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姑娘當領導後,偷口罩賣給志願者,可恨!

女領導偷上萬只口罩賣給抗疫一線志願者,近日,浙江溫州鹿城法院以盜竊罪,

判處王麗(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經查,王麗在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盜取9500個口罩轉賣獲利。據悉,該案是疫情防控期間,該院受理的首例盜竊防疫物資案件。

2月5日至2月7日,在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被告人王某某連續三天在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某某大廈1樓浙江某某慈善基金會設置的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內,多次竊走該發放點內一次性口罩累計9500個(經鑑定,每個口罩價值1.9元,共計18050元),並將5000個口罩以14000元的價格、2000個口罩以56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其餘口罩則送給他人。

2月10日,王某某經公安人員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接受調查。2月16日,王某某的朋友代為賠償浙江安福利生慈善基金會1萬隻一次性口罩和3480元並獲得諒解。2月24日下午,該案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月26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疫情防控期間竊取口罩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3月2日,浙江溫州鹿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麗(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有期徒刑7個月。​隨後,溫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撤銷了王麗,溫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職務,取消其理事資格。

法庭上,物資發放點的負責人和倉庫管理組長出庭作證,證實"2月5日至2月7日,安福利生慈善基金會設置在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的口罩不見了,後經查看錄像,發現是前來幫忙的王麗沒有經過同意,拿走大量口罩的相關事實情況,同時基金會對王麗表示諒解的情況。"證人林某也證實其從王麗手中購買口罩的相關事實情況。

辯護人也為王麗提供相關證據,"一是被告人王麗為社會做出過突出貢獻,一貫表現良好。二是安福利生慈善基金會負責人提供情況說明,證明王麗的行為並沒有對基金會的物資發放工作和發放進度產生影響,並提供諒解證明。"

值得注意的是,王麗盜竊的口罩,不管是賣還是送,都是直接用於抗疫一線。

義工服務中心負責人證實,他從王麗處購買的口罩都用於疫情期間公益組織的疫情防疫工作,而其他的口罩購買者包括社區志願者和戰鬥在抗疫一線的工作人員。

"剩下的口罩也是免費發放給了社區,福利院等急需口罩的防疫單位,沒有私自藏匿,也沒有高價銷售,更沒有轉賣第三方,擾亂防疫物資市場秩序。"

王麗,1985年5月24日出生,鹿城區人,現擔任溫州市志願者協會副秘書長、溫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溫州海匯敬老助老公益發展中心理事長等。2018年曾上榜"浙江好人榜",曾獲全國五星志願者、浙江省敬老養老助老模範人物、最美溫州人、首屆溫州市最美志願者稱號。

好姑娘當領導後,偷口罩賣給志願者,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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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姑娘當領導後,偷口罩賣給志願者,可恨!

到這裡我只想說一個字: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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