制和寬容。四十九章的文字比較多,為了討論的方便,先把它寫在這裡:


《道德經》之精神

《道德經》

聖人恆無心,以百姓心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聖人在天下,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聖人皆孩之。“聖人恆無心,以百姓心為心”是這一章的綱領,也是虛無和因循精神的最明白的呈現。聖人體虛無,故無心,無心則能以百姓心為心,此便是因循。聖人為什麼要無心?蓋有心則未免於藉助權力之位之勢,以己心為百姓心,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他人和世界,從而以有為、粗暴的方式佔有和主宰世界。這正是人世間人主的常態,老子稱之為“強梁者”。此有心之心或惡或善,惡不必提,即便是善,如仁如義如禮,其結果或仍為惡,所謂“善復為妖”。如追求“和”的禮卻可能成為“忠信之薄而亂之首”。所以必無心方能避免此問題,無心則能以虛受人,順應百姓之心,道法自然。這正是老子與儒家分歧的關鍵處。儒家以為聖人先知先覺,百姓後知後覺,所以主張教化以新民。老子則以前識為“道之華而愚之始”,主張“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比較起來,儒家對人對知識都比較樂觀,進而採取信任的態度,老子則謹慎得多,更強調無知的一面。對於他而言,與其信任一個人,還不如信任百姓;與其相信一個人的知識和意志,還不如順應百姓的意願。從此出發,老子主張君主必須要節制自己的權力,節制主宰的衝動,給百姓更大的空間。這不僅是為了百姓,也是為了權力自身。為政者應該意識到,在給百姓更多生存空間的同時,也就給自己留下了更大的空間。八十一章“聖人不積,既以與人己愈有,既以為人己愈多”的說法,講的就是這個道理。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這段話是虛無和因循原則的具體化,充滿著寬容的精神。從《道德經》來看,老子是承認有善人和不善人的區別的。如二十七章“善人者,不善人之師;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以及七十九章“天道無親,恆與善人”。面對這個區分,老子不是把兩者對立起來,而是採取了“混同”的態度。他主張對於善者和不善者,都善之;對於信者和不信者,都信之。通過這種混同,善與不善、信與不信的區別逐漸消失,此即“德善”和“德信”。可以看出,這裡的關鍵是如何面對“不善者”和“不信者”,而如何面對又取決於如何理解。善和不善、信和不信的區分,以及“不善者”和“不信者”的命名,是不是為政者“以己心為百姓心”的人為操作?換句話說,這種區分和命名或許並不客觀,不過是出於權力的私意。一旦從“恆無心”的虛無出發,善和不善等的區分就消失得無影無蹤。根據這種理解,“善之”“信之”的態度就是自然的結果。這也就是《莊子·天下篇》所謂的寬容精神,在漢語中,“寬容”一詞最早正是出自該篇敘述老子思想時所說的“常寬容於物,而不削於人”句中。與法家和儒家相比,老子的思想對百姓的確最為寬容。在寬容的態度之下,理想的政治就不是昭昭、察察的清楚,而是昏昏和悶悶的混沌。執政者不是用各種各樣的名來命名和分裂社會,而是處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昭昭和察察只能強化這個世界的區分,並激化社會的矛盾。昏昏和悶悶才會帶來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的太平景象。所謂“聖人在天下,歙歙焉為天下渾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聖人皆孩之”,指的就是混沌的政治。對於聖人而言,最重要的是“渾其心”,也就是“無心”,在順應和寬容百姓之中保持權力的長久穩固。《道德經》倡導的虛無、節制和寬容在中國思想中獨樹一幟,在歷史上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即便在今天,我們也仍然可以感受到其價值。

文章來源於人民網:(四川正源傳統文化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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