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個二手房49萬,毛坯房,但是中介在過戶時候做成了30萬,會不會影響以後買賣?

快樂的北京烤鴨師


買了一個二手房49萬,中介過戶時候做成了30萬,會不會影響以後買賣?我首先拋結論,二手房過戶時候做低成交價不會影響房屋後期的出售,但會造成交易瑕疵和後期轉手稅費增加的後果。

一、二手房做低價格交易不會影響後期銷售。

房產交易時候大概三個價格:實際交易價格、銀行評估價格、房產局評估價格。其中房產局評估價格應該低於或等於你的實際交易價格,因為很多人為了避稅故意標很低的價格,房產局為了避免這種行為,就設置了一個最低價格。

中介公司為了幫購房者節省稅費支出,一般會根據房產局的評估價格進行做低,但這只是一種規避稅費支出的行為。整個過戶行為還是正規的,購房合同還是有效的,並不會影響你以後的買賣行為。

二、實際成交價格和過戶價格不符,房主有無法收回房款的風險。

雖然簽訂了幾份合同,只有在交易合同上的房價是做低了。但從法律上來說,政府只認可在房產局備案過戶的合同,因此這就存在房主無非收回房款的風險。

本來房主是100萬賣給購房者的,但為了降低稅率在房產過戶時候價格做到80萬。購房者如果不承認100萬的成交價格,只認定80萬的成交價格,不肯支付20萬的尾款,法律上政府也只承認80萬的成交價格。這到導致房主有可能無法收回全部房款。

三、未來轉手交易房屋時候,繳納較高的個人所得稅。

中介降低過戶交易價格,主要是節省購房者的個稅支出,但其實並不是節省只是延遲支付,在轉手交易時候依然需要支付。

目前購房個人所得稅徵收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差額徵收,一種是總價徵收。其中差額徵收的轉讓所得收入額減去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乘以稅率(20%);總價徵收是個人所得稅按交易價格的1%徵收。

例如一套80萬的房子漲到100萬出售,如果按照差額徵收:(100萬-80萬)*20%=4萬,如果按照總價徵收:100萬*1%=1萬。實際操作過程中哪個收稅低就採用那種方式。

中介主要通過降低交易總價降低個人稅費支出,例如原本實際交易100萬需要繳納1萬稅,但中介改變交易價格80萬,只需要繳納8千,節省了2千。

但買家以後轉手的時候依然需要補足繳納個稅,個稅只是延遲繳納並不是不繳納,無非是繳納時間推遲。除非買家在轉手時候依然做低房價。

綜上所述:雖然房價做低不會影響購房者以後的買賣行為,但會對房主造成無法收回全款的風險以及購房者轉手需要繳納較高個稅。


我是從業15年的資深專業地產分析師,不為流量折腰,只發布專業、客觀、中立的房地產知識,希望得到專業購房知識,避免購房陷阱的請關注我。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大家點個贊,以示鼓勵。謝謝。部分圖片來自網絡採集,如有侵權請儘快聯繫,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